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延误办理退工手续,该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延误办理退工手续,该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黄相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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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
2021-12-23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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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6:14最佳答案
如果原公司延误办理退工手续,你可以要求原公司赔偿你的经济损失。损失标准一般按以下原则处理:
1、延误你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按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赔偿;
2、造成你其他实际经济损失的(如新的应聘单位因此而拒绝录用你),按你的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1、延误你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按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赔偿;
2、造成你其他实际经济损失的(如新的应聘单位因此而拒绝录用你),按你的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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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37 辛培兵 客户经理
用人单位
未及时为
职工
办理
退工
手续,影响职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造成
损失
的,应该赔偿!
但是
劳动法
的适用,各地有不同的法规、政策,你可以咨询当地专业律师。
我这里给你上海的相关规定,供你参考:
《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四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关系的有效证明。”
同时,按照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合同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未按《条例》规定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有效证明或未及时办理退工手续,影响
劳动者
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失业保险金有关规定予以赔偿;给劳动者造成其他实际损失,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
请求
,赔偿其他实际损失,但不再承担法定失业保险金的赔偿责任。” -
2021-12-23 17:25 齐旭明 客户经理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你要证明你的损失与原单位未办理退工手续有关。
你可以去社保中心查,原单位是否仍然在缴纳你的社保费,因为他们不办理退工手续,还必须为缴纳社保费。 -
2021-12-23 17:19 梅金莉 客户经理
和公司其他年轻职员一样,进公司后我签了一份五年期的合同,并约定了六个月的试用期。在职期间,我努力工作,业绩不错,也取得了客户的认同。公司因此还派我和几个年轻人前往美国进修了半年。当然,公司也与我约定了回来后必须为公司服务五年否则要支付相应违约金。本来我也打算在这家公司好好工作下去,但是公司人际关系很复杂,让我很失望,在吃了几次亏后我决定跳槽。公司领导提出我有服务期的限制,不同意放我。谈了几次都没结果,没办法,我只好先离职了。但是,公司以服务期争议没解决为由,一直不为我开退工单,且压着我的劳动手册一直不给,结果虽然我先后去了几家公司应聘,均因为没有相关的退工证明而未被录取。我很气愤,他们扣着我的劳动手册对吗,现在我又该怎么办呢?读者 汪某 小汪: 你与所在单位的争议涉及劳动关系结束后,用人单位应履行哪些相关手续的问题。上海市早在1995年就实施了《上海市单位招工、退工管理办法》,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在录用劳动者时,应持劳动者的劳动手册、劳动合同至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出具退工单并携被退职工的劳动手册、退工通知单、单位缴纳失业保险基金的相应资料至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退工手续。从上述规定不难看出,招退工手续是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用人单位劳动力使用情况、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主要监督途径,也是确定劳动者就业状况并据此给予其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的依据。而用人单位在录用员工时通过其提交的退工单及劳动手册亦可以对劳动者的身份及相关履历进行核实。对于劳动者而言,没有退工单及劳动手册,即无法申领失业救济金。用人单位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往往亦不愿意录用,劳动者也丧失了相应的就业机会。对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结束后的退工义务,《劳动合同法》亦有明确规定,即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而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招退工手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责令改正的。在司法实践中,对延误办理退工手续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通常应承担赔偿责任。对影响劳动者办理失业、求职登记手续造成损失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失业保险金有关规定予以赔偿;给劳动者造成其他实际损失的,可视劳动者的举证情况确定用人单位是否需赔偿,但如未及时办理退工手续系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也是可以免责的。 从你所述看,单位未为你开具退工单及退回劳动手册确实违反了法律规定,你可以向他们讲明利害关系。 (乔蓓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长,2010年度上海市十大优秀法官) -
2021-12-23 17:01 黄益江 客户经理
这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而且也违背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一旦出现了延误的情况,需要赔偿对方相应的误工费用,也需要做出相关的经济赔偿,有可能会受到法律处罚。 -
2021-12-23 16:46 窦连波 客户经理
用人单位违劳动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你要证明你的损失与原单位未办理退工手续有关。 -
2021-12-23 16:14 齐敬磊 客户经理
造成损失通常是在员工离职后发生的,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损失赔偿责任,可以按照双方约定并结合实际损失大小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此时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赔偿责任主要以民法通则等作为法律依据,以实际损失为主要参照标准。
一般赔偿以下费用: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对劳动者违反保密约定或竞业限制约定侵犯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导致损失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可以按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赔偿(《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对员工在职期间因职务行为导致企业损失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只能要求劳动者进行限额赔偿,如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2021-12-23 15:56 米塞林 客户经理
延误员工退工手续的话,就会影响到员工的正常就业问题,这不符合劳动合同法,所以应该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对这名员工进行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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