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下列所得适用于比例税...
赵骏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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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7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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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7 08:37最佳答案
C.工资薪金所得 D. 承包经营所得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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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7 08:58 黄皖疆 客户经理
正确答案 C
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①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②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③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④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⑤保险赔款;⑥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⑦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⑧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⑨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⑩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故本题答案选C。 -
2022-02-17 08:55 连东英 客户经理
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国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应以全额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税(截止至2011年4月21日的税率为20%)。 -
2022-02-17 08:52 樊振清 客户经理
我是会计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税率设计有: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
一、超额累进税率
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的有三项,并按不同的应税所得分为两种超额累进税率。
(一)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5%至45%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级距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 45% 15375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最低5%至最高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各级的税率为:
级距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5000元的 5% 0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 10% 250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 20% 1250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 30% 4250
超过50000元的 35% 6750
二、比例税率
适用于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税法规定,上述8项应纳税所得额,均适用20%的比例税率。特殊规定;
(一)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
(二)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税。具体为:劳务报酬一次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加成后的税率表:
每次收入额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25000元的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超过25000~62500元的 超过20000~50000元的 30 2000
超过62500元的 超过50000元的 40 7000
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个人每月工资、薪金收入额减除费用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费用减除的具体标准为:
1.在中国境内任职、受雇的中国公民,在扣除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所得的津贴、补贴差额(全省统一为每月加计扣除300元)后,每人每月减除费用800元(合计1100元)。
2.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中国公民,国内远洋运输船员取的工资、薪金所得和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任职、受雇的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任职、雇的外国专家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其减除费用标准为:在减除费用800元的基础上再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即每人每月共计可减除费用4000元。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应纳税所得额,依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具体计算公式:
1.一般公式:
全月应纳税额=(全月工资、薪金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 1997年6月,王×从其受雇的省电子公司取得工资1800元,各种津贴、补贴150元,月定额奖金150。王×6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
应纳税额=(2100-1100)×10%-25=75(元)
2.几种特例
(1)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下称“奖金”)的应纳税额计算。分两种对象处理:
第一、对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上述奖金。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于对每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时已按月扣除了费用,因此,对上述奖金原则上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如果纳税人取得奖金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1100元的,可将奖金收入减除“当月工资与1100元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款。
例 中国公民张三在一家外贸公司任职,每月正常的工资、补贴、奖金等工资性收入1200元,春节前,公司发放年终奖金每人5000元。张三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每月正常收入的应纳税额=(1200-1100)×5%=5元
年终奖金的应纳税额=5000×20%-375=625
例 仍以上例,如果张三每月正常的工资性收入仅900元,年终奖金5000元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应纳税额=[5000-(1100-900)]×15%-125=595元
第二、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上述奖金,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于对每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时已按月扣除了费用,因此,对上述奖金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并且不再按居住天数进行划分计算。
(2)从“三资”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或外国驻华机构发放给中方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按全额计算应纳税额;然而,对于可以提供有效合同或有关凭证,能够证明其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是按照有关规定上交派遣(介绍)单位的,则可扣除其上交的部分,仅就其余额部分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月工资、薪金收入-费用扣除标准-上交派遣单位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
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凡是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支付单位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税额,并由支付单位中的一方按减除费用标准减除其费用,即由雇佣单位一方在支付其工资、薪金时,按照减除费用标准减除其费用并计算扣缴税款,派遣单位支付工资、薪金时,不再减除其费用,而以其工资、薪金的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税款。计算公式:
