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享人生保险
管爱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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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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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3:34最佳答案
金享人生主险是带分红的终身寿险,附加险是重疾险。金享人生的终身寿险投保年龄是30天-65周岁,有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以及有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那它与市面上热门的寿险对比,有没有优势呢?
一、金享人生的具体内容:
1.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如果是180天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则赔付已交的保费。如果是在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未满18岁的,则赔付已交保费的110%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已满18岁的,则赔付100%的保险金额。
2. 红利分配:分为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方式,也就是说红利不会以现金的方式发放给被投保人,而是把红利叠加到原有保额上,进行累计。终了红利是在本合同终止的时候给付的,有关爱金和特别红利。
二、金享人生的优点和缺点:
优点:
1. 保单质押贷款:如果被投保人需要资金周转的话,可以与保险公司申请贷款,但贷款金额不能超过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且每次贷款的期限不能超过6个月。
2. 可以减保:如果觉得之前买的保额有点多了,又或者每年交的保费负担有点重,可以申请减保只要减保后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不低于10000万人民币就可以了。
缺点:
1. 红利的不确定性:保险合同的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是不确定的,保险公司会根据红利保险的业务经营状况来缺点红利分配方案,其实大部分情况下是没有红利的。
总的来说,金享人生终身寿险没有什么优势,而且保费也不便宜,不适合普通人购买,一般是家财万贯的富豪,为了财富的传承,才会去买终身寿险。作为普通人还是老老实实买定期寿险比较好,况且市面上有这些优秀的定期寿险: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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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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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3:51 齐明杰 客户经理
金享人生是保身价和重疾的保额递增型终身寿险(带保额分红),是太平洋公司现在主推的险种,有分5年,10年,20年缴费的,年纪越大买保险就越贵,抵御通货膨胀效果就越差,到年纪大的时候,你可以把一部分转为养老用(年金转换),具体数额还要取决于你到时分红和需求,所以合同无注明!但这也是以牺牲部分保额为代价换来的!如果有多余的钱的话买来还比较合适,多个保障嘛! -
2021-12-23 13:49 管火金 客户经理
太平洋金享人生属于终身寿型分红保险,终身寿险是以被保人的生命为标的,当被保人不论何种原因离世,保险公司即给付保险保险金额。
关于太平洋的分红险,您也可以了解一下这一款:
1.身故/全残保障
身故/全残保险金的设置分为成年和未成年两种赔付情况。
未满18周岁:按已交保费的110%给付;
年满18周岁:按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
因为国家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所以规定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一定的限额。一般涵盖身故的保险都会这么设置,只是看赔得相对是多是还是少了。
2.重疾保障
重疾种类:35种;
赔付金额:按有效保险金额给付;
虽然只有35种,但保监会规定重疾险产品必须包含的25种重大疾病,已经涵盖了绝大多数常见疾病,占重疾险理赔的95%左右。所以不必过度追求数量。
有效保险金额=基本保额+累积红利。
合同里的说法: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分红是根据保险公司经营成果基础上的红利分配,其收益是不固定的,同时也是无法保证的。
如果罹患重疾以后导致全残,则在重疾保险金和全残/身故保险金中,给付一项。也就是保额+分红。
所有的组合产品都是如此。但是如果想要只购买一份金享人生就完成保障的话,是不太不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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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3:43 黄益江 客户经理
金享人生是保身价和重疾的保额递增型终身寿险(带保额分红),是太平洋公司主推的险种,有分5年,10年,20年缴费的,年纪越大买保险就越贵,抵御通货膨胀效果就越差,到年纪大的时候,可以把一部分转为养老用(年金转换),具体数额还要取决于分红的需求。
金享人生是身价重疾的保额双增长分红型终身寿险,包括主险和附加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保险责任包括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在合同生效以后,被保险人因意外或180天后因意外以为的原因身故或全残,18周岁前的返还保费的110%,18周岁以后返还有效保额。
180天内因意外以为的原因身故或全残,返还已经交的保费,在合同生效以后,被保险人在180天以后确诊重大疾病,给付有效保额,在180天以内确诊重大疾病,给付保费+累计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
扩展资料:
投保注意事项:
1、用户应该仔细阅读产品条款中的保险责任条款、除外责任条款和有关的理赔条款,了解所购买产品的保障范围,以及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责任的情况,了解理赔程序及需提供的理赔材料。
2、全面理解购买的产品,选择适合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和保障范围。
3、根据自身财务状况,选择合适的交费期限和交费金额,无法持续交纳保险费将导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或保险合同解除,被保险人将失去保险保障。
