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结算方式的风险怎样规避?
具体介绍一下即期信用证的结算的一个流程
齐智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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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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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57最佳答案
对于你提的这个问题我用我曾将给企业讲课的一篇讲义来给你做一个回答,供商榷
1.慎重选择贸易伙伴,了解进口商信誉和贸易背景。在寻找贸易伙伴和贸易机会时,应尽可能通过正式途径(如参加广交会和实地考察)来接触和了解客户,不要与资信不明或资信不好的客户做生意。在第一次与客户打交道时,要审查进口商的资信情况,包括企业性质、财务状况、付款记录、动态经营情况、货物市场行情等。出口企业可以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或供货策略,获取最大的利润,从而最大限度规避风险。另外,对不同地区的客户,要区别对待。如欧、美、日、澳地区的客户,一般而言,资信较好;而对南美、非洲、中东、原苏东地区是高风险地区,要特别注意企业的信誉情况。在签订合同前,应设法委托有关咨询机构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以便心中有数,作出正确的选择,以免错选贸易伙伴,自食苦果。
2.充分了解开证行的信誉,争取由一流银行开证。选择信誉较好的开证行,最佳选择应以当地的外资银行作为开证行,特别是全球的信誉较好的大银行。因为一流的开证行有两方面的保障:一是在不符点的认同方面,能严格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要求公正的把握,而不是像一些银行完全听从开证申请人采用鸡蛋里挑骨头的方法提出不符点,拒绝付款赎单;二是即使遇到开证申请人提出种种理由不肯付款赎单,开证行认为理由不充分,审单无误的情况下,一流银行也会从维护自身形象和信誉的角度出发,拒绝开证申请人的不合理要求,承担其第一性付款责任。如果出口商对开证行的信用有所怀疑,可要求开证行请另一家信誉好、实力雄厚的银行作为信用证的保兑行。
3.选择正规的船公司与货运代理。在选择船公司与货运代理时,要选择大的、正规的公司,例如中运,这些大公司有良好的信誉,并能及时检测到货物的流向与动态,可以使出口方在进口方无理拒付货款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也可以有效避免船公司与进口商合伙诈骗,或者船公司破产的风险。另外,要时刻关注出口货物的流向与动论态,不要以为货物装运后就万无一失,一味只关注议付货款。
4.预先在买卖合同中明确信用证的内容。买卖合同是信用证的基础,出口商日后收到的信用证其内容如何,可预先在买卖合同里作出明确规定。大致包括:开证日期(以开到日期为准);信用证的有效期(装船后15天在出口地到期);规定开证行、保兑行(在一定条件下);指定信用证的种类(不可撤销、即期、可转让等);备类单据名称与份数;允许分批转运(不应限定每批装运间隔期间,如每批间隔30天);规定出口商有权依照合同修改信用证条款,若进口商不按其要求修改,出口商有权提出损害赔偿。
5.认真缮制单据。严格认真根据信用证、合同缮制单证,做到“单单一致,单证相符”。由于任何不符点都可能被拒付,特别当遇到百般挑剔的客户时,我们更应该认真细致地制做单据,确保百分之百正确,争取在单据方面不给对方任何可乘之机。在制作单据之前,先要收齐各项基础资料和数据,并对这些资料进行仔细核对,例如:检查装运数量是否为信用证规定出运的数量相符,这些资料是制作单据的基础,基础资料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整套单据的准确性。如果在制作单据过程中,存在不清楚、不确定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有经验的单证人员或专家寻求意见,确保正确无误后再填写相关内容。制单完毕后,制单人员最好自审一遍,发现差错立即更正,如果事后别人发现再更改,可能已影响了其他单证。
