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开立信用证时,要求做议付,议付成本怎...

当我们开立信用证时,要求做议付,议付成本怎么计算呢
龚家贱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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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27最佳答案

所有银行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开证行/开证以外的所有银行费用由受益人承担,所有的银行费用由受益人承担,还有要求国外银行在信用证中列明费用的收费标准及收费明细,做到心中有数。
1.信用证通知费 :¥300左右
2.信用证修改通知费:¥150左右
3.单据议付费:交单金额*0.125%(按照单据同币种收取,最低¥300.00)
4.单据邮寄费 :¥ 400左右 (快递费用因不同地区而不同)
拓展资料
作为出口商,如何能快速判断信用证费用呢?
首先,我们在订单谈判环节,要重点关注信用证中71B一栏关于费用由谁承担的约定,下面我们看一些常见的表述方式:
1、所有银行费用由申请人承担:显然是对出口商最有利的条款,由于不够平等,在实际业务中使用极少,但不妨争取一下。
2、开证行/开证以外的所有银行费用由受益人承担,根据国际较公认的收费标准,除开证费用以外的银行手续费由受益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或保兑费或者指定行的其他收费)。
3、所有的银行费用由受益人承担:此为费用支出最大的条款,应避免使用,除非能将其打入销售成本。但国外银行的费用我们很难把握。
其次,在订单谈判的过程中,尽可能要求国外银行在信用证中列明费用的收费标准及收费明细,做到心中有数。比如远期信用证需开证行提供贴现服务,需明确贴现费由谁承担以及具体的收费标准。
总而言之,制定合理、有利的费用条款对于出口商利润最大化的实现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还需要说明的是,银行费用的收取除了一些常规费用之外,还要根据不同的银行和具体的业务而定。同时不同银行的收费标准又是有所区别的。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20 辛培勇 客户经理

    1.如果提交的单据都符合,中行是马上议付,付款给受益人,还是要等中行寄单据给开证行,开证人付款赎单了,货款再打给中行?
    中国银行议付不是UCP600中的实质议付,即使你提交的单据都相符,中行也不会马上议付并付款给受益人,而是收到开证行的付款后才能把款项给受益人。

    2.如果发货后,客户不付款赎单怎么办? 或者客户破产没能力赎单怎么办? 货物是否只能退运回来?
    只要你提交的单据没有不符点,开证行一定要付款的,因为信用证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 如果单据有不符点,开证行拒付,客户不买单,你只能办货物退运回来。
  • 2021-12-23 18:18 黄盛杨 客户经理

    到底是AT SIGHT还是45天呢,如果是即期信用证,收取开证手续费、邮电费,各家行都有不同的费率。如果是远期信用证,除了手续费和邮电费外还要收取承兑费,承兑费按承兑日到付款日的时间来计算,如果是45天远期证,就用45天乘以开证金额乘以利率。
  • 2021-12-23 18:09 黄登源 客户经理

    概念混淆了——作为开证申请人开立信用证,需要向开证行支付的是开证费、电报费,日后受益人交来议付单据,开证行将向开证申请人收取审单费等费用,即开证申请人要向开证行支付的是开证费、电报费和审单费等。

    议付费是对信用证的受益人来说的,即受益人在交单议付时,需要向议付行支付议付费、电报费等。

    所以,开证申请人支付的费用不叫议付费。
  • 2021-12-23 18:04 龚家跃 客户经理

    嗯呐,只要信用证约定分批交货,当然可以出一批议付一批。
    另外提醒一下,每一批都要严格按照信用证要求按时装船交付,否则不仅该批无法保证议付到货款,从该批以后的每一批都已经视同于迟交的。
  • 2021-12-23 17:53 黄盛权 客户经理

    信用证手续费挺高的,一般都是收汇方付,看开证行怎么样。最好先和你们的银行联系下,问下对方对方银行的资信等等问题。
    银行相关主要费用标准一般有如下:
    通知费:RMB200/份
    操作费:货值的0.125%,最低RMB300
    快递费:USD18-60
    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
    改证费:RMB100每次
    撤证费:RMB 150
    电报费:USD30-80(要求催单时需要)
    开具信用证相关程序
    1、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
    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受益人。
    4、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
    5、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货款垫付给受益人。
    6、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
    7、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
  • 2021-12-23 17:38 龚崇栋 客户经理

