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老职工中一群被遗忘的老人。曾今为供销...

通过什么样途径能挣回该有的养老保障,现在宿迁市及县供销社都表示不能办理,想求教高人通过什么样的途径,能追回这份该得的养老保障。
黄益汉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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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6:57最佳答案

铜山县供销合作联社文件
铜供基(86)13 号
关于切实加强对双代店领导和管理的通知

各基层供销社:

我县农村双代店在为农民生活服务,活跃农村市场等方面作出了很大贡献,成为供销社服务农民的一支重要力量,一九八0年前后,全县代购代销二千四百多万元。占当时供销社生活资料销售额18.5%,近二三年来由于客观原因的影响,对双代店的领导和管理有所放松,使双代店购销额下降,一九八五年全县双代店代购代销额六百多万元。只占供销生活资料销售额的6.5%,成为我县供销社系统生活资料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必须引起各级供销社领导的重视和充分注意,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发挥双代店的作用提出如下办法:
一:提高认识,切实对双代店加强领导。
基层供销社必须认识到,在目前新形势下,供销社的重点已转到发展农村商品生产服务上来,双代店走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双代店是供销社在农村的前沿阵地。办好双代店,对方便农民购买,为生产,生活服务。扩大供销社在农村的阵地,密切与农民关系,传递和反馈信息,增加供销社供销,确起到重要作用。目前双代店出现购销额下降,双代店减少,主要是有些基层社对双代店的认识不足,消弱了领导,放松了管理。措施跟不上。出现问题不能及时研究解决,有些社商政经理有其名无其实.只是阵地之一,同时,它也是供销社商品信息反馈的重要基地之一。与供销社下伸门市部相比。它与农民群众的联系更加直接。更为广泛。随着商品生产的日益发展。它在城乡物资交流和发展农村商品生产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愈来愈显得重要。但是,原有的双代店,不论在经营形式,服务范围等方面,都有不相适应范围等方面。因此。必须对双代店进行改革。改革后的双代店实行“联销承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党团关系和行政上仍属村,业务经营归供销社指导。改革后双代店名称,除大庙社已试点的两个店外,其余可以叫做╳╳供销社╳╳双代店或╳╳供销社╳╳联营店。供销社要把双代店的改革,看作是自身体制改革的一部份,看作是供销社为支持发展农村商品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认真加强领导,切实抓紧抓好。

二.改革双代店的方法的步驺和要求: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基层社首先要建立双代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由分管主任任组长,由商政经理,会计,业务,多种经营辅导员参加。然后,参照大庙社改革双代店的做法。因地置宜,做出规划,向乡政府汇报,求得批准和支持。
2.搞好试点,摸索经验。各社改革双代店方案报经乡政府批准后,供销社要立即组织力量,深入到村,在村党支部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开展试点工作。
3.以点带面,全面开展双代店的改革工作。试点结束后,要立即转入面上的改革工作。十月底前,一切还有供销社资金的双代店要改革结束,订出协议(表式已发)。然后,由县联社组织力量,统一检查验收。
4.改革过程中,对双代店的双代员,凡属称职的经村党支部或村委会同意继续留用,对个别参杂使假。服务质量低劣,群众要求更换的。报经村支部(或村委会)同意,可以更换为农民信得过的人来担任。
与此同时,对原来是双代店目前一无供销社财产,二无供销社资金的自经营店,由县联社基层科组织力量进行试点,十一月份面上推开。

三.改革双代店的验收标准:
1.扩大了服务项目,增加了经营品种,改善了服务态度,提高了服务质量,达到干部,社员,双代员三满意。
2.双代员建立健全了必要的经营管理制度,管理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
3.供销社购销额有了明显的增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有了明显提高。
4.调动了双代员的积极性,双代员个人收入也有明显增加。
鉴于全县第一批需要改革的双代店有三百人,面广量大,除需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外,在处理一些经济关系和搞好双代店经营管理方面。都有许多具体业务工作要做,加之。双代店改革成功又直接关系着我们供销社为发展商品生产服务和扩大业务经营问题。务请各基层社加强领导,并随时将进展情况报告我们。

以上意见,请既贯彻执行。

铜山县供销合作联社

一九八六年九月七日

抄报:县财办,市联社,省联社基层科

与原件一致,原件保存完整无缺.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08 齐智娟 客户经理

    供销社老职工?首先明确供销社主体是否还存在?那么退休职工按照当时的劳动法是否享受了待遇?仲裁时效为一年,诉讼为两年。
  • 2021-12-23 18:03 连俊勤 客户经理

    根据《劳动法》,单位跟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应该帮职工购买养老保险,现在单位没有帮你买养老保险已经违反了《劳动法》,你可向劳动局反映情况,由劳动局出面来处理。
  • 2021-12-23 17:51 车广侠 客户经理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中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行政级别为正部级,是国家行政机关。

