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过高,可以不支付吗?

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过高,可以不支付吗?
樊扬诗 来自: 网页 2022-01-23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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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3 10:11最佳答案

一、个人之间借款约定的利息过高怎么办?
个人之间借款约定的利息过高可以双方协商之后降低,私人借款中双方约定利息超过四倍,在履行完毕后,借款人可以起诉,要求对超过四倍部分予以返还。对以上请求是否支持,司法实践是,对已履行的超过四倍的利息判令返还。
其理由是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超四倍”利息合同为无效合同(单指这部分无效)。按无效合同的规定:因该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同时,根据《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5条规定,贷款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由此可见,民间借贷也不得约定复利(即利滚利)。
二、计算个人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率的,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4倍的部分无效。另外,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如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二)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在实际案例中,到底是否支付利息,法院有自由裁量权,判决支付利息或不支付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三)个人借款中,当事人双方可以明确约定无息借款。如果约定了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利息计算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进行。
虽然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借贷关系时,是可以协商约定在借贷期间的利息的,但是不的超过银行利息的一定比例。对于那些约定的利息比较高的情形,双方可以协商降低,对于无法的情形下,是可以起诉的,由于此种利息过高的情形是违法的,故而诉讼请求会被受理。
延伸阅读:
借款双方应该怎样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期限届满后,利息没有约定该如何计算?
民间借款欠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其他回答(共5条)

  • 2022-01-23 10:26 赵飞虎 客户经理

    理论上是可以,只要年化利率超过了国家规定的36%
  • 2022-01-23 10:23 龚岩琳 客户经理

    前面三项基本没有问题,第4项违约金不会被支持,不管以何名称,总的费用加起来不能超过24%年利率。
  • 2022-01-23 10:20 连丽花 客户经理

    借款合同利息过高是可以解除的。解除合同的方式分别有约定解除、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协议解除是指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合同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2022-01-23 10:17 齐春敏 客户经理

    民间借贷的利息法律是有规定的,利息是否过高不是根据借款人的主观判断来确定的,对于一些经济较困难的人,再低的利息对他们来说也是高的。借款人是要根据具体规定来确定是否过高进而维权。首先,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利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但必须合理,严禁高利贷。
    1、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属于合理的范围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借款期限届满的,借款人就要还本付息。
    2、双方约定的利率在24%到36%之间的,属于自然利息,当事人自愿履行的有效,借款人不履行的,出借人也不能到法院请求借款人返还利益。3、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36%的,超过的部分无效,借款人可以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
  • 2022-01-23 10:14 樊成钢 客户经理

    民间借贷的利息约定过高,是不受法律法律保护的。当事人约定的贷款利息和逾期利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的,该部分利息属于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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