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一要去厦门办理社保转出和转入泉州的手续...

下周一要去厦门办理社保转出,然后回来泉州办转入的手续.不知道要带什么证件和资料,需要注意些什么.办理这两个手续麻烦吗.转入泉往州后,公司会给我交社保,我又要怎么弄公司才能交呢.需要拿从社保局拿什么资料给公司吗
齐晓娥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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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3:37最佳答案

泉州需出据转移接收手续,提供转入地账户、账号等信息
将接收手续拿给厦门社保部门办理转移,转移办理后应给你社保转移单及账户明细
你需先与原先单确认是否己为你办理离职社保封存,因为你当时离职非正常办理手续,不知原单位是否己为你办理解除劳动关系。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4:11 齐春怡 客户经理

    1、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办理社保转移四个环节

    1、发凭证。

    当你要离开这个城市,且肯定不会再回到这个城市就业的时候,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一张你的参保凭证。凭证主要记录三项关键的信息:一是你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二是你实际缴费的月数;三是你在本地参保期间个人账户的全部存储额是多少。

    2、打电话。

    有关部门在网上公布了全国2800多个县级和县级以上的社保经办机构的联系方式,不清楚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

    3、办手续。

    由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向新的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其他事情就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来办理就可以了。

    4、转移资金。

    除了转关系之外,要把前面讲到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资金,还有单位缴费规定比例的资金要转移到新的就业地。这样整个转移流程就完成了。

    拓展资料:

    社会保险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特征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功能

    1、稳定社会生活的功能

    2、再分配的功能

    3、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第一是社会保险制度作为需求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来发挥作用,从而对经济起正面的作用;第二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利用可以促进经济的持续繁荣;第三是社保成为企业招揽人才的基本条件。

    参考资料:

  • 2021-12-23 13:59 齐明松 客户经理

    在你停保后的次月10日带上你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社保卡到社保部门办理。
    如果人已经离开厦门,要朋友代理的话,要把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你朋友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然后你的社保卡,还有一张委托书,一起带到社保部门去办理就可以了。
    还有一点,就是如果你是外地的,在04年前已经开始参保的话,就要提供04年以前的社保缴费凭证。如果不是就不用了。
  • 2021-12-23 13:57 赖鹏华 客户经理

    异地社保合并办理流程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异地社保转移办理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填个表格)。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出全国统一格式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同时按规定转移养老保险基金(转移个人账户总额和12%的统筹基金)。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帐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统一按国家规定办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全额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
    (四)将所有手续交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 2021-12-23 13:48 龚子龙 客户经理

    所需资料:

    1、接收地社保开具《接收函》,《接收函》上必须提供转移人身份证号码、转入地社保所在银行名称及转入地社保帐号。

    2、本人须持《接收函》、社保手册、终止合同书到公司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转移手续办理时万家盛世人力资源公司会给转移人开具《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及《养老保险帐户明细》。

    3、本人须持由公司开具的《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到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及医保帐户结清手续。

    转移程序 :

    第一步: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第三步: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第四步: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第五步: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在我国,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 2021-12-23 13:24 窦连波 客户经理

