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受到经济发展水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受到经济发展水
齐昆明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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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20最佳答案

如何看待中国现在农村和城市差距悬殊的社会保障状况?
从现阶段来说,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和城镇社会保障是不相同的。农村社会保障是依托于集体、家庭、土地的一种社会保障体制。就整个农村而言,由于各地条件的差异等因素造成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从而也导致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出现很大的差异。而城镇社会保障是城市以就业为中心的、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而且覆盖面积较大。可见,农村和城市采取了两种不同的保障制度。
通过调查可以发现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1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覆盖范围窄、层次低、社会化程度低占总人口近70%的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仅仅占全国社会保障费的 11%,而占总人口近30%的城镇居民却占了全国社会保障费的89%。大部分农村的社会保障停留在救济的层面上,即使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也只是在小范围内实施,并没有普遍推行。
1.2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混乱,缺乏法律保障,基金难以保值增值。 城市社会保障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农村养老保障和社会救济由民政部门管理,农村医疗由地方政府和集体经济共同管理,一些地方商业保险公司也参加了农村保障,从而形成了城乡分割、政事不分、多头管理的格局,农村社会保障基金使用风险大,难以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
1.3 土地的保障功能日益下降。
其主要的原因首先是因为我国人多地少,而且平均每年耕地递减20.01~26.68万 hm;二是随着城市化和非农产业的发展,已经有大量的,而且还将有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三是农产品投入大、产值较低,农民不仅享受不到政府补贴,而且还自己承受各种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加剧了农民的生活风险;四是土地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农民不能变卖土地来养老;五是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和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特殊体制,很难推行土地的规模经营,制约了土地的保障功能。
1.4 家庭养老面临挑战
农村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使家庭养老功能大大减弱,大批年轻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加重了家庭养老的困难。
2、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滞后的原因
2.1 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投入上相对不足
首先是在资金投入上,城市与农村很不平衡。城镇养老保险金已经基本实现了社会统筹,建立了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基金模式,而在农村仍然以家庭保障为主,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进行了改革试点外,其他保险项目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
2.2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没有理顺
就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来说,由于历史原因及利益驱动,在一些地方从开办养老保险以来,保险公司从没有停止与民政部门的竞争,与教育部门联合对乡村民办教师进行保险,这势必造成农村养老保险的分割局面。
2.3 人口老化进程加快,社会养老日益艰难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疗技术的发展,老年人口的平均寿命增长到了70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由1964年的6.08%上升到1995年的9.76%,到20世纪末老年人口已经超过了1.3亿。
2.4 收缴保障基金的难度较大,由于城乡的经济收入差距较大,很多企业低工资招收农民工,同时还能避免福利等一系列的费用,使得保障基金收缴很难。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口中有8亿多在农村。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推进农村城市化,是农村社区形态向城市社区形态转化的一种过程和发展趋势,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
3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应采取的措施
4.1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只有农村经济发展壮大了,农民收入增加了,才能积累更多的社会保障基金。
4.2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替代传统的土地保障、完善农民的城镇化的进入机制,从根本上农村的社保问题。
4.3 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拓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努力提高农村人口文化素质和农村人力资源水平,以充分适应就业的需要。
4.4 改革农村土地转让制度
应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政府应保证农民的主体地位,允许农民工自主转让土地经营权,通过实行租赁、拍卖、企业托管等形式,有效实现土地增值,使外在打工的农民摆脱土地经营的后顾之忧,使转出土地的农民工最终享有与所在城镇人口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30 辛国爱 客户经理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有如下几个阶段:
    1)我国农村保障制度是指以相关法律为依据,以国家、集体和农民个人的投入为依托,对农村社会成员的基本产生和生活给予多种保障的一种制度的安排。其实只是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实现部分社会财富的转移,以提高农民社会的社会福利水平。
    2)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实行高度集中、城乡二元分割的计划经济体制,总体上看,这一时期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表现出集体保障与国家救助相结合的特征。
    3)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在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时期,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表现出家庭保障、土地保障和国家辅助相结合的特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农村扶贫制度的建设,加强开发式扶贫、生产性救济,充分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平等”的分配原则。
    4)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建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成为完善市场经济的重要课题,社会保障进入制度化阶段。这一时期,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主要表现出多种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得到建立和发展的特征。保障项目----主要包括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进入试点、推广阶段,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特征来看,应该如下来完善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着家庭保障功能退化、土地保障功能的弱化、管理机制上的混乱、集体支持的混乱等问题,政府应该在农村给予农民相应的土地使其能自我发展并且能带动当地的生产力的变化,不能因为家庭成员的减少就使之相应地减少劳动力带动生产效益减少的情况。一般农民都会对自己家庭对应人口所得的土地适当的分配耕作农作物,是土地的生产效益最优化。农村管理机制的混乱等不合理的安排,会给农民的生产效益会带来生产效益的减少,所以政府管理部门在作出相应的管理机制之前一定要慎思慎行,使农民宽心。这样才能带来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生产效益的不断提高!
  • 2021-12-23 18:29 齐景嘉 客户经理

