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商品房买卖纠纷问题,开发商逾期交付房产证

咨询商品房买卖纠纷问题,开发商逾期交付房产证
连佩忠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8:54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12-23 19:03最佳答案

看看合同上有木有约定,没有的话联系其他业主,集体维权,如和开发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9:18 齐春春 客户经理

    1、保留相关证据材料:

    当发生延期交房的情况时,购房者一方面应当收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相关证据,另一方面也应当保留有关延期交房造成的额外损失的证据。购房者需要收集和保留购房认购书、购房合同、开发商书面通知、销售广告、等相关的房屋材料,以备在维权需要时多用。

    2、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购房者(或委托律师)应与开发商当面交涉,将有关的事实依据直接向开发商提出,并提出和解的要求。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能达成一致,这是比较快捷,经济的解决方法。双方应该以局面形式确认和解内容,以免一方事后反悔。

    扩展资料:

    关于维权:

    随着《消法》日益走进百姓生活,工商企业也越来越多地参与消费维权。谈到维权,一些企业的负责人也认为,由于人们习惯上将消费者定位为弱势群体,所以,只要消费者买的产品有一丁点问题,不论其投诉理由成不成立,都会得到社会的广泛同情,受到保护。

    面对消费者的投诉和责难,商家即便蒙受不白之冤,也是有口难言。商家的忍气吞声,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某些消费者的蛮横无理。

    即使商家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也应当通过合法渠道解决问题,厂家解决不了,可找到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投诉解决不了,还可诉诸法律。所以,我们要有维权意识,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9:15 齐星星 客户经理

    我于2006年3月从一房产开发商处买了一间商铺,并按双方合同约定一次性付清了房款及税费。但开发商延迟两年时间即2009月2月才为我办理房产证。自2009年3月起,我每年都打电话或上该开发商客服部口头要求其按合同约(每曰万分之零点五)支付违约金,每次找他们时,工作人员都以公司经费紧张等理由拖延。去年12月,我诉至当地法院。法院判决败诉,理由是过了两年诉讼时效。请问,我还能要到这笔违约金吗?
  • 2021-12-23 19:12 齐显影 客户经理

    延期不超过一年的情形,开发商应在房屋交付后3个月内办理房产证,未办理的,除双方有特殊约定外,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限期办理房产证并给付违约金。若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你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一年的情形,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起诉开发商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合同、补充协议文本,还要提供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在开发商辖区法院起诉庭起诉。
  • 2021-12-23 19:09 齐晓庆 客户经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另外,根据该解释的第十九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此,开发商延期办证,没有履行合同中的有关规定,购房者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还有开发商办好证没有交给购房者,在司法实践中还是认为延期办证的情况,这一点需要注意。因为有时候购房者与开发商产生摩擦的时候,开发商没有把办好的证及时给业主的时候,这种实际上是可以诉讼的。(菁英回答)
  • 2021-12-23 19:06 龚家贱 客户经理

    向市房管局反映问题.
    建议您再仔细看一下购房合同,有些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按双方合同的约定执行。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2021-12-23 19:00 齐智富 客户经理

    逾期办房产证又过了诉讼时效,还可以起诉违约金,但是如果对方以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会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诉讼时效为两年。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开始结算,

    扩展资料:

    《第18条规定的解读》认为逾期办证违约金的诉讼时效计算应分二种情况处理:

    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逾期办证违约金数额的,为一时性债权,从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诉讼时效;

    2、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日或月为单位累计计算违约金数额的,属于继续性债权,以每个个别的债权分别适用诉讼时效。在实际计算时,应采用倒推法,即从人民法院审查立案之日起,向既往的时间倒推2年,这2年内发生。

  • 2021-12-23 18:57 齐映山 客户经理

    老百姓在购买新房的时候,不仅面临延期交房的风险,也会存在延期办理房产证的法律风险,延期交房会导致入住延迟问题,逾期办理房产证可能会导致落户、上学等各种现实问题,逾期办证怎么办呢?

    一、开发商逾期办证后,一般会遇到两种情况: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针对逾期办证有约定;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没有明确约定。

    第一种情况比较常见,一般合同中都会有“房屋交付180天以内,出卖人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逾期超过360天,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实际交付房款的万分之二(一)进行违约赔偿,直至产权证办出为止”的类似约定。

    根据这条约定,法院对于延期办理产权证的态度一般是支持的。在买卖双方的购房合同有约定的前提下,依据合同约定,在没有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合同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种情况,就是合同中没有约定,王晓鹏律师就曾经遇到过一个类似的,开发商虽然用的是合同模板,但是把逾期办证这一条给模糊了,改成了“另行协商”。

    开发商在做这一份合同时,可能就知道自己会逾期办证,因此回避了该问题。

    二、那么该怎么办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法律据此已经做出规定,另行协商我认为是约定不明。因此若是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开发商一样要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三、那什么时候起诉呢?开发商一直拖着会不会过诉讼时效?

    基于商品房买卖的特殊性,开发商不仅负有按合同义务及时交房,同时也有义务协助办理更名、办证的义务。所以,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的,从约定期满次日起三年计算诉讼时效。若是没有约定,按照法定的到期日起算三年诉讼时效。

    王晓鹏律师近照

    因此,即使开发商故意在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办证的条款,也可以主张逾期办证违约金,主张权利要及时,在法律保护的期限内起诉,才有可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相关百科精选

  • 中邮人寿保...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由...

  • 康宁健康险 中国人寿康宁健康保险中国人寿康宁系列有两款产品都深受广大客户的喜爱,分别是康宁终身保险和康宁定期保险,客户的偏好不同,选择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