6.认真审核单证。争取尽早制做好一整套单据,以便有充足的时间认真审核单据,另外在审核要求提交单据时,要及时、认真地进行核对、审查,看一下各单据之间的信息是否一致;单据信息是否正确;信用证要求的单据是否缺失等等。最好是采用“纵横审单法”审核,纵审是以信用证为中心进行审核,做到单证相符;横审是以商业发票为中心,进行审核,做到“单单一致”。特别当市价下跌时,开证行的审单积极性很高,而且非常严格,有时大小写字母不一,甚至于一个标点的不同也会成为拒付的理由,这时更要加倍小心地审核自己的单据。如发现不符点,必须及时修改,不要以为小错误无关紧要,也不要存在饶幸心理,认为进口方是老客户、老关系,以往客户接受了不符点,以后仍能接受,大不了密切协作被扣去几十美元的不符点费。这种错误的思想,往往会使自己在出口收汇中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在审核对方开来的信用证时,特别检查是否有“软条款”。
7.慎重对待信用证的修改。有些外商借信用证修改,改中生乱、乱中生诈,在履行国际商事合同中,中方作为卖方常遇到外方擅自修改信用证,有些改证要求是合理的,但也有一些外商借信用证技术性、专业性之复杂,借改证之机做手脚,造成单证不符,使中方无法议付货款。遇到上述困境,企业应格外注意:如果信用证不符合同,不提出异议便是同意外商修改合同。因此,企业必须提出异议不同意改证,要求外商重开符合原合同的信用证,如外商不开,宁愿解约,转售,索赔缔约过失损失,也不可勉强发货,迁就对方,以免后患无穷。最后,如果发现信用证的内容与买卖合同不一致,或者发现信用证中有无法执行的条款,应迅速要求进口商改证,而且只有收到开证行的改证通知书后,方能装运货物,万不可轻信客户的允诺。
8.按时交单。制做好的单据,一定要在信用证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提交单据,不要晚于发货后21天或者晚于信用证所规定的最迟交单时间,一旦过期交单,出口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随着我国外贸事业的迅速发展,信用证支付方式在国际结算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但是信用证结算方式对出口企业也不是万能的,信用证是一把双刃剑,熟悉它的性能就能披荆斩棘,利剑为我所用,但不熟悉它,不但不能为我所用,相反处处受它的掣肘,甚至成为伤已的利刃。虽然采用信用证能减少收回货款的风险,但信用证仍然有拒付的可能。要避免或减少由此而形成的损失,最重要是做到慎重选择贸易伙伴,熟悉信用证业务流程,认真审核单证,正确制做单证。作为出口商要避免提交名符其实的不符点单据,在信用证没有生效前不要轻易出运等等。出现信用证遭拒付时,应认真分析和判断拒付的理由是否充分,然后做出相应的决策妥善处理。文大全网
1.慎重选择贸易伙伴,了解进口商信誉和贸易背景。在寻找贸易伙伴和贸易机会时,应尽可能通过正式途径(如参加广交会和实地考察)来接触和了解客户,不要与资信不明或资信不好的客户做生意。在第一次与客户打交道时,要审查进口商的资信情况,包括企业性质、财务状况、付款记录、动态经营情况、货物市场行情等。出口企业可以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或供货策略,获取最大的利润,从而最大限度规避风险。另外,对不同地区的客户,要区别对待。如欧、美、日、澳地区的客户,一般而言,资信较好;而对南美、非洲、中东、原苏东地区是高风险地区,要特别注意企业的信誉情况。在签订合同前,应设法委托有关咨询机构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以便心中有数,作出正确的选择,以免错选贸易伙伴,自食苦果。
2.充分了解开证行的信誉,争取由一流银行开证。选择信誉较好的开证行,最佳选择应以当地的外资银行作为开证行,特别是全球的信誉较好的大银行。因为一流的开证行有两方面的保障:一是在不符点的认同方面,能严格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要求公正的把握,而不是像一些银行完全听从开证申请人采用鸡蛋里挑骨头的方法提出不符点,拒绝付款赎单;二是即使遇到开证申请人提出种种理由不肯付款赎单,开证行认为理由不充分,审单无误的情况下,一流银行也会从维护自身形象和信誉的角度出发,拒绝开证申请人的不合理要求,承担其第一性付款责任。如果出口商对开证行的信用有所怀疑,可要求开证行请另一家信誉好、实力雄厚的银行作为信用证的保兑行。
3.选择正规的船公司与货运代理。在选择船公司与货运代理时,要选择大的、正规的公司,例如中运,这些大公司有良好的信誉,并能及时检测到货物的流向与动态,可以使出口方在进口方无理拒付货款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也可以有效避免船公司与进口商合伙诈骗,或者船公司破产的风险。另外,要时刻关注出口货物的流向与动论态,不要以为货物装运后就万无一失,一味只关注议付货款。