    (1)第一,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作为一种体系或一种制度,社会保障由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等方面组成。我国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是: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多渠道筹集和积累社会保障基金。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社会保障的标准和水平,发展城乡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事业。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第二,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是以人为本,即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就是要完善和保障人权,包括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就是要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健康素质,就是要创造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第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着重体现了对公民经济权利保障,体现了人民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了以人为本
    2)第一,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它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协调,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
    第二,社会保障的基本功能有:保障社会稳定,保证社会公平,促进经济发展。我国的社会保障工作还具有特殊的意义,它直接关系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稳定发展的大局。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它有助于形成合理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兼顾不同方面特别是生活有困难方面群众的利益,有助于促进和实现公平正义。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维护社会公正、协调社会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
    第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公平正义的手段,实现公平正义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二者是辩证统一的
  • 2021-12-23 18:23 辛在柱 客户经理

    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尤显重要,对此我们必须有正确的认识。在相关法律制度的构建过程中应坚持保障人权,满足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求;对公民实行普遍的社会保障;社会保障的范围和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城乡有别的原则。同时还要从立法、司法等角度采取具体措施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和“稳定器”。因为雄厚的社会保障基金能够有力地支撑经济发展,并对经济发展的格局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雄厚的社会保障基金占GDP的比重很高,如果通过对债券、房地产、股票、储蓄等进行合理投资能对经济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在经济发展低迷的情况下,高额的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能支撑经济的发展并带动经济的再次腾飞;另外,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在债券、房地产、股票、储蓄等方面调整其投资比例从而对经济格局发挥宏观调控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同时从微观经济来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可以规范和均衡企业的社会负担,有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形成,特别是有助于我国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而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
    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公平的调节器。社会公平,是人类社会发展中产生的一种客观要求。社会公平体现在经济利益方面主要是成员之间没有过分悬殊的贫富差别,即所谓“不患贫,患不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分配机制与竞争机制相联系,必然形成社会成员之间在收入分配方面的不均等,甚至相差十分悬殊,强者成为富翁,弱者陷入困境。为了解决这一社会问题,就需要运用政府的力量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干预,通过社会保障措施,通过对社会成员的收入进行必要的再分配调节,将高收入者的一部分收入适当转移给另一部分缺少收入的社会成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弥补市场经济的缺陷,缓和社会矛盾,以促进社会公平目标的实现。
    对公民实行普遍的社会保障,是各国社会保障立法共同奉行的一条基本原则。所谓普遍性,是指社会保障的对象应包括全体社会成员,凡是国家的公民都应平等地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这一原则不仅要在社会保障项目中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法律、法规中体现,也要在社会保障的其他项目中,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障项目中体现。当前要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立法进程,落实立法规划,扩大实施范围,力求使每个保障项目覆盖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公民。而且只有体现了普遍性原则,才能依照“大数法则”筹集和积累雄厚的社会保障基金,更好地发挥出社会保障互助互济的功能和特点。
  • 2021-12-23 18:13 齐显峰 客户经理

    1951年,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正式建立。迄今,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可以划分为两个大的阶段。
    第一阶段: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制度安排是“国家—单位(集体)保障制”,具有国家负责、单位(集体)包办、板块结构、全面保障、封闭运行等特征。在城乡二元分割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包括劳动保险制度、公费医疗制度等在内的主要制度安排面向城镇居民;在农村,除自然灾害救济及灾荒年份的生活救济外,基本上只有依托农村集体经济的农村合作医疗与五保制度。
    第二阶段: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城镇国有企业改革、劳动体制改革的推进,使原有社会保障制度失去了组织基础与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社会结构的分化,又对社会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产生急切的需求。在这种形势下,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进入全面改革时期。1986年国务院制定有关待业保险的法规,1994年选择江苏镇江、江西九江作为医疗保险改革试点,1995年推动统账结合模式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试点,1998年实行住房体制改革,1999年建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3年开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4年“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被写入宪法,2007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9年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2010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国社会保障制度逐渐走上了政府主导、责任分担、社会化、多层次化的发展道路,制度框架初步形成,并日益呈现出“国家—社会保障制”的特征。
    2010年10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可以预见,在“十二五”时期,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将向定型、稳定、可持续的发展阶段迈进,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将逐步成为现实。
  • 2021-12-23 17:56 齐景国 客户经理

