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钱,对方只有一套房子而且还贷着款呢...

别人欠我钱,对方只有一套房子而且还贷着款呢?我可以申请让法院把房子判给我吗?
梅金荣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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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5:20最佳答案

首先,存有权利凭证,并能够证明该笔借款的确发生,那么你就可以去被告所在你人民法院起诉了。
其次,不要担心他的还款能力。既然他是公务员,那么他就有稳定的收入,执行就不应该成为你所担心的问题
第三,你可以向西藏的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
如你所说,他只有一套房产,那么可以看到,目前他并不是唯一住房,他有栖身之所,因此执行成为可能。但是就审判实际来说,你提起财产保全要提供等值担保,同时,10万元不是大数,不至于出现为了你10w他卖房子的情形。
综上,抓紧时间去诉讼,提示你注意诉讼时效问题,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5:12 赵骥万 客户经理

    欠债人只有一套房子而且还在还贷中胜诉的话,法院可以查封这套房子但是不能拍卖。

    房子是在欠债情况下贷款去买来的,并且首期够偿还债务属于逃避债务,法院有权查封,但是必须居住的住所能查封但不能拍卖。法院可以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偿还债务,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可以拍卖查封扣押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参考资料:

  • 2021-12-23 15:09 米增强 客户经理

    你好,第一、你说的这种情况就是普通的邻里纠纷,最最严重也就是非法侵入住宅罪,但我个人认为构不成这个罪名。
    第二、邻里纠纷最终导致一方入院治疗,你们这边肯定有过错,赔偿医疗费等是应该的,但仅限于由此次纠纷而引起的疾病而产生的费用。且,对方本人也是有过错一方。
    第三、对方也可能会向法院起诉,要求你们这边承担责任,但无外乎是赔偿责任。既然你们这边愿意赔偿全部费用,对方也没有权利要求其他的。
    第四、居委会和派出所的说法完全没有法律依据。只要你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就不可能会拍卖你的房子,也根本没有权利让你不在本地居住。。。
  • 2021-12-23 14:59 章要在 客户经理

    如果对方只有一套房产,法院能强制执行。

    要求法院对其房产采取查封并进而进行评估拍卖措施,法律只是规定应该给被执行人家属留出必要的生活用品和居住条件,并没说不能拍卖唯一的住房,司法实践中可以将此套房产拍卖掉,部分款项给被执行人及家属置换一套够住的房屋即可,也可给他们暂租一套房产,为其缴纳一定时期租金即可。

    拓展资料:

    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时不可以强制执行。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同时又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 2021-12-23 14:34 黄益泉 客户经理

    既然欠你钱,你就可以到法院申请一个支付令。如果申请成功的话,到期他仍然不还钱,你就可以持这个支付令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他不是有房产吗?法院可以对他的房子进行拍卖,所得的款项就可以偿还对你的欠款了。
    如果支付令没能申请的下来,那么你可以持相关证明。比如欠条等到法院起诉他还款。法院判决下来之后,到期他还不还款的话,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他分个人财产了,程序和上面的一样。
    但是,有司法解释规定:如果他只有这一套房子,也就是说没有其他的住房了,那么这个房子是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2021-12-23 14:27 辛培乐 客户经理

    如果他只有一套住房,法院不会把房判给你。
  • 2021-12-23 14:05 赵顺铃 客户经理

    如果对方只有一套房产,法院能强制执行。

    要求法院对其房产采取查封并进而进行评估拍卖措施,法律只是规定应该给被执行人家属留出必要的生活用品和居住条件,并没说不能拍卖唯一的住房,司法实践中可以将此套房产拍卖掉,部分款项给被执行人及家属置换一套够住的房屋即可,也可给他们暂租一套房产,为其缴纳一定时期租金即可。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同时又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其它财产可供执行,名下只有一套住房的,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仍可将该住房依法予以拍卖。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2021-12-23 14:02 赵风茹 客户经理

    关于对方只有一套唯一的住房时是否会执行:
    (1)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强制执行应当为被执行人保留必需的生活用品。实践中,如果被执行人只有一套唯一的住房、且不是豪华住宅的,一般会查封该房、但不会拍卖用于赔偿。
    (2)但如果该房价值较高:也有法院会采取执行措施,在拍卖还债前要求申请执行人为对方暂时租一段时间房子供其居住,拍卖后在拍卖款中扣除赔偿款、房租、执行费用后,退还给被执行人用于另购住房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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