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补助给广元市旺苍县的灾民的重建款应该是...

国家补助给广元市旺苍县的灾民的重建款应该是多少
齐明杰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6:59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12-23 18:27最佳答案

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有相关政策:

第十八条: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

就地安置应当选择在交通便利、便于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地点,并避开可能发生次生自然灾害的区域,尽量不占用或者少占用耕地。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并组织受灾群众自救互救,恢复重建。

第十九条: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应当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扩展资料

社会各界在灾难发生时应该的措施: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民政部门负责救助资金的分配、管理并监督使用情况,民政部门负责调拨、分配、管理救助物资;

二、救助款物应当专款(物)专用、无偿使用,专项用于灾民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住房的恢复重建,遇难人员家属抚慰以及救助物资的采购、储存和运输等项支出;

三、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财政等部门和有关社会组织以及村委会、居委会应当向社会公开所接受的救助款物的来源、数量及其使用情况;

四、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救助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25 齐晓峰 客户经理

    遇到自然灾害老百姓的房屋成为危房,国家有补贴和救助义务。

    我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三章应急救助和第四章灾后救助都有相关规定。除此之外各地均有自然灾害救助标准。下面以广西省为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调整自然灾害救助补助标准的通知》桂民发[2017]55号: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标准。由原来的“唯一住房因灾倒塌或严重损坏的受灾群众,一、二、三类对象分别按照15000元、12500元、10000元发放;

    唯一住房因灾一般损坏的受灾群众维修住房所需资金以政府帮助购买的农房保险理赔为主,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安排资金补助”,调整为“自治区财政每年对因灾住房全损重建户户均补助标准为20000元。

    对因灾损坏住房维修户均补助标准为2000元,市、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补助标准”。

    扩展资料:

    自然灾害,是指干旱、洪涝、地震、海啸、低温霜冻、冰雹、雪灾、病虫害、滑坡和泥石流等各种异常自然现象对人类社会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不包括人为因素引发的灾害。救灾款救助对象为因自然灾害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灾民。

    搞好灾害救助,解决灾民灾后生活困难,应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助扶持”的灾害救助方针。

    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坚持以下原则:对灾情造成群众生活困难的情况应实测实报;救灾资金和物资分级负担;救灾款物按照救助标准,按实发放,并实行民主监督。灾民救助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灾害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
    灾害救助对象是指自然灾害发生期间转移的灾民和灾后造成吃粮、住房、衣被等生活困难,在短期内不经救助,难以维持正常生活的重灾民。主要有:

    (一)需紧急避险、转移安置的灾民;

    (二)住房倒塌,自建能力不足的灾民;

    (三)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口粮不足,且无力自行解决的灾民;

    (四)家中无换季衣被且无资金购置的灾民;

    (五)因灾害引起伤、病而无钱医治的灾民;

    (六)其他因灾造成较大困难的灾民。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8:18 车广伟 客户经理

    国家给的福利,补助农民的生活费
  • 2021-12-23 18:09 齐敦禹 客户经理

     农村盖房补贴,主要针对危房改造,并不是全部的盖房子都有补贴。 住建部最新数据显示,从2008年至2014年,中央累计安排1191亿多元资金支持农村危房改造。
    参考资料:
    中央下拨民政局的救灾补助费主要用于灾民房屋倒塌重建和房屋受损修缮,市政府下拨的救灾补助费和区政府配套的救灾补助费主要用于本区农村贫困户、困难家庭(农村低保标准的200%,人均4680元以下)(下同)因农作物严重受灾或绝收造成生活困难的临时生活补助,房屋倒塌重建和房屋毁坏修缮,灾民转移补助。
    (一)倒房重建和修缮补贴
    1、对农村贫困户的倒塌房屋,给予一定的重建补贴,标准一般为5000元/间。
    2、对农村贫困户的毁坏房屋,可视实际修缮情况给予一定的修缮补助,标准一般为400—3000元/间。
    3、对受损的敬老院和其它社会福利机构,根据受损程度,可给予适当的修缮补助,一般不超过50000元/所。
    (二)对受灾农村贫困户生活困难补助
    1、对农作物绝收的贫困户可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一般为500元/亩,总额一般不超过2500元/户。
    2、对农作物严重受灾的贫困户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根据实际亩数,一般不超过500元/户。
    3、对因灾受伤的贫困人员,根据实际医疗自费总费用的40%给予补助。
    (三)困难家庭的受灾补助,参照贫困户的补助标准,适当减少补助经费。
    (四)转移安置人口补贴 转移人口进行临时安置,按每人25元的标准补贴。
  • 2021-12-23 18:05 连亚琴 客户经理