    办理转出的办理条件:
    一、自助服务机办理 转出申请人的保险缴费账目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直接在自助服务机上自行操作打印缴费凭证: 1.非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2.2003年7月1日以后首次在厦参保缴费; 3.无个人储蓄性保险; 4.无2010年1月1日前从异地转入的养老/医疗保险关系; 5.虽有2010年1月1日之后从异地转入的养老保险但并未和在厦参加的养老保险有重复缴费的情况。
    二、经办窗口办理 1.如有在厦参保未清理的缴费账目,需带上原始缴费材料或凭证前来清理缴费账目后方可申请转出; 2.委托个人代办且需退付个人储蓄型保险或异地与厦门重复缴费的须转出申请人本人事先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前来办理委托手续; 3.委托个人代办的代办人应到转出申请人当时办理委托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业务; 4.《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申请表》、《个人代办委托书》、《单位代办委托书》、《单位代办承诺书》可从指南后“下载网址”指定网站下载打印,也可自行书写打印,但格式须与网站中的范本相同。
    温馨提示:如果转出申请人的保险缴费账目符合自助服务机办理条件,可直接在自助服务机上自行操作打印养老/医疗保险的缴费凭证,无需取号等候。在自助服务机上打印缴费凭证后请仔细核对,如凭证内容有误请与柜台工作人员核实,核对无误后再将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办理材料:
    一、自助服务机办理 用转出申请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二代身份证在自助服务机上读取信息并输入转出申请人本人的户籍地地址、户籍类型和联系电话,点击“申请”即可打印缴费凭证。
    二、经办窗口办理 1.转出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 2.转出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转出申请人的养老保险对账单(本市人员2006年7月之前参保的,外地户籍人员2004年7月之前参保的) 4.2010年1月1日前曾有异地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的需提供原参保地的社保基金转移单(转移单必须包括转移金额、缴费起止时间、缴费月数、历年缴费基数) 5.有个人储蓄性保险的或曾有异地转入的养老保险且与在厦门参加的养老保险存在重复缴费的,需提供转出申请人本人指定的厦门地区的银联卡 6.在厦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外地户籍参保人员(即首次在厦参保年龄女超过40周岁、男超过50周岁的)需提供《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申请表》 7.委托个人代办的须由转出申请人本人事先携带身份证亲自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委托手续; 8.委托单位代办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代办承诺书》、转出申请人签写的《单位代办委托书》(需退付个人储蓄型保险或异地与厦门重复缴费的必须在委托书中指定厦门地区的银联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2021-12-23 13:23 车广侠 客户经理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 2021-12-23 13:10 赵飞行 客户经理

    办理社保转移的准备的资料: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基本医疗保障参保缴费凭证》

    3、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注意:

    按照社保中心规定,在转移社保时,只能转移养老险和医疗险,其余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是不能转移的。

    拓展资料: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

    1.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方:原参保地。

    流程: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原参保地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并提供给参保人员。

    说明:在打印前,需判断参保人员是否存在欠费。如果不存在欠费,打印《参保缴费凭证》。如果存在欠费,提示参保人员需要补缴,参保人员进行补缴或者确认放弃补缴后,再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2.新参保登记

    办理方:新就业地。

    流程: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费。

    3.受理转入申请

    办理方:新就业地。

    流程: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地将《申请表》录入到本地业务管理系统,并根据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

    4.发送《联系函》

    办理方:新就业地。

    流程:将《联系函》电子数据发送至异地转移系统。

    5.接收《联系函》、

    办理方:原参保地。

    流程:收取发给本地的《联系函》,导入到本地业务管理系统,方便后续业务办理。

    6.参保关系转出

    办理方:原参保地。

    流程:核对《联系函》信息,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生成《信息表》,按一人一笔的方式办理基金划转手续,设置《信息表》对应的基金划转银行票据号,将打印盖章后的《信息表》邮寄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说明: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前,需判断参保人员是否存在欠费,具体见“1.打印《参保缴费凭证》”。不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的,在本地业务管理系统记录无法转出原因,并按“业务拒绝”流程将拒绝原因发送至异地转移系统。

    7.发送《信息表》

    办理方:原参保地。

    流程:将《信息表》电子数据(含基金划转银行票据号)发送至异地转移系统。、

    8.接收《信息表》

    办理方:新就业地。

    流程:收取发给本地的《信息表》,导入到本地业务管理系统,方便后续业务办理和收到纸质单据后的核对复查。

    9.参保关系转入

    办理方:新就业地。

    流程:待收到转移基金和纸质《信息表》后,核对《信息表》、转移基金额等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无误的办理转入手续,按《信息表》内容完成财务核算,进行账户记录。

    说明:参保人员如果在两地以上存在同一时段的重复缴费,在办理转入业务时,依据有关规定清理重复缴费。

    10.业务办结反馈

    办理方:新就业地。

    流程:将业务办理结果发送至异地转移系统,反馈业务已经办结。

    11.下载业务办结信息

    办理方:原参保地。

    流程:查询下载业务办结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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