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海老中专生,70年分往外地,现退休,...

儿子户口按政策回沪,上外地大学,现在外地工作。
齐晓影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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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4:21最佳答案

现在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但是现在有两个流言:1:70年后再交一次契税,继续使用。2:国家有偿收回土地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5:22 黄盛昌 客户经理

    可以买。

    上海购房条件:
    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需要提供一年以上(13 个月)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可购房!
    不过要缴纳房产税:对于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给予优惠:一是,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二是,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PS:如果你想申请首套的话,那买房时还需要提供你户籍所在地的首次购房证明!
  • 2021-12-23 15:17 龚子顺 客户经理

    中国实行商品房制度以后的第一批50年商业房产,将在14年以后到期,在深圳。
    下面是转来的,估计按香港模式运作的可能性很大。
    我国未在任何法律法规上出现过房屋产权"永久"的字眼,事实上如果你注意开发商从拿地的合同到住房销售合同,再到房产证,关于70年产权的表示都是绝不含糊的。有过无偿续期,0.4%续费之类的说法,都被证实是房产销售人员为了卖房臆造的。
    唯一出现"到期自动续期"表述的物权法草案,实际上在人大讨论时分歧集中在到期后每年应缴纳的地租价格上,无偿续期丝毫没有被讨论过。相关叙述只是仿照新加坡等国,为尊重有限产权房拥有人到期优先租用权。
    以新加坡占40%比重的99年产权房为例,这部分住宅的市场价格远低于999年的商品房,因此大家都对99年有共识。若到期前,房屋本身出现问题,不到80年安全使用建设标准的,由建筑商和政府共同补贴房主产权内剩余年份的公租房房租;超过80年的,房主自己需承担50%房租。
    香港回归前,住房有50至999不等的产权,回归以后,大部分长期房产都续约到了2047年,目前已到期的房产,按照周边市场租房价格的10%到50%不等按季度收取地租。比如你的房产到期后,如果房子还能住,周边一样大的房子租金是5000元每月,则你要向政府缴纳每月500到2500不等的地租。
  • 2021-12-23 15:04 辛培军 客户经理

    根据你提的问题是说上海知青在外地退休,可享受哪些补贴?补贴是否是上海户口呢?对于这个问题,
    首先,你在哪里退休?哪个城市?是否有这种政策?如果有这个政策的话,你就可以得到这些补偿的,
    否则那事找不到这些补偿的,因为这个政策,有的地方想,有的地方是没有的,所以说我觉得你这种情况只能去,你这种情况只能去社保局咨询一下,看看是不是你符合这个条件,因为
    我们这里是河北省石家庄,我们这里的退休应该是没有这个政策的,
    所以说你只能去办理退休的时候直接咨询一下社保局,大开社保局是怎么答复你的了?我觉得你这种情况应该在南方的大城市里,应该是有这个政策的条件呢?
  • 2021-12-23 15:03 黄益波 客户经理

    很难呀,上海户口除了居住证还得办理积分要达到120分,还得满足其他的条件。
  • 2021-12-23 14:59 黄真敏 客户经理

    对于你的这个问题,我想对你说,退休后在上海生活,有房子,有居住证的多了去了但是将户口落在上海的条件你应该不符合。
  • 2021-12-23 14:39 齐昆明 客户经理

    你老公什么职称?属于干部类看第一个文件。办起来麻烦一些,但是要求分居时间短一些。且要求在上海工作。
    你老公没有职称一类,如符合第二个文件,就直接在社区申办,办理快捷一些。要求分居时间长。不强调在沪工作。
    结婚12年,应该可以按照第二个文件办理。
    或者下面两个文件: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沪人〔1999〕122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03]9号
    受理条件
    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身体健康的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以及经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其他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2、在外地的配偶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
    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
    4、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5、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
    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现就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提出若干实施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女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下同),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下同)落户。
    (二)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关于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关于老人投靠
    (一)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 2021-12-23 14:29 窦连江 客户经理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即申请落户时无外地劳动关系,可以在上海有工作)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婚姻登记满5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五)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结婚后,本市一方死亡的,其与本市一方生育的子女已有本市户籍,外省市人员未再婚、实际生活基础在本市、外省市无子女的;或外省市有子女但均已成年,其具有本市户籍的子女尚未成年的,可参照“沪府〔2009〕70号”夫妻投靠第(一)项规定在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扩展资料:

    上海夫妻投靠落户准备的资料:

    1, 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说明情况,索取“窗口服务告知单”和“申 报常住户口申请表”,里面有详细的要求夫妻双方准备的资料以及如何填写申请表。

    2, 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

    3, 双方要提供结婚证和结婚登记档案:上海市是在双方登记结婚的地方的档案馆去调档, 因为婚姻登记处会把这些材料转给当地的档案馆进行保存。

    4, 女方是外地户口,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手册,上海户口的男方才能到街道开具 计生委的证明文件。

    5, 提供双方所在地街道的计生委开具的“婚育状况证明”(证明你的家庭情况和子女情况, 以及婚姻状况),需要街道和街道的上级单位都要盖章。办理的时候街道会告知。

    6, 外地户口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7, 外地户口一方的上海市的“居住证”,须满一年。

    8, 外地户口一方原籍的“养老保险手册”和当地社保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为养老保险的转移做准备。

    9, 如有子女且已落户上海,须提供,“出生证”和幼儿园的就读证明文件,“预防接种证”。

    10, 外地户口一方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11, 若上海户口一方如果原为外地户口迁入上海的,须提供当初入户的原始迁移文件, 去当初接收户口的上海的派出所办理。

    12, 准备齐了以上材料,填写“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

    13, 带上所有材料,并备好复印件,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让办事人 员预审核,可以提前去,这样做的好处是万一有什么证明文件没有办齐,办事人员会告知,可以及时补办。

    14, 等结婚10年期满,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递交资料,一般没有特殊问题,2 个月内可以开出准迁证,持准迁证在40日之内回外地原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可以委托外地家人代办。后面的无须赘述。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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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 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9年6月获得了中国保监会的开业批准,并于同年8月开始营业。本公司是由日本兴亚损害保险株式会社(现:日本财产日本兴亚保险公司)100%出资,在中国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