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这个月出租房屋的收入...

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这个月出租房屋的收入已在银行入帐,我这边的应交税金该如何计算
赵顺铃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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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20最佳答案

一、收到房屋租赁收入的会计核算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二、相关税收规定: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二条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上述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确认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除此以外,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一次性收取租金,应当在收到预收款当天一次性缴纳增值税。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37 黄盛波 客户经理

    如果电费做制造费用的话,我公司付电费,借:制造费用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预付账款) 收承租方电费 借:现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结转电费成本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生产成本
  • 2021-12-23 18:35 齐明松 客户经理

    公司出租房屋租金收入,应该取得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作为原始凭证才能记账,一般企业应该到当地税务办税服务大厅申请开具。税务机关在收取相关的税收后为其开具发票。
    其税收有:
    1、房产税:按房屋租金收入的12%缴纳;
    2、营业税: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
    3、城市建设维护税:按营业税税额的7%(城市)、5%(县城、建制镇)或1%(乡、村)缴纳;
    4、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税额的3%缴纳。
    经上几项是全国统一的标准,此外所处的省份不同,如地方教育附加费、水利建设基金等属于地方政府规定需要缴纳的费。
    做入公司收入后有利润的,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21-12-23 18:32 赵飞行 客户经理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金账的设置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账簿设置和账务处理的要求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进项转出、计提、交纳、退还等情况,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贷方设置分析项目,在借方分析栏内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等项目;在贷方分析栏内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项目。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账,将多缴税金从“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中分离出来,解决了多缴税额和未抵扣进项税额混为一谈的问题,使增值税的多缴、未缴、应纳、欠税、留抵等项目一目了然,为申报表的正确编制提供了条件。 (一)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这样“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不出现贷方余额,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二)月份终了,企业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即: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三)当月缴纳本月实现的增值税(例如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款)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 (四)当月上交上月或以前月份实现的增值税时,如常见的申报期申报纳税、补缴以前月份欠税,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 (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贷方无余额。 (六)“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缴的增值税。 新《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进行核算。第六十条规定了未按规定设置账簿的法律责任,“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2021-12-23 18:30 梅金莉 客户经理

    这个是你吃亏哦,销项税没有进项税抵扣哦!~亏了~ 别人给你钱,肯定你计收入,如果不是主营业务,就是其他业务收入,你们公司肯定不是卖自来水的,所以肯定是其他业务收入了!你开的发票是增值税发票,所以你要计销项税。 你付水费给自来水公司,如果是自己用的,就是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水费,如果是给别人用的,就是应该做到对应科目其他业务支出中。所以你要看清楚经济业务的本质。自来水公司肯定是把你们所有水费开在一张票上了,所以你要分开,那些是公司费用,哪些是其他业务支出。
  • 2021-12-23 18:26 齐景宪 客户经理

    你应该先查一下会计制度或者纳税会计,作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是最基本的。
  • 2021-12-23 18:13 连书纳 客户经理

    一、收到房屋租赁收入的会计核算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二、相关税收规定: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二条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上述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确认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除此以外,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一次性收取租金,应当在收到预收款当天一次性缴纳增值税。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9号)规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降低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称新标准),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税务总局正在制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的具体办法,在该办法颁布之前,为保证新标准的顺利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暂按以下原则办理:

    1、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有关规定仍继续执行。

    2、2008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3、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4、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8:01 赵颖轶 客户经理

    企业出租房租属于“不动产经营租赁”,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9%。
    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来说,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无论对方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适用税率都是按一般纳税人税率。
    所以,你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应该给对方开具9%适用税率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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