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税前月工资6700元,请问要交多少个...

在苏州税前月工资6700元,请问要交多少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怎么算出来的?谢谢
齐晓庆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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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09最佳答案

6700-5000=1700,就这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25 齐晓彤 客户经理

    应该个人所得税=(6700-2000)*15%-125=580,你应该交580,这个是不考虑你扣保险的计算方法,扣保险(6700-2000-保险)*税率。
  • 2021-12-23 18:21 齐智国 客户经理

    应税所得额=6700-3500=3200
    应纳个人所得税=3200*10%-105=105
    6700元的工资,应该扣个人所得税105元
  • 2021-12-23 18:18 米塞林 客户经理

    工资6500元需要交250元的个人所得税。
  • 2021-12-23 18:04 米塞林 客户经理

    总工资*税率=所交个人所得税
  • 2021-12-23 17:53 米增建 客户经理

    税前工资6700元,应税收入=6700-2000=4700,属于15%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125,应交个税=4700*15%-125=580元
    工资个税税率对照表
    应税工资 税率% 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500元 5 0
    超过500元至2000元 10 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 15 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 20 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0元 25 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0元 30 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0元 35 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0元 40 10375
    超过100000元 45 15375
  • 2021-12-23 17:38 符翩翩 客户经理

    工资6500元,要交195元个人所得税。

    解析:

    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总工资)-(三险一金)-(免征额)} X 税率 -速扣数

    应该交个人所得税为:(6500-3500)*10%-105=195元(在不考虑五险一金的情况下)

    2011年9月1日起,中国内地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2018年10月,个税起征点拟调至每月5000元。

    拓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参考资料:

  • 2021-12-23 17:27 边华涛 客户经理

    税前月工资9000元,在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和社保扣除等情况下,每月需缴纳120元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9000*12-60000)*0.03=1440元。此为年总缴税额,平均到每个月为12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第十四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所称每次,分别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四)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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