    地震灾后农村永久性建房补助是根据省政府规定,以及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5.12”地震灾后农房重建工作的意见》(广府发〔2008〕16号)文件精神,对恢复重建永久性住房的农户,政府按照“一户一宅”,平均补助为每户2万元,根据受灾农户的经济状况和家庭人数实行分类补助,对不同人口家庭适当予以区别,对建卡绝对贫困户和低保户两类农户给予适当照顾。具体补助标准分为两类三档:
    一般农户:1-3人家庭16000元、4-5人家庭19000元、6人及以上家庭22000元。
    困难农户:1-3人家庭20000元、4-5人家庭23000元、6人及以上家庭26000元。
    在上述补助标准中,对农户家庭人数的认定,一律以2008年5月11日户口记载为准,对建卡绝对贫困户和低保户两类农户的认定,一律以2008年5月11日的档案记载为准。
    但是还是与所在当地政府有联系,因为最终评定时要经过村民“一事一议”。
  • 2021-12-23 17:53 车广义 客户经理

    自然灾害,是指干旱、洪涝、地震、海啸、低温霜冻、冰雹、雪灾、病虫害、滑坡和泥石流等各种异常自然现象对人类社会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不包括人为因素引发的灾害。
    救灾款救助对象为因自然灾害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灾民。
    搞好灾害救助,解决灾民灾后生活困难,应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助扶持”的灾害救助方针。
    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坚持以下原则:对灾情造成群众生活困难的情况应实测实报;救灾资金和物资分级负担;救灾款物按照救助标准,按实发放,并实行民主监督。灾民救助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灾害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
    灾害救助对象是指自然灾害发生期间转移的灾民和灾后造成吃粮、住房、衣被等生活困难,在短期内不经救助,难以维持正常生活的重灾民。主要有:
    (一)需紧急避险、转移安置的灾民;
    (二)住房倒塌,自建能力不足的灾民;
    (三)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口粮不足,且无力自行解决的灾民;
    (四)家中无换季衣被且无资金购置的灾民;
    (五)因灾害引起伤、病而无钱医治的灾民;
    (六)其他因灾造成较大困难的灾民。
    救助标准:
    (一)住房救助标准。灾民住房完全倒塌,视其自建能力,救助建房款每间不超过300元、致危房屋救助每间不超过100元。(以自然间为计算单位,不含辅用房、活动用房、简易房),或以物资折款100—300元。每户救助标准不得超过3间。 对灾民建房,各级政府应予以各种税、费的减免优惠。
    (二)生活救助标准。用于灾民生活困难救助,实行钱粮2:8,以实物救灾为主。按照灾民缺粮天数,每人每天按500克成品粮(扣除自力可以解决的口粮数量)以及占成品粮供应资金的20%的油、盐、酱、醋进行救助,保证基本生活需要。救助时限截至新粮上市。
    (三)治病救助标准。因灾造成伤、病且无力自救的,根据困难程度,给予适当补助。
    (四)衣被救助标准。对无力解决衣被的救助对象,给予适当的衣被救助。
    (五)因灾造成死亡,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视其困难程度,死亡1人可视其家庭困难程度给予适当的救助。
    救灾款物的申请与发放
    灾民救助对象核定程序:
    (一)灾民自愿申请。
    (二)村民小组初评后提名。
    (三)灾民所在的村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
    (四)村民委员会审查,张榜公布后上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五)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并填写《灾民救助花名册》。
    (六)报县(区)民政局审批并领取《灾民救助卡》。
    (七)县(区)民政局将《灾民救助花名册》报市民政局备案。
    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应编制《灾民救助花名册》,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后,按《灾民救助花名册》下发“灾民救助卡”,《灾民救助花名册》和“灾民救助卡”上应注明灾民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救济补助标准、救助时段等内容。“灾民救助卡”由县以上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由县级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后发给灾民。
    灾民领取救灾款、物时,应到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开取“三联单”,凭“灾民救助卡”和“三联单”到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或指定的银行(信用社)、粮店等领取 。灾民领取救灾款、物时,应在《灾民救助花名册》上签字。灾民领取救灾款、物时,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对无能力领取救灾款物的老弱病残人员,被救助对象可委托他人或由村委会指定人员代领。
    救灾款物发放实行公开发放标准、公开发放程序、公开发放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发放时做到手续完备(受灾户本人签字盖章,他人不得代签或集体签领),帐目清楚,准确无误。
    救灾款、物必须全额发到灾民手中,不得用救灾款抵扣税、费和借款。
  • 2021-12-23 17:38 赵顺起 客户经理

    国家补助的钱
  • 2021-12-23 17:27 车庆云 客户经理

    这种情况政府都要出台相应的政策,对受灾群众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只是多少的问题。

相关百科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