雇佣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纳税额=(月工薪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派遣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纳税款=月工薪收入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自行合并申报的应纳税额=(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取得的月工资、薪金收入之和-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已代扣缴的税额。
(4)从事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的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其应纳税额计算:
采取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办法。具体方法是:先按每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额减除费用标准后,按当月应纳税所得额找适用税率(注:按月预缴不要换算全年),计算预缴每月的税款;然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合计全年的工资、薪金所得,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应纳税税款,与每月预缴的税款相抵后,多退少补。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全年工资、薪金收入额÷12-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
(5)从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中国公民,应纳税额计算。
实行按年计算、一次征收的办法。计算方法是:应纳税所得额为全年境外某国所得的工资、薪金总额(折合人民币)除以在境外某国的月份数减去月份费用扣除标准,再依适用税率计算月份应纳税额,乘以在境外某国的月份数,就为全部应纳税额。在境外已纳税款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年应纳税额=[(年度境外某国工资、薪金收入总额÷在境外某国的月份-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在境外某国的月份数
(6)个人从企业取得实物福利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
一些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为符合一定条件的雇员或职工个人购买住房、汽车、所购房屋产权证和车辆发票均填写个人姓名,对此,总局以国税发[1995]115号文明确:对于个人取得前述实物福利可按企业规定取得该财产所有权需达到的工作年限内(高于5年的按5年计算)平均分月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7)试行年薪制企业经营者收入的应纳税款计算
对试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即企业经营者按月领取的基本收入,应在减除1100元的费用后,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并预缴,年度终了领取效益收入后,合计其全年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再按12个月平均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2
(8)税收平衡计划(假设税)下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税收平衡计划是: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仍由个人自己负担其在原居住国的应纳税额,若中国税收超过该个人工资按其原居住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的,其超过部分由其雇主负担。对此,当中国税收超过个人原居住国应纳税收时,由雇主负担的超出部分,应视为个人额外得到的一笔薪金,应采取含税公式计算,并入个人计税所得。对于一些来自较高税负水平国家的纳税人,适用计算含税所得方法,会有可能出现通过公式换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小于按其实际工资、薪金收入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若出现此类情况的,则应按其实际工资、薪金收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按含税公式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与按个人实际工资薪金扣除4,000元后的应纳税所得额相比较,按数额高者作为个人应纳税所得额。而纳税人实际工资、薪金所得,可以通过要求其提供来华前在本国的工资、薪金支付单凭证或完税凭证等资料了解。现举一假设案例,仅为说明上述问题。
二、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以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的标准。
(一)个体工商户(简称个体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成本、费用”是指其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损失”,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二)福建省个体户成本、费用列支标准原则上参照同行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个体户在生产、经营期间借款的利息支出,凡有合法证明的,不高于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对个体户业主的减除费用标准,掌握在800元以内,支付具体计税办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和福建省地税局《补充通知》有关规定执行,支付雇员的工资、薪金,参照同行业企业的计税工资标准扣除。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以应纳税所得额,依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具体有两种:
1.对帐证健全的个体户,实行按帐计算纳税。
全年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对不建帐或帐证不全的纳税人,实行核定纳税。即主管税务机关可采取核定其带征率或月营业额、月应纳税额的“双定”办法计征应纳税额。也可采取核定所得率的办法,对车辆可按吨位、座位核定纳税,还可采取按发票加定额征税,等等。
每月应纳税额=营业收入额×带征率
或=营业收入额×所得率×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或=核定的税额
或=核定的税额+发票金额应纳税款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费用标准后的余额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这里所说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800元。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1.按年取得承包所得的应纳税款计算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费用扣除标准×12
全年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
应当在每次取得所得时计算预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可将每次所得换算成全年所得后,再计算纳税。
例 刘某1996年承包某单位所属酒店,法人执照不变。合同规定:刘某全年上交50万元利润,自负盈亏。刘某全年4次预领季度承包收入,每次5000元。此外,刘某月工资、薪金性质收入500元。假设1996年该酒店的核实企业所得税后利润为53万元。
说明:法人执照不变,先要缴企业所得税,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刘某全年所得53万元,扣除上交50万元利润后,余30000元,加月工薪性质收入500元,减除费用每月800元,适用20%税率,速算扣除数1250。计算应纳税额为:
(1)每季度预缴税额。每季度所得5000元换算成年度所得为20000元,月工资500元即全年6000元,减除费用800×12=96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16400元,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250,即季度预缴税款为:[(20000+600-9600)×20%-1250]÷4=507.5元。
2.计算全年应补缴税款。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0000+500×12-800×12
=26400
全年应纳税额=26400×20%-1250=4030(元)
年终应补缴税额=4030-507.5×4=2000(元)
3.一个纳税年度内承包(租)期不足12个月的应纳税额计算
应以其实际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月份为一个纳税年度计算纳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额-费用扣除标准×纳税年度实际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月份数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 刘某从1996年3月份起,承包一服装加工厂,法人执照不变。合同规定:1996年上交出包方10万元利润,自负盈亏。假设年终结算企业所得税后利润13万元。
说明:1996年企业税后利润13万元,减除刘某上交利润10万元,实际承包所得3万元,其经营期10个月,全年减除费用应为8000(即:800×10),而不是9600(即:800×12),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1250。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30000-8000=2200