    【外销员考讯】 议付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允许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银行或任何银行交单议付的信用证。议付是指由议付行对汇票和(或)单据付出对价。只审单据而不支付对价,不能构成议付。议付信用证又可分为公开议付信用证和限制议付信用证。 (1)公开议付信用证(Open Negotiation L/C)。又称自由议付信用证(Freely Negotiation L/C),是指开证行对愿意办理议付的任何银行作公开议付邀请和普遍付款承诺的信用证,即指任何银行均可按信用证条款自由议付的信用证。 (2)限制议付信用证(Restricted Negotiation L/C)。是指开证银行指定某一银行或开证行本身自己进行议付的信用证。 公开议付信用证和限制议付信用证的到期地点都在议付行所在地。这种信用证经议付后,如因故不能向开证行索得票款,议付行有权对受益人行使追索权。(四)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根据付款时间的不同,信用证可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1. 即期信用证(Sight Credit)。它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的特点是出口人收汇迅速安全,有利于资金周转。 在即期信用证中,有时还加列电汇索偿条款(T/T Reimbursement Clause),这是指开证行允许议付行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开证行或指定付款行,说明各种单据与信用证要求相符,开证行或指定付款行接到电报或电传通知后,有义务立即用电汇将货款拨交议付行。 2. 远期信用证(Usance Letter of Credit)。它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远期信用证还可分为承兑信用证和延期付款信用证。 3、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 payable a sight)。它是指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由付款行负责贴现,并规定一切利息和费用由进口人负担。这种信用证,表面上看是远期信用证。但从上述条款规定来看,出口人却可即期收到十足的货款。因此,这种信用证对出口人而言,实际上仍属即期收款,但对进口人来说,则待远期汇票到期时才付款给付款行。 (2005年试题) 在国际贸易中,开立假远期信用证实际上是进口人利用了( B ) A、出口人的资金 B、开证行的资金 C、通知行的资金 D、议付行的资金 (五)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 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分为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 1. 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Credit)。它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可以要求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统称转让银行),或当信用证是自由议付时,可以要求信用证中特别授权的转让银行,将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唯有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明确注明可转让信用证方可转让。 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即只能由第一受益人转让给第二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不得要求将信用证转让给其后的第三受益人,但是,再转让给第一受益人,不属被禁止转让的范畴。如果信用证不禁止分批装运,在总和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前提下,可分别按若干部分办理转让,该项转让的总和,将被认为构成信用证的一次转让。 信用证只能按原证规定条款转让,但信用证金额、商品的单价、到期日、交单日及最迟装运日期可以减少或缩短,保险加保比例可以增加。信用证申请人可以变动。 在实际业务中,要求开立转让信用证的第一受益人,通常是中间商人。为了赚取差额利润,中间商可将信用证转让给实际供货人,由供货人办理出运手续。但信用证的转让并不等于买卖合同的转让,如第二受益人不能按时交货或单据有问题,第一受益人(即原出口人)仍要负买卖合同上的卖方责任。 2. 不可转让信用证(Non-transferable Credit)。它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凡信用证中未注明可转让字样者,就是不可转让信用证。 (六)循环信用证 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Credit),是指信用证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额又恢复到原金额,可再次使用,直至达到规定的次数或规定的总金额为止。 循环信用证与一般信用证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一般信用证在使用后即告失效;而循环信用证则可多次循环使用。这种信用证通常在分批均匀交货的情况下采用。因此,其优点在于:进口方可以不必多次开证从而节省开证费用,同时也可简化出口人的审证、改证等手续,有利于合同的履行。 (七)对开信用证 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Credit),是指两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的信用证。对开信用证的特点是第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出口人)和开证申请人(进口人)就是第二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第一张信用证的通知行通常就是第二张信用证的开证行。两张信用证的金额相等或大体相等,两证可同时互开,也可先后开立。对开信用证多用于易货交易或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业务等。 (八)对背信用证 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Credit),是指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行或其它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新信用证。对背信用证的受益人可以是国外的,也可以是国内的。对背信用证的开证银行只能根据不可撤销信用证来开立。
  • 2021-12-23 16:59 龚小花 客户经理

    当然是2正确!
    这是为什么呢?没有为什么,国际惯例。那这个答案你肯定不满意,呵呵!
    根源在于为什么要开立可转让的LC? 因为差价!
    通常工厂都接到贸易公司的单都会这样操作!
    因为贸易公司不会先花钱买下产品再卖给买家,而是收了买家开立的LC再向自己的银行申请LC开给工厂。等工厂完成发货及LC项下所有单据及要求,A会拿这个LC的子证要求A银行议付,然后就如问题选项2一样,只是B拿到A的LC单据在B银行时会将发票换掉,B银行再将包含了B利润的LC向C银行审证,通过后C银行会解付给B银行,然后B银行会留下差价给B,再按A银行提供的单据价解付给A银行,然后工厂就收到钱了!
    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我,因为有些国家开立信用证是不需要信用证担保金的。那么如果C收到了货物而没钱向银向支付LC项下款项的话A和B如何收到钱?C银行会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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