    供销合作社是我国农村社会主义商业的一种形式。

    由农村劳动人民自愿入股并由国家扶助组织起来的社会主义商业组织。其组织系统在中央设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总社,在地方设各级供销合作社,在乡镇设基屋供销合作社。

    供销社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政策法令,按国家计划组织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供应和农副产品、手工业品的收购,支援农业和多种经营的发展,领导管理农村市场。

    通过购销业务,为工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为出口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基层供销社经营的商品零售、饮食、服务等经营收入应按规定适用税率缴纳营业税。其经营所得利润,应按《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缴纳所得税。

    扩展资料: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职能和任务是: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服务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发展;

    (二)承担国务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按照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及其他商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

    (三)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推动和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

    (四)向国务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指导供销合作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六)指导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协调成员社关系,增强联合社的服务功能,完善基层社管理制度,发展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消费、金融、土地流转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同农民的联系;

    (七)指导供销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八)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文化建设,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教育培训;

    (九)监督、管理和运营社有资产,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十)对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履行组织、指导和监督职责,推动行业协会与联合社融合互补、协同发展;

    (十一)代表中国合作经济组织加入国际合作社联盟,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以及相关国际组织的事务,与中国国内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科研教育机构和有关政府部门等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合作,接受捐赠、资助;

    (十二)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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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23 17:36 龚子飞 客户经理

    一句话:县级供销社以上机关都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待遇和同地方的公务员待遇一样。其他的请学下此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对于活跃农村流通,完善商品流通体系,建设现代农业,拉动农村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现就新形势下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就。近年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经营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全面推进基层社、社有企业、联合社、经营网络改造,成功实现扭亏为盈,发展活力明显增强,经济实力明显提升,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经过多年改革发展,供销合作社正在从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业态转变,从单纯购销业务向综合经营服务转变,从单一供销合作向多领域全面合作转变,成为经营性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作用不断体现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二)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农村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发展现代农业,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组织体系完整的优势,积极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扎根基层的优势,广泛凝聚各类社会资源,大力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扩大国内需求,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流通网络覆盖城乡的优势,加快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三)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新形势下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开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二、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四)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依托供销合作社建设一批统一采购、跨地区配送的大型农资企业集团,在粮食主产区和交通枢纽,完善农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区域物流配送中心。加快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大力发展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的农资放心店。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从事种子、农机具、成品油等商品经营,办好庄稼医院,面向农民开展各种技术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现有设施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国家商业储备、救灾储备任务。
    (五)加快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日用消费品连锁骨干企业,加快传统经营网络改造升级,加强区域物流配送中心、连锁超市和便利店等农村零售终端建设,逐步形成县有配送中心、乡有超市、村有便利店的连锁经营体系,营造便利实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鼓励供销合作社发挥“一网多用”优势,依法开展家电、图书、药品、烟花爆竹等连锁经营业务。
    (六)加快发展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办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和功能提升,增强仓储运输、冷链物流能力,建立健全检验检测、资金结算、信息服务系统。引导供销合作社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建立采购关系,培育品牌产品,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支持供销合作社在棉花主产区和主销区建设仓储物流设施,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接受政府委托,承担国家棉花储备、进出口等任务。鼓励供销合作社承担边销茶、羊毛等储备和经营任务。
    (七)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鼓励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范建设社区和村镇回收网点、专业化分拣中心、区域集散交易市场和综合利用处理基地。支持供销合作社有条件的企业依法开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回收拆解业务,形成回收、分拣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现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三、着力强化供销合作社服务功能
    (八)加强专业合作服务。立足当地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利用供销合作社人才、网络、设施等条件,采取多种方式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营销、技术、农产品加工储运等服务,推进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开拓市场,开辟合作社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批发市场的便捷通道。积极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各级财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九)完善行业协会服务。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建设,增强服务功能,强化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推进协会内部改革,建立健全规范的运行机制。在农资、棉花、茶叶、果品、食用菌、蜂产品、畜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等传统优势领域,重视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在制定产业政策、行业规划、产品标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十)强化农村综合服务。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整合资源、市场运作原则,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建设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按照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在继续搞好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经营基础上,积极开展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劳动就业等服务。各级政府要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打造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
    四、不断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
    (十一)继续加强基层社建设。基层社是植根农村、贴近农民、强化为农服务的基本环节,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特点和城镇建设规划要求,调整建制,优化布局,改造建设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基层社。加强基层社民主管理,建立完善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引导社员参与基层社经营管理活动,密切与农民社员的经济联系,逐步结成利益共同体。维护供销合作社资产完整性,基层社改制后的剩余资产,由县联社代为行使所有权和管理权。
    (十二)增强联合社的服务功能。各级联合社要认真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推进开放办社,广泛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积极组建行业协会、农产品经纪人协会,为农民专业合作搭建服务平台。强化社有资产监管,切实行使出资人职责,落实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积极探索建立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管理者和经营者积极性。监督社有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督促其完善内部管理、加强风险控制。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按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十三)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权益。各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是本级社集体财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财产的所有权代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随意侵占、平调其财产,不得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的完整性。各级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将可以由供销合作社承担的任务和职能委托或赋予供销合作社。县及县以上联合社在严格核定人员的情况下,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对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联合社机关,由地方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办法。
    五、积极创新社有企业经营机制
    (十四)推动社有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供销合作社具有联系农民、产业众多、熟悉市场的综合优势,有条件的社有企业都要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社有企业与农户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关系,为生产者提供全方位服务,把更多的利润返还给农民。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标准化生产的规范,加快建立水平较高的优质农产品基地,引导农民发展集约化、规模化生产。在果品、茶叶、畜产品、蜂产品、食用菌等传统优势领域,加大品牌整合培育力度,加快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产品开发,拓展国内外市场,提升农产品竞争力。支持社有企业参与国家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示范、农业技术研发推广等项目,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社项目的支持力度。
    (十五)推进社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采取经营者和职工持股、引进社会资本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对为农服务的骨干龙头企业,要保持供销合作社控股地位。规范企业改制行为,切实防止社有资产流失。完善企业财务、投资和风险控制机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提高管理水平。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十六)做大做强社有企业。调整优化社有资本布局,促进优势资源向骨干企业集中。推进企业并购重组,加快纵向整合和横向联合,着力在农资、棉花、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领域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企业集团,增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实力。拓展社有企业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促进工农产品双向流通、城乡产业紧密融合。支持社有企业参与“万村千乡”和“双百”市场工程以及农超对接、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工作,鼓励社有企业积极利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农村市场。
    六、切实加大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
    (十七)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2002年财政部等七部门共同核复的供销合作社系统地方政策性财务挂账,地方政府要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落实处理;支持供销合作社多渠道消化经营性财务挂账,有关金融机构加快处置供销合作社拖欠的金融债务。要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确定土地权属,加快供销合作社土地登记颁证工作。供销合作社使用的原国有划拨建设用地,经批准可采取出让、租赁方式处置,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优先用于支付供销合作社破产和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抓紧落实相关政策,切实解决好供销合作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
    (十八)支持发展供销合作事业。抓紧完善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规划,扩大实施范围,充实建设内容,中央和省级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鼓励供销合作社的企业法人按照市场准入条件参与组建村镇银行,支持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和互助合作保险试点工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的业务合作,积极探索发展适合当地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科研机构承担国家科研和农业成果转化项目。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支持利用供销合作社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技能培训,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
    (十九)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理事会、监事会机构设置,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实行人才兴社战略,大力引进和培养各类经营管理与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不断优化干部职工知识和年龄结构。大力弘扬供销合作社“扁担精神”、“背篓精神”,培育造就一支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善于开拓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
    国务院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扩展阅读:

  • 2021-12-23 17:25 梅金荣 客户经理

    奋斗四十年的供销社双代员谁为他们的养老保险买单?奋斗四十年的供销社双代员谁为他们的养老保险买单?

    我叫李志敏。现年67岁。自1964年由大队推荐。公社批准,供销社录用的一名代购代销员(以下简称双代员)在计划经济年代,我国经济处于缓慢发展时期。党中央和毛主席提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我作为一名进步青年。响应党的号召,当一名双代员,当时供销社就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名双代员要配合供销社,把工业产品和生活用品通过最原始的交通工具(人力拉车)以最快的速度输送到人民群众手里面。同时又把农民生产的农副产品通过我们的运输队运到工厂深加工。搞活经济,当时生产力落后,生产工具极为简单,通过肩挑,人抬,车子啦,来回奔波,为了人民群众和党的事业我们始终冲在第一线,奔波劳碌一辈子。直到2003年底供销社解体。我们为党的事业奋斗一辈子,老无所养.信访被拒之门外,写信也杳无音信.石沉大海.对有一些部门的领导这种官僚作风和忽视农民就是治国的源头和根本。这明显就成为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和激化社会矛盾,造成社会不稳定的根源。中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大国.具有尊老爱幼的传统和美德。而且会一直延续下去,虽然现在是市场经济,中国从农业大国走向工业大国。逐渐的强大起来,但是我们不能忘记过去,忘记历史。革命战争年代的中国是一清二白,不管是地处偏远的农村还是喧嚣的城市到处满目疮痍,千疮百孔.是党率领人民群众完成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的历史性的转变。毛主席曾经说过:只有永远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才能是我们党永葆青春.后世子孙会一直秉承这五千年的文化传统,效仿前辈们继续为党的事业奋斗终生. 我们盼望党和政府为供销社双代员主持公道。
    徐州市铜山区李志敏
  • 2021-12-23 16:40 窦连波 客户经理