    十余年来,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我国已经基本建立起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是我国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还未最终确立和完善,在日前召开的全国政协十届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委员们就如何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提出了多方面建议和观点。
    社会保险立法需要加快作为社会保障体系核心内容之一的社会保险在维护我国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据有关数据统计,到2003年底,我国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了15506万人、10902万人、10373万人、4575万人和3655万人。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董力在发言中指出了缺乏相关法律给我国现行社会保险的运行带来困难的五个问题: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低;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压力不断增大,有的已入不敷出;对政府促进就业带来消极影响;政府有关部门对不参保、不缴费的行为缺乏制约办法;不利于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公平竞争机制。
    就此董力委员呼吁我国应该加快《社会保险法》的制定。要明确规定我国城镇社会保险属国家强制性保险,任何企业开业。任何用人单位用人,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让参加社会保险成为企事业单位开业的先决条件。对于一些有困难的国企和需要鼓励发展的行业或中小企业,政府可以提供社保补贴。同时制定完善灵活就业和城镇个体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方法。董力委员还提出可以将社会保险费改为社会保险税,确定合理税率,社会公平负担,统一征收,分项按比例进入各项基金。
    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近年来,我国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对城镇贫困群体的救助方面取得了公认的巨大成就。但是目前在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并没有享受到低保,根据中共中央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精神,委员们提出要尽快建立我国的农村低保制度。
    全国政协常委陈明德在发言中提出,我国应该在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据2002年公布的2820万农村贫困人口中,560万人为五保户(约占20%),979万人为残疾人口(约占35%),800万人居住在不适宜生存的地区(约占28%)。在其余未获温饱的人口中也有相当部分是患有长期慢性病或体弱多病丧失正常劳动能力的。
    陈明德常委认为,对于这些贫困群体,以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为主要目的和手段的开发性扶贫不仅成本高,而且很难根本解决问题。陈明德常委提出对这部分农村贫困人口应该实行最低生活保障。他用实际数字举例说明了对农村人口实施低保的可能性:“2003年底,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是2900万人,他们的年人均收入为531元。如果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按2003年的(农村脱贫标准)口径定为637元,补足差额仅需要30.74亿元,相当于当年国家财政支出的0.1%,即使提供全额低保,也仅需要185亿元。”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景天魁也在发言中提出,如果能够恰当地整合现有资源,采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办法分步实施,在农村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并非无可作为。景天魁呼吁关键要有一种积极的态度和积极的措施,他指出目前我国沿海有些省份如浙江等已经有成功经验,可以逐步推广。
    发展慈善事业完善社保体系
    慈善事业在很多国家包括我国的港澳台地区都对当地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起到了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在我国目前社会保障体系还不是很完善的情况下,更应该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全国政协常委、中华慈善总会会长范宝俊在发言中主张国家应该对慈善事业进行合理定位,将其作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道德文明建设、完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事业来发展。通过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完善新型的社会保障体系。
    目前国际大环境为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国内经济社会的转型,要求“小政府、大社会”,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国家政策也开始创造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环境。在这样的一个大环境基础上,范宝俊认为,从必要性的角度看,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完善新型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缓解国家财政压力的需要,也是政府职能转移的需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在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在明确政府、企业、个人责任的同时,应当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分担相应的社会保障责任。
    范宝俊常委在发言中阐述了发展慈善事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具体做法。
    他认为首先应该对慈善公益事业有一个合理而明确的定位,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过程中,确定慈善公益组织的合理位置———“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切实提高慈善公益组织的地位。其次,需要有具体而且导向性很明显的政策来引导和扶持,如通过税收制度来促进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再次,法律应该为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提供标准的规范蓝本和管理制度,并保障其独立法人地位和一切的合法权益。范宝俊还特别提出慈善公益组织也需要加强自身的建设,让慈善事业能更好地完善和补充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 2021-12-23 17:50 贾麒麟 客户经理