应纳税额=2200×20%-1250=3150(元)
四、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计算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以每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扣除费用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除费用标准:
1.每次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所得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
2.对个人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支付的中介费,如能提供有效合法凭证的,允许从其所得中扣除。
3.对个人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允许扣除有合法凭证证明其按规定上交派遣单位部分。
(二)应纳税额计算
1.劳务报酬所得按所列举的29项分项按次计算纳税,以每次分项所得额减除费用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依20%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2.对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以上至50000元的部分,应纳税额加征五成;每次收入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以上的部分,应纳税额加征十成。
这里所说的“次”是指: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的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同一项目”是指劳务报酬所得列举项目中的某一单项),当月跨县地域的,则应分别计算。
为了简便计算,可采取以下计算公式:
——每次劳务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每次收入额超过4000元以上至25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每次收入额超过25000元至625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30%-2000
——每次收入额超过625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40%-7000
加成税率表为:
每次收入额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加成税率 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25000元的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超过25000~62500元的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 30% 2000
超过62500元的 超过50000元的 40% 700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林某1996年6月6日为一企业介绍一笔销售业务,取得介绍服务费18000元,6月11~20日又被聘经济法培训班讲课,每天得授课费200元。
计算林某取得劳务收入的应纳税额为:
(1)中介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18000×(1-20%)=14400
应纳税额=14400×20%=2880(元)
(2)讲课收入
应纳税额=(200×10-800)×20%=240(元)
林某6月应纳税额=2880+240=3120(元)
【例】某演员应聘参加一单位举办的文艺晚会演出,出场费40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40000×(1-20%)=32000
应纳税额=32000×30%-2000=7600(元)
五、稿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每次取得稿酬收入减除费用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除费用标准:每次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额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按次计算纳税,即以每次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为一次,以每次应纳税所得额,依20%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再按应纳税额减征30%[实际税负是14%,即:20%×(1-30%)]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
或=每次收入额×(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
=应纳税所得额×14%
【例】张三利用业余时间翻译出版了一本英文小说,取得翻译稿酬所得计人民币15000。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15000×(1-20%)=12000
应纳税额=12000×20%×(1-30%)=12000×14%=1680(元)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每次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减除费用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除费用标准:
1.每次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额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
2.对个人从事技术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中介费,如能提供有效、合法凭证的,允许从其所得中扣除。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按次计算纳税,以每次应纳税所得额,依20%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这里所说的“次”,是指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纳税人采用同一合同转让一项特许权分期(跨月)取得收入的,应合并为一次收入征税。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
或=每次收入额×(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以每次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000年开始不减除费用。
股份制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的,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算纳税,并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以每次收入额依20%税率计算应纳税款。
例:某单位向内部职工集资每人10000元,年率20%,2001年元月支付2000年度集资利息每人2000元。
每人的应纳税额=2000×20%=400元 -
2022-02-17 08:49 齐敦益 客户经理
这题应该为A,B。
记得这题我在考呀呀网站上做过的,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税率。财产租赁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承包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
2022-02-17 08:46 黄盛波 客户经理
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适用比例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条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第十条 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所得为外国货币的,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规定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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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7 08:43 齐景娥 客户经理
A,财产租赁所得 B.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
2022-02-17 08:40 龚小芝 客户经理
我国个人所得谁综合所得税率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率主要根据全年的收入层次计算自己的各人所得税率。主要计算方法为: 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3%; 2、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10%; 3、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4、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25%; 5、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 6、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35%; 7、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的部分,税率4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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