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故意以各种...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故意以各种理由拖欠其工资,用人单位有何补偿或赔偿
黄盛润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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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39最佳答案

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提高,劳动争议案件屡见不鲜。资本家丰富了人们的物质生活,但也存在许多违反劳动法的非法用工问题。陈律师认真总结了日常生活中的劳动争议,包括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拖欠工资、恶意降薪、恶意调岗、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补偿金有什么区别、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等。回答相关问题,引用法律依据,每一个回答都是独立完整的,可以直接理解你想解决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两种情形。第一种是用工期满后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尚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鉴于此,用人单位有义务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从一个月期满至一年期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一个月末起最多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或者,用人单位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签订无固定期限老宋合同之日起,用人单位按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提交仲裁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时,需要收集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面试通知、录用通知、工作服、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可以形成一个相互证据链,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在市场运作过程中,一些企业出于各种原因需要裁员。因此,他们通过岗位调整的手段,恶意调整工作地点、工作职责、工作时间,迫使员工主动离职,变相实现裁员,逃避支付经济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恶意调岗主要是指用人单位故意刁难劳动者,改变劳动条件,明显增加劳动者义务的行为。如果只是同一个城市的工作调动,比如南京江宁区到南京建邺区,两地之间一般都有公共交通,只是在合理的范围内增加你的通勤时间,一般会被认定为业务运营的需要,而不是恶意的工作调动,那么这种情况下你提倡经济主张一般得不到支持。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27 赵骆伟 客户经理

    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两倍工资。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该条款,并且从进入公司满一个月以后即第二个月开始计算,但需要注意的是双倍工资最多支付十一个月。

  • 2021-12-23 18:25 齐晓娣 客户经理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3、你先与单位协商,若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
  • 2021-12-23 18:18 黄益溢 客户经理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年限从2008.1.1算起(晚于2008.1.1入职的按照实际入职日算起)到劳动合同到期日止,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同上。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以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 2021-12-23 18:10 齐明柱 客户经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笫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好律师网参考
  • 2021-12-23 18:05 边友康 客户经理

    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后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满一年单位仍未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仍应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可与单位协商主张上述权利,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主张上述权利!
    但在主张权利时应注意收集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 2021-12-23 17:53 龚宇飞 客户经理

    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赔偿‍事宜如下: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补偿,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
    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2021-12-23 17:28 齐晓天 客户经理

    1、公司没有合法理由辞退你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2、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如果单位不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单位索取二倍的工资。3、上述要求公司不会轻易给你,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公司还不赔,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如果公司不支付上述费用,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5、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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