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如何区分居民纳税人和...

能不能认为没有在华居住满1年,为什么,在2008年纳税年度内有两次各15天,不是1月1日来的,在华无固定住所25天的离境?br我的问题主要是此人1月3日才来华。请问此人在2008年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还是非居民纳税人某外籍人员2008年1月3日来华工作
龚小艳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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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3:50最佳答案

1、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为了有效地行使税收管辖权,我国根据国际惯例,对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采用了各国常用的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判定标准。

2、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人,只负有限纳税义务,即只就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1、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划定标准

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满一年,并且是中国境内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或者住所满一年,并且是中国境内非居民纳税人的个人。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判断标准:根据国际惯例,中国对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采用两种常用标准:居住时间和居住时间。

居住标准:基准通常是指居民长期居住的主要场所。住宅分为永久性住宅和习惯性住宅。《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住所”是税法的一个具体概念。不指居住地和居住地,而是指“因户籍、家庭和经济利益在中国的惯常居住地”。

可见,我国现行的居住标准是习惯性居住标准。通过这一标准,中外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同胞,都不同于居住在中国的中国公民。

户籍:人们通常称之为户籍。中国公民在我国通常都有户籍。但是,虽然我国的永久性外籍个人因取得长期居留证和临时居留证而被纳入户籍管理,但由于其家庭或主要经济利益不在中国,一般不视为我国的全部住所。

经济利益:一般考虑个人的主要财产、商业活动中心等因素。

惯常居所:惯常居所是确定纳税人是居民还是非居民的法律标准,而不是特定葬礼中的实际居所或居所。纳税人因学习、工作、家访、旅游等原因而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中国为其经常居住地,在原因消除后必须返回中国境内。

生活时间标准:生活时间是指个人实际生活在一个国家的天数。我国规定的时间标准是在中国居住一年,即纳税年度在中国居住365天的人为居民纳税人。

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即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每次离境不得超过三十日,或者每次累计离境不得超过九十日。连续计算,不扣除天数。

2、居民纳税步骤

首先,需要下载初始化文件,并通过“预扣和预扣个人所得税”、“上传和下载个人所得税明细”、“下载个人所得税明细”将其导入税务客户。此后,可以进行纳税申报(包括零申报),并在税务客户中生成申报单。

然后,可以通过“预扣和预扣个人所得税”、“上传和下载个人所得税明细”、“上传个人所得税明细”和“上传个人所得税明细”上传申报文件。申报成功后,还需要下载“个人税务明细下载”中的反馈文件,导入税务客户完成申报业务。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有义务全额纳税。所有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人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的所得征收的所得税。在一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要税种,占财政收入的很大比例,对经济影响较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民纳税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居民纳税人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4:12 齐显影 客户经理

    判定标准:

    一、住所标准:依据通常是指公民长期生活和活动的主要场所。住所又分为永久性住所和习惯性住所。个人所得税法里所说的"住所"是税法的特定概念,它不是说居住的场所和居住的地方,而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可见,我国采用的住所标准是习惯性住所标准。采用这一标准,就把中、外籍人员,以及把港澳台同胞与在境内居住的中国公民区别开来。


    1、户籍:人们通常称为户口,中国公民通常在我国是有户口的,但在我国常驻的外籍个人,虽因领取了长期居留证、暂居证等而纳入我国户籍管理范围,但由于其家庭或主要经济利益不在中国境内,故通常不视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


    2、经济利益:一般是考虑个人的主要财产、经营活动中心等因素。 vmery.net


    3、习惯性住所: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义务人是居民还是非居民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埋藏内的居住地。如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而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在其原因消除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即为该纳税人的习惯性住所。


    二、居住时间标准:居住时间是指个人在一国境内实际居住的天数。我国规定的时间标准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达到这一标准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对居住时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不扣减天数,连续计算。

    区别:

    1、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为了有效地行使税收管辖权,我国根据国际惯例,对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采用了各国常用的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判定标准。


    2、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 2021-12-23 14:04 赵骆伟 客户经理

    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在纳税义务方面的不同之处:
    1、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居民纳税人,应当负无限纳税义务,即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按照税法规定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2、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非居民纳税人,只负有限纳税义务,即只就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 2021-12-23 14:00 符腾丹 客户经理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上述纳税义务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
    (一)居民纳税义务人:有住所或无住所居住满1年的个人:其所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2.所谓在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下同)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
    (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无住所不居住或无住所居住不满1年: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 2021-12-23 14:00 籍宝霞 客户经理

    1.是按照国际惯例来划分的,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在我国负有不同的纳税义务。
    2.国际惯例一般按照居住地和是否为我国公民来进行划分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2021-12-23 13:52 连丽芳 客户经理

    在判定居民纳税人时,有的采用一个标准,有的并用两个或三个标准。
    (1)住所标准。这里所讲的住所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通常是指一个人长期居住的地方而非临时居住场所。大多数国家往往难以在税法中给出准确、完整的住所概念,许多情况下,要依靠具体案例来判定。我国税法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界定为“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 个人”。
    (2)时间标准。一般是以纳税人在某一国家停留的时间来计算,凡达到该国税法规定标准的即为该国的居民纳税人;反之,则为非居民纳税人。就绝大多数国家而言,一般将这一时间标准设定为183天,如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其他一些国家则设定为365天,如中国、日本;还有极少数国家设定为几十天。
    (3)意愿标准。通常是以纳税人是否有在该国定居或永久性居留的意愿来判定其是居民还是非居民。如美国规定,凡持有“绿卡”的外国公民均为美国税收意义上的居民。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依国际通行做法,采用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将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具体是指依照税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有直接纳税义务的个人。世界各国在确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纳税义务方面普遍采用了居民和非居民概念。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而非居民纳税人仅负有限纳税义务,仅就来源于该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 2021-12-23 13:44 米增强 客户经理

    个人所得税法及条例中没有所谓的“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这个定义。只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 2021-12-23 13:35 齐晓彦 客户经理

    个人所得税中区分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住所标准:
    一、住所标准:依据通常是指公民长期生活和活动的主要场所。
    住所又分为永久性住所和习惯性住所。个人所得税法里所说的"住所"是税法的特定概念,它不是说居住的场所和居住的地方,而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二、居住时间标准:居住时间是指个人在一国境内实际居住的天数。
    我国规定的时间标准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达到这一标准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对居住时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不扣减天数,连续计算。
    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标准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没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的标准是指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没有住所而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为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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