    内容来自用户:志岗

    1.结合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项目,谈谈如何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随着市场经济的形成,社会保障需求剧增,社会保障制度严重滞后,国家的社会保障能力相场经当有限,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安全挑战。只有顺应市场经济要求,坚持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公平与效益相结合。发展多类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才能促进和谐社会形成。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体系1997年,在我国党的十五大中提出:“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按照这次会议要求,我国大力建设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开始初步形成。而十年以后,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这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实践2002—2007年,全国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5年累计(二)制度的覆盖范围小,城乡差距大。
  • 2021-12-23 17:41 齐旺梅 客户经理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确定,社会保障制度越来越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相关研究也逐渐受到学术界的高度重视。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研究,是社会保障制度研究的重要领域,更是总结和借鉴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经验教训的重要途径。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首先,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具有历史性,经历了一个建立、发展、变化、困境、改革的长期历史演变过程。其次,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具有阶段性,不同时期西方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特点,使得它们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变化呈现出阶段性特点。最后,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具有国别特色,这种国别特色既与各国社会经济和历史文化传统密切相关,也与各国社会保障制度自身的发展演变直接相关。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必须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也要借鉴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经验和教训。这就要求我们在研究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时,既要研究现状,也要研究发展演变,还要研究不同时期的特点,更要研究国别特色及其成因。这样才能全面系统地认识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一般规律和不同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国别特色,才能为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供更加系统、具体的借鉴。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演变的研究,是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研究的基础。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经过长期的发展演变才达到现在的程度和水平,可以说,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现状的所有方面,包括制度构成、基本原则、国别特色、制度模式、思想理论、保障观念、面临问题以及改革道路等,都与这种制度本身的发展演变有着直接联系,都可以从对这种制度的发展演变所进行的系统研究中找到答案。正是基于上述现实目的和学术意义,我们组织国内外长期从事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研究的学者,在对主要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演变进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撰写了这套“西方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丛书”。目前,我国学术界对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研究已经取得一些重要的成果,但是,这方面的研究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两点:第一,比较偏重于对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现状的研究,缺乏对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演变进行系统研究;第二,比较偏重于从经济学角度对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进行研究,缺乏对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多角度、跨学科研究。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与这种制度的长期发展变化密不可分,社会保障制度也不只是经济学问题,它涉及社会发展的许多领域,社会保障制度研究也必然涉及许多学科,是一项综合性跨学科研究。“西方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丛书”以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演变为主要研究内容,综合利用社会保障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伦理学等多学科研究方法,深入研究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演变进程,分析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不同历史阶段的发展特点及其原因,系统总结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演变的经验与教训。“西方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丛书”选择西方主要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演变为研究对象。英国和瑞典都是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代表性国家,德国和美国都是社会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代表性国家。每种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选择两个代表性国家,不仅有利于更好地反映不同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发展特点,也有利于对同一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不同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对比;既有利于发现不同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国家之间社会保障制度的区别,也有利于发现同一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国家之间社会保障制度的差别,从而更好地反映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别特色。日本不仅是一个社会保障制度具有独特性的发达国家,也是一个与我国具有许多相同历史文化传统的亚洲国家,研究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对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具有更为直接的借鉴和启示意义。作为多位学者合作研究的成果,“西方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丛书”中的每本著作都将体现各自的不同风格,这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我们所提倡的。但是,该丛书的主要研究内容则是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演变及其背景与影响,它系统研究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发展和改革的整体进程;深刻揭示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变化的相互关系;深入研究西方国家不同时期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变化的阶段性特点及其背景;系统阐述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内容构成、制度模式、理论观念的发展变化;深入分析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困境、改革的不同道路及其原因;客观评价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效果与作用、经验与教训;系统总结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对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所具有的借鉴与启示。作者简介:沈洁,1954年生,社会福利学博士,现任日本浦和大学综合社会福利学培教授,兼任日本高知女子大学研究生院教授,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社会福利研究中心主任,主工研究课题为各国社会福利制度比较、老人福利、女性福利。出版日文版专著有《“满洲国”社会事业史》;主编著作有《各国社会福利制度》等,参加编写的著用有《日本社会福利发达史》等。中文版专著有《日本老人福利制度》《日本的社会与人》等,译著有《社会福利基础理论》等。目录:第一章社会保障制度的萌动时期第一节救贫立示的过程第二节社会保险制度的形成第二章社会保障制度表成长确立时期第一节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争论第二节生活保护制度的确立第三节社会福利制度的确立第四节失业保险与劳灾保险制度的确立第五节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确立第六节养老保险制度的确立第三章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时期第一节社会福利事业的快速发展第二节由经济型向民生生活型社会保障转换时期第三节实现全民医疗保障制度第四章社会保障制度的调整和重组时期第一节社会保障制度的调整与改革第二节改革的突破口:创建老人中健制度第三节改革医疗供给体系第四节创建基础养老金制度第五节社会福利制度改革第五章社会保障制度的转型时期第一节世纪交替时期社会保障改革的动向第二节养老保险的基础结构改革第三节基础结构改革的钥匙:护理保险制度第四节转型时期福利改革的两种趋向第六章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结构第一节日本社会保障的基础结构第二节医疗保障制度第三节养老保障制度第四节失业保障制度第五节社会救助制度第七章反思与思考第一节构建自助、互助、公助的社会保障机制第二节发展以社区居民为运作主体的社区福利第三节老人福利政策的选择决定社会保障制度的方向第四节发展社区非营利组织是福利政策和一项新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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