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失踪了,我想起诉中间人,假如起诉中间...
龙山红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6:00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12-23 16:49最佳答案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7:54 龚安静 客户经理
你好,这个需要确定,在签订借款合同时是否将中间人作为担保人,如果有的话,那么你就有权要求中间人偿还,如果他不偿还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合同中并没有明确中间人为担保人,债务人(借钱的)失踪,可以要求中间人赔偿,但是胜诉的可能性没有上面的情况大。
有一种办法,向法院起诉债务人(借钱的)追索债务。
-
2021-12-23 17:48 龚峻松 客户经理
综上所述,本人意见如下: 首先,请检查你的两笔借款,无论是否牵涉中间人,实际证物“借条”上面是否体现过中间人, 其次,请检查你的两笔借款过程中涉及到“借”与“还”的过程中是否都有凭证(收据、签名等)。 其实借条的双方签字就表示一般合同的确立,或者说合约。(可依据合同法参照) 如果借条中未提及到中间人,还款过程又未做留收据(或还款凭证),那么,起诉主体应该是借款人,(起诉中间人需要涉及细节上的证据,如:第三人证、还款人录音、录像文件……等) 以上为个人观点。 请谨慎阅读。 -
2021-12-23 17:40 赵飞虎 客户经理
借款不还,法院也判决你胜诉了,你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失踪,不构成刑事案件或只能案件的,你报案了,公安机关也不管的。 -
2021-12-23 17:27 齐晓平 客户经理
首先,被借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借款人失踪。“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时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其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的利益,兼及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20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4条规定,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是指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在本案中,被借款人作为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借款人为失踪人。
然后,被借款人可以从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处实现其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21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法院在依法宣告借款人失踪的同时,会明确由谁来作为他的财产代管人。这样,被借款人就可以向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提出还钱的要求,如果代管人不履行,被借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
2021-12-23 17:22 赵骆伟 客户经理
如果你起诉开赢得了官司,而此时借款人逃避或玩失踪,你可以向法院执行厅申请强制执行,借款被执行人如果尚有固定财产如房产、汽车、店铺、厂房等,完全可以法院在查封冻结保全,这样就可以从中赎回你的借款! -
2021-12-23 17:03 赖鹏博 客户经理
就算有中间人也要借条或者欠条啊。如果你有的话可以起诉借款人和中间人让他们一起还,其实吗中间人就是担保人。借款人没钱还那就担保人替他还。 -
2021-12-23 16:16 车庆云 客户经理
中间有连带还款责任。如果借款人无偿还能力,中间人要还。
没有满意答案?看看这些问答能否帮助您?
相关百科精选
天安财产保... 天安保险即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一届)第十一号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