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所得税有限公司以前收据入账,注销时未分...
核定所得税有限公司以前收据入账,注销时未分配利润视同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收据入账的金额也要交个人所得
黄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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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5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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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5 16:15最佳答案
按比例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分公司无法人资格,无需交纳个人所得税.公司利润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但如果注销时向个人股东分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但如果注销时向个人股东分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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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5 16:24 齐新海 客户经理
按财务报表上的未分配利润进行分红所得上缴个人所得税就行了 -
2022-02-15 16:21 连书纳 客户经理
一,公司注销时,如果未分配利润还有余额,由于未分配利润部份属企业税后利润,不属于个人所得,当还得再分配给各股东时,应该还有红利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注销的税务处理:1、清算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清算所得*企业所得税率 清算所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清算费用2、自然人股东应缴的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股东分得的净利润*20%各股东分得的净利润=清算净利润*提股比例清算净利润=清算所得-清算企业所得税应缴的全部个人所得税如下:自然人股东应缴的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股东分得的净利润*20%未分配利润=清算净利润+清算前未分配利润自然人股东分得的净利润=未分配利润*提股比例。二,1、假如未计不含税收入为12000元,销项税额为2040元,那么补记的分录为:借:应收帐款/银行存款等 14040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02、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00贷:库存商品等 120003、结转损益:借:本年利润 12000贷:主营业务成本120004、交滞纳金:借:营业外支出—滞纳金 352贷:银行存款 352</p> -
2022-02-15 16:21 齐显尼 客户经理
未分配利润1000多万,你其他数据就不可能清理的完的,要不然你2边怎么平的起来。
未分配利润也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红利20%个人所得税 -
2022-02-15 16:18 符耀精 客户经理
公司注销时,如果未分配利润还有余额,由于未分配利润部份属企业税后利润,不属于个人所得,当还得再分配给各股东时,应该还有红利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注销的税务处理:
1、清算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清算所得*企业所得税率 清算所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清算费用
2、自然人股东应缴的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股东分得的净利润*20%各股东分得的净利润=清算净利润*提股比例清算净利润=清算所得-清算企业所得税应缴的全部个人所得税如下:自然人股东应缴的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股东分得的净利润*20%未分配利润=清算净利润+清算前未分配利润自然人股东分得的净利润=未分配利润*提股比例。 -
2022-02-15 16:18 齐景岳 客户经理
你写得太多了。
首先明确:注销清算后分配回股东的资产增值部分要交个人所得税。
你说了这么多,我本人感觉像是气话。
1、你混淆了两个概念,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一个企业,在经营时,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合法的前提下经营。
一个个人,投资一个企业,如果企业赚钱了,分回来的钱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不分不用交。
你现在分回来钱了,怎么说都要交个人所得税了啊。
2、从税务局的角度看,守法经营做账是没有白条的。去找发票回来冲成本,那也是常事,难道你们不会找点发票冲账吗?那只能说你们是因为不懂法而违法了。
3、核定征收只是认为你们的帐不真实而已,不是让你们不做账,或者不按规定做账。现在你们在分钱了,难道税务机关会不收你们的税?
4、没有其他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如你真想改,只能去改你的清算账目。不过,这个需要税务局认同。我想如果你可以改,就不在这里问,并发牢骚了。公关一下试试吧。
5、利润高于核定率是否要改为查帐征收。好像没有这个规定,但主管税务机关认为有必要,会查账的。你清算了,查你一下很正常。
6、可以说,你碰到的问题,税务局处理得合理合法,不要再争辩,对你没好处。
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请及时采纳。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新建提问。谢谢!! -
2022-02-15 16:12 齐晓娇 客户经理
有企业咨询,核定征收企业,个人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已经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核定缴纳,账面还有未分配利润,企业要注销,怎么处理?目前,各地对核定征收企业按照个人投资者的投资比例核定征收利股红个人所得税,一般采取营业收入一定比例附征的形式,对账面反应股利分配也不再补征个人所得税。对于核定征收企业的股利分配不是按实征收,而是采取平时附征的形式,虽然督促缴纳了一部分个人所得税,但是企业规避了涉税风险,给管理带来了漏洞。企业所得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注销税务登记时,需要进行清算所得的纳税申报,这样对账面非分配利润作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了企业清算有关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规定了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都要进行清算所得的申报,将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要求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都应进行清算所得税处理,与是否为核定征收没有关系。因此,核定征收企业注销时,应进行清算所得税处理。(1)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2)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
2022-02-15 16:12 车庆云 客户经理
收据入账不是合法有效凭证,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是不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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