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工作人员私自挪用他人存款构成什么罪

银行工作人员私自挪用他人存款构成什么罪
黄盛沛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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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08最佳答案

你好,根据商业银行的性质以及挪用后的行为,来综合判断,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或挪用公款罪。
刑法条文如下:
第一百八十五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违法运用资金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 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 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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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7:31 黎皇兴 客户经理

    不算。


    1. 银行员工有权限去查询用户信息,这可以说是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比如“反洗钱”。有理由查你,而且不会通知你,这是正当的。

    2. 银行员工由于个人原因,私下查你账户,不符合银行规定,一般属于公司级别的违规,涉及不到法律层面,顶多算是违纪。这种情况,你是客户,你很难取证。

    3. 国家有相关法律是,私自将你的个人信息泄漏给他人,或者利用。这属于违法的,同样需要你取证证明。

  • 2021-12-23 17:18 米塞林 客户经理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2021-12-23 17:04 车广伟 客户经理

    会构成挪用公款罪。
  • 2021-12-23 16:42 齐晓姝 客户经理

    1. 如果该银行是国有的,银行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取走储户帐户中的钱款,构成贪污罪无疑。

    2. 如果是私有银行,则工作人员私自取走客户账户内钱款的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

    3. 《刑法》第38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构成贪污罪。

    4. 储户的存款同时系国有银行管理的财产,所以工作人员取走的现金具有公共财产的属质,因此,构成贪污罪,依法应由检察院立案追诉。

  • 2021-12-23 16:21 齐明松 客户经理

    如果该银行是国有的,银行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取走储户帐户中的钱款,构成贪污罪无疑。
    《刑法》第38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构成贪污罪。
    储户的存款同时系国有银行管理的财产,所以工作人员取走的现金具有公共财产的属质,因此,构成贪污罪,依法应由检察院立案追诉。
    如果是私有银行,则工作人员私自取走客户账户内钱款的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
  • 2021-12-23 16:21 龚崇权 客户经理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具体地说,它包含以下二种行为:
    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数额较大,且时间上超过三个月而未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出、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只要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的就构成犯罪。所谓“营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活动。所谓“非法活动”。就是指将挪用来的资金用来进行走私、赌博等活动。这里的“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是指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行为人只要具备上述三种行为中的一种就可以构成本罪,而不需要同时具备,上述挪用资金行为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具有管埋、经营或者经手财物职责的经埋、厂长、财会人员、购销人员等,利用其具有的管理、调配、使用、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将资金挪作他用。
  • 2021-12-23 15:55 龙小花 客户经理

    私自查询客户存款,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私自将你的个人信息泄漏给他人,或者利用,严重的可能触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但是一般取证过程很困难,很难维护自身权益。

    《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

    《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二条 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的资金;

    (三)违反规定徇私向亲属、朋友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四)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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