4.预先在买卖合同中明确信用证的内容。买卖合同是信用证的基础,出口商日后收到的信用证其内容如何,可预先在买卖合同里作出明确规定。大致包括:开证日期(以开到日期为准);信用证的有效期(装船后15天在出口地到期);规定开证行、保兑行(在一定条件下);指定信用证的种类(不可撤销、即期、可转让等);备类单据名称与份数;允许分批转运(不应限定每批装运间隔期间,如每批间隔30天);规定出口商有权依照合同修改信用证条款,若进口商不按其要求修改,出口商有权提出损害赔偿。
5.认真缮制单据。严格认真根据信用证、合同缮制单证,做到“单单一致,单证相符”。由于任何不符点都可能被拒付,特别当遇到百般挑剔的客户时,我们更应该认真细致地制做单据,确保百分之百正确,争取在单据方面不给对方任何可乘之机。在制作单据之前,先要收齐各项基础资料和数据,并对这些资料进行仔细核对,例如:检查装运数量是否为信用证规定出运的数量相符,这些资料是制作单据的基础,基础资料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整套单据的准确性。如果在制作单据过程中,存在不清楚、不确定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有经验的单证人员或专家寻求意见,确保正确无误后再填写相关内容。制单完毕后,制单人员最好自审一遍,发现差错立即更正,如果事后别人发现再更改,可能已影响了其他单证。
6.认真审核单证。争取尽早制做好一整套单据,以便有充足的时间认真审核单据,另外在审核要求提交单据时,要及时、认真地进行核对、审查,看一下各单据之间的信息是否一致;单据信息是否正确;信用证要求的单据是否缺失等等。最好是采用“纵横审单法”审核,纵审是以信用证为中心进行审核,做到单证相符;横审是以商业发票为中心,进行审核,做到“单单一致”。特别当市价下跌时,开证行的审单积极性很高,而且非常严格,有时大小写字母不一,甚至于一个标点的不同也会成为拒付的理由,这时更要加倍小心地审核自己的单据。如发现不符点,必须及时修改,不要以为小错误无关紧要,也不要存在饶幸心理,认为进口方是老客户、老关系,以往客户接受了不符点,以后仍能接受,大不了密切协作被扣去几十美元的不符点费。这种错误的思想,往往会使自己在出口收汇中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在审核对方开来的信用证时,特别检查是否有“软条款”。
7.慎重对待信用证的修改。有些外商借信用证修改,改中生乱、乱中生诈,在履行国际商事合同中,中方作为卖方常遇到外方擅自修改信用证,有些改证要求是合理的,但也有一些外商借信用证技术性、专业性之复杂,借改证之机做手脚,造成单证不符,使中方无法议付货款。遇到上述困境,企业应格外注意:如果信用证不符合同,不提出异议便是同意外商修改合同。因此,企业必须提出异议不同意改证,要求外商重开符合原合同的信用证,如外商不开,宁愿解约,转售,索赔缔约过失损失,也不可勉强发货,迁就对方,以免后患无穷。最后,如果发现信用证的内容与买卖合同不一致,或者发现信用证中有无法执行的条款,应迅速要求进口商改证,而且只有收到开证行的改证通知书后,方能装运货物,万不可轻信客户的允诺。
8.按时交单。制做好的单据,一定要在信用证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提交单据,不要晚于发货后21天或者晚于信用证所规定的最迟交单时间,一旦过期交单,出口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随着我国外贸事业的迅速发展,信用证支付方式在国际结算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但是信用证结算方式对出口企业也不是万能的,信用证是一把双刃剑,熟悉它的性能就能披荆斩棘,利剑为我所用,但不熟悉它,不但不能为我所用,相反处处受它的掣肘,甚至成为伤已的利刃。虽然采用信用证能减少收回货款的风险,但信用证仍然有拒付的可能。要避免或减少由此而形成的损失,最重要是做到慎重选择贸易伙伴,熟悉信用证业务流程,认真审核单证,正确制做单证。作为出口商要避免提交名符其实的不符点单据,在信用证没有生效前不要轻易出运等等。出现信用证遭拒付时,应认真分析和判断拒付的理由是否充分,然后做出相应的决策妥善处理。文大全网
其他回答(共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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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24 连丽红 客户经理