    1、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是国家社会保险的基本目的,社会保障作用。

    2、员工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3、现在已经有许多地方的劳动仲裁部门不单独受理 社保缴费的劳动仲裁案件,一旦受理的,也是 仲裁判决单位补缴员工的社保,而且必须按照法定流程进行补缴。且用人单位按规为劳动者补办相关手续以后,员工需要同时补缴相应保费。员工个人不同意缴费的,单位也不必单方面缴纳。

    4、对于直接要求相应补偿的,一般只能是双方私下协议达成。一旦走到仲裁或诉讼程序,只能是用人单位和员工个人依法补缴保费,而且是按照劳动仲裁时候所在地社保的最新缴费标准执行。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基金采取统筹方式。所谓统筹,就是在社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和用途做出统一的规定、计划和安排,以发挥社会保险的功能,促进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的一种基金管理制度,或基金管理方式。统筹范围表明社会保险的社会化程度和保障水平,从四个角度衡量:

    1、企业或用人单位。是全部企业,还是部分企业纳入统筹范围,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险主要是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逐步扩大到所有企业;

    2、劳动者范围。是全部劳动者,还是部分劳动者纳入统筹范围,与投保企业相对应,我国纳入社会统筹范围的劳动者也在逐步扩大,由原来的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劳动和扩大到所有工资收入者;

    3、保险种类和保险项目。一般而言,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基本险种,也是现代企业员工基本的福利待遇。特别是养老和医疗保险,各国都强制性的实行社会统筹。保险项目视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缴费能力有所不同。

    4、地域范围,即在哪一级的行政区域内统筹。例如,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我国已经开始实行省一级的社会统筹。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6:11 齐晓娥 客户经理

    你是供销社的职工,单位不给你交职工养老保险,你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交职工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
    社保包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
    今天来说说我们以后能直接享受到一个福利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的含义
    1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2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3养老保险是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4符合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的60周岁,女的在50周岁,事业单位的女在55周岁。养老险缴费至少在15年,以后退休时,可以领取养老金。
    城镇职工养老、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城乡居民养老,有何不同?
    1普通企业职工:一般个人缴纳工资的8%,企业为员工缴纳14%-20%。
    2城乡居民自己缴纳:只缴纳那8%的部分,交的少,领的也少。
    3企事业单位:养老金一度实行双轨制,即企事业单位无须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就能领取养老金,领取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职位、职称,相差一级职称可能养老金相差1000多元。
    现在,虽然我国养老金并轨,但是国企跟普通企业员工养老金差距依然很大。也是有很大区别的
    1缴纳基数不同:在今年社保改革之前,很多企业大多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你所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水平直接决定了你的养老金水平。企业职工缴纳基数决定标红部分,从而影响你领取的养老金多少。
    2企事业单位会为职工购买年金,这是大多数普通企业和个人所不具备的。
    缴费基数
    1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批。
    2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应逐步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缴费全部由自己承担,缴费比例一般为18%,其缴费基数可以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一个缴费基数档次。
    3核定缴费基数以所在区域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准。
    主要类别
    1个人要老保险:
    a、以城乡居民作为保险对象的一种人身保险。凡年龄在16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城乡居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
    b、个人养老保险的保险期限包括保险费缴费期和养老金额取期。保险费缴费期从被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并交纳第一期保险费起,至约定缴费期满为止;养老金领取从被保险人约定的缴费期满的次月起,至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时止。
    c、个人养老保险的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养老金领取期内,可获10年固定年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固定年金期间身故,其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可由其法定继承人)可继续领取至10年,保险责任方告终止;如果被保险人领满10年固定年金后仍健在,则可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保险责任方告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费缴费期内身故,可按规定领取死亡退保金,保险责任终止。
    2社会养老保险:
    a、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根据人民的体质和劳动力资源情况,规定一个年龄界限,当劳动者达到这个年龄界限时作为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解除劳动义务,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晚年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b、社会养老保险是较为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
    c、全国养老保险暨社会保险局座谈会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由于其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的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所以必设立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3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基本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并且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社会统筹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逐步降至3%。
    2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
    3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企业缴费除划入个人帐户部分外,其余均纳入社会统筹基金。
    养老金待遇
    1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养老保险制度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的养老金。
    2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
    3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4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养老保险制度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调整办法。
    5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养老保险制度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新老办法平衡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确定过渡性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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