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借款转贷取得的利息需要缴纳营业税吗
齐明明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4:56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12-23 16:26最佳答案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题中取得银行贷款后,再转贷给其他企业,并收取相应利息的,取得的利息收入,应当依法计算缴纳营业税,计算公式:应交营业税 = 利息收入 * 5%。
不过,如果题中业务符合税法规定的“统借统贷”规定的,该转贷收取的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
1、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统借方)向金融机构借款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并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
2、统借方将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不得按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利息,否则,将视为具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性质,应对其向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全额征收营业税。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6:54 齐明星 客户经理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中删除了原条例中转贷业务差额征税的规定,相应地也删除了第十一条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在新营业税暂行条例下,贷款业务不再有差额纳税的规定,应按利息收入全额申报缴纳营业税。
扩展资料:
出台背景:
(一)配合增值税转型改革的需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施 行,其核心变化是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其目的是减轻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的程度。
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减轻企业负担,推动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而营业税与增值税有较强的关联性,有必要保持两项税制之间的有效衔接。
(二)提升规范性文件法律级次的需要。作为对旧条例的完善和补充,15年来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针对营业税征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台了大量规范性文件,部分规范性文件有必要写进条例,上升到法规的高度,以提高执行效力和政策指导性。
(三)落实好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旧条例中的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无法更好体现依法执政、服务发展、以人为本等理念,应当做适当修改。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6:38 黄盛木 客户经理
公司取得借款利息收入应该按“金融保险业”税目依5%税率申报缴纳营业税;还要并入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总额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
2021-12-23 16:08 车小霞 客户经理
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金融保险业依照5%税率缴纳营业税。 -
2021-12-23 15:50 符翩翩 客户经理
首先,对于营业税。
根据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将货币资金存放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而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但是,纳税人将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或者自行及其他方式将资金贷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而取得的利息收入,应当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以取得的利息收入的5%交纳营业税。
其次是企业所得税。
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会直接冲减当期财务费用,这项损益会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应纳税所得额),最后导致当期所得税(应交所得税)增加。所以对于利息收入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个人取得的存款利息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
2021-12-23 15:38 齐旺梅 客户经理
收到的利息需要缴纳营业税
企业对外投资的利息收入,根据国税函(2001)1007号文件<关于财政资金增值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中第一条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资金与其他人使用而取得的利息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
2021-12-23 15:22 齐晓强 客户经理
公司取得借款利息收入需要申报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同时需要申报并缴纳实际缴纳营业税计算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
2021-12-23 15:10 符胜忠 客户经理
关于公司取得借款利息收入应该交税,需要交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首先,对于营业税。
根据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将货币资金存放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而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但是,纳税人将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或者自行及其他方式将资金贷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而取得的利息收入,应当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以取得的利息收入的5%交纳营业税。
其次是企业所得税。
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会直接冲减当期财务费用,这项损益会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应纳税所得额),最后导致当期所得税(应交所得税)增加。所以对于利息收入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拓展资料:
1、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给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确认的利息收入,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贴现和转贴现融出资金、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与其他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同业等)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实现的利息收入等。
3、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等科目,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
没有满意答案?看看这些问答能否帮助您?
相关百科精选
中国人寿保... 公司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集...
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华安顾人寿”)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德国安顾保险集团、德国安顾人寿共同出资筹建的全国性寿险公司,总部设在济南,首期注册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