信用证由于是银行信用,所以只要满足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就没有什么风险,但需注意以下几个情况可能会带来收汇风险:
1、部分诈骗盛行地区开来的信用证,如非洲部分地区;
2、信用证包含软条款,如开证申请人出具的相关证明;
3、信誉不好或规模较小银行开的证,建议要求他行加保; -
2021-12-23 18:21 梅金荣 客户经理
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风险有哪些?——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信用证的性质和定义即可知晓:
(1)信用证属于银行信誉,那么,根据信用证的这个性质可知,可知的信誉是信用证风险的第一、也是至关重要的关键点。如果开证行的信誉不佳,那么,这个信用证无论受益人如何严格按照信用证的规定相符交单,从根本上就不能够获得开证行的付款保证。因此,信用证的第一风险是开证行的信誉。
(2)信用证是开证行对受益人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换句话说就是,开证行的付款条件就是受益人必须严格按照信用证的规定行事,包括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那么,在开证行信誉没有问题的前提下,受益人是否能够做到这一点,是受益人能否顺利收款的关键。换句话说,这是受益人操作层面的问题。不要说受益人对信用证一知半解,即便有过一定的操作经验,但是操作不够娴熟,对某些条款的理解不透彻,都可能导致交单不符,从而给受益人自己带来呗开证行拒付的风险。另外,就是信用证本身存在一定的欺诈嫌疑,即信用证中被设置了一些“软条款”,那么,受益人不谙信用证的操作,不能够分辨什么是“软条款”,则就有被“软条款”所陷害的风险,以致交单不符而被开证行拒付。
至于如何防范,其实也没有什么神秘——从上述内容知晓了信用证的风险点,那么,采取对应的措施,就能够防范于未然。
具体地说,对于(1)的风险点,那么,受益人可以通过合同或事前约定开证申请人要通过信誉好的银行开证,或者对具体的开证行加以限制,或者对具体的开证行的信誉作了解——只要开证行的信誉可靠,就能够防范这个风险不会发生。在实际操作中,还常用要求信用证保兑的方式来解决担心开证行的信誉问题。
对于(2)的风险点,这要求受益人自身提高能力——首先要能够分辨什么是“软条款”,如果有“软条款”,则应该要求开证申请人取消或删除这类条款,否则可以拒绝接受该信用证,这样,就能够避免“软条款”所带来的风险。而如果没有“软条款”,那么,受益人就必须具备一定的操作素质和技能,严格按照信用证的规定行事,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这样就不会出现“交单不符”的问题,那么,这类风险又怎么会发生呢?而在实际案例中大多数都是因为受益人不能够严格按照信用证的规定行事,比如没有在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运期内装运,不能够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交单,所提交的单据因为缮制或粗心大意,造成与信用证的规定不符,以致造成交单不符而被开证行拒付,从而引发本应该不发生的风险。所以,“打铁还需自身硬”嘛!
其实,就是一句话,难者不会,会者不难——只要抓住两点就可以防范信用证的风险,那就是:(1)严格审核开证行的信誉,(2)做到相符交单——仅此而已。 -
2021-12-23 18:13 黎皇兴 客户经理
还要注意汇率的风险哦,尽量使用硬货币结汇,结汇方式的选择也很重要,最好是汇付或不可撤销的即期跟单信用证。还可以加保函之类的 -
2021-12-23 17:50 龙层花 客户经理
对于卖方而言,其风险在于如何安全且又保障地收到货款,而对于买方而言,其风险在于如何在付款后得到所需要的货物。因此,角色的不同对采取结算的方式考虑也不相同。
那么,对于卖方而言,收款的风险从小到大的排序为:预收货款,信用证(L/C),即期托收(D/P),远期托收(D/A)和赊销(O/A)。
对于买方而言,付款的风险从小到大的排序为:赊销(O/A),远期托收(D/A),即期托收(D/P),信用证(L/C)和预付货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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