4、保险期间在一年(不含)以上的合同设有犹豫期,在犹豫期内再次全面了解产品特性,并认真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要,犹豫期内退保,在扣除不多于十元工本费后,无息退还全部已收保费,犹豫期后或不设犹豫期的合同的退保的给付金额。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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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3:27 赵飞虹 客户经理
保额双重递增,保障与时俱进——“金享人生”上市
2011.07.01
近期,物价上涨、食品安全、人口老龄化等问题,使人们对未来不确定性的担忧与日俱增。太平洋寿险始终坚信,安全感是一切幸福的基石。2011年7月1日,在万众期待下,太平洋寿险全新推出了具有双重保额递增功能的保障型产品“金享人生保障计划”,旨在为人们创造功能更为强大的个人商业保障解决方法,帮助人们转移风险,消除对未来的担忧。
2011年以来,随着和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食品、日用品价格的纷纷快速上涨,“通货膨胀”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已不再是一个经济概念,人们已切身感受到了生活成本上升带来的压力。而从长期来看,“通货膨胀”更为可怕,它将侵蚀人们的财富于无形之中。随着全球医学科技的进步,重大疾病的治愈率不断提高,很多重大疾病不再是不治之症。但是,医疗费用的上涨也是不争的事实。当下,“抵御通胀”已成为全民课题。要抵御通胀,就是保证自己在未来的支付能力不下降,通过有效的金融工具避免财富贬值。
“金享人生”充分考虑到了客户的这一需求,它的保额分红功能就是可有效帮助客户避免未来保险金的实际价值因物价上涨而缩水。太平洋寿险始终主张“人生四季,有保障,真幸福”的产品理念,专注以保障为主导的产品策略,深刻洞察市场需求并积极研发新产品。“金享人生”由“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和“附加金享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组成,是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在英式保额分红技术上开发的创新产品。“金享人生”集增长的身价保障、增长的重疾保障于一身,并能兼顾一定的养老保障,从出生30天至65周岁均可投保,且价格可承受,可谓是一份性价比高、人人可享的基础型保单。“金享人生”要让每个家庭都能拥有真幸福的生活。
“金享人生”产品的主要功能可概括为:“双重递增,一险三用”。
“双重递增”是指“金享人生”突破性地实现了寿险保额和重大疾病保额随主险分红水平的双重增长,即,不但承担身故保障的身故保险金随分红递增,而且承担重大疾病保障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也可随主险分红不断递增。增长部分的保额以增额红利形式体现,帮助客户抵御因货膨胀造成的寿险保额和重疾保额不足的风险,做到身价、大病两无忧,实现了人生风险的双重动态规划。而且对这一身价保额和重疾保额的双重增长,客户无需增加保费、无需后续体检,增加部分的保额也不会影响客户后续加保其他产品,真正免除了客户的后顾之忧,让客户获得一步到位、一劳永逸的保障和安心。
“一险三用”是指“金享人生”的三大保障功能,包括直观的双重递增保额所对应的身故保障和重大疾病保障,以及第三大保障功能——养老保障。因为“金享人生”特别设计了人性化的减保功能,客户可选择在任意时间灵活减保,将递增的保额兑现为现金价值,直接或转化为养老年金使用,作为未来养老生活开支的补充。“金享人生”灵活的减保功能,相当于给客户创造了一个与主险共享保额的、并且保额递增的养老账户,实现了“一险三用”。
我们可以通过一个例子来感受“金享人生”如何让保障“与时俱进”,并实现“一险三用”。张先生投保了不含保额递增功能的寿险产品,而王先生投保了“金享人生”。若干年后,由于物价上涨,张先生发现自己的保额远远不够:由于加息,房贷还款成本上升,自己的身故保障已不再能覆盖房贷费用,给家庭造成了新的风险;此外,由于医疗成本的上升,当年的重疾保额也远不能满足今天的医疗开支需要;若平安无事,到年老时,当年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也所剩无几。张先生试图加保,可因年龄增长,交费标准大大提高,张先生无法再以几年前的价格获得更高的保额,甚至可能由于健康状况下降而被要求体检、健康加费、甚至拒保。而投保了“金享人生”的王先生完全没有这些担忧,从保单生效的那一刻起,王先生的保障就会随保单分红而自然增长,帮助抵消通货膨胀的不利影响,这些增加的保障不需要王先生多付一分钱,也无需重新核保。若王先生大半生没有意外和大病,年老时相当于还获得了一笔不断长大的养老备用金。投保“金享人生”,相当于让王先生从交第一笔保费后,就锁定了一生的“高枕无忧”。
除了“双重递增,一险三用”,作为一款终身寿险,“金享人生”也是一项很适合遗产转移的工具,不但可以规避可能产生的遗产税,这笔保险金资产也是个人身份的体现,保单持有人可灵活安排受益人,轻松地将自己的爱和财富传承下去。此外,“金享人生”还设有人性化的保单贷款的功能,当客户在急需现金时,可灵活地获得保单贷款,帮助客户缓解资金周转的压力。
太平洋寿险《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65周岁。 (主险和附加险合同除保险责任外完全一致)
交费方式:趸交、限期年交(5年交 10年交 15年交 20年交)
保险金额:(1)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包括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若发生减保或你与我们约定的其他情形导致有效保险金额变更的,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将相应调整
(2)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为人民币10000元。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险一致)。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地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身故或全残,或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和全残:
a.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的,我们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的110%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b.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我们按身故或全残时的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本条所述“已支付的保险费”指你根据本合同及附加金享重疾合同的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若发生减保,减保前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附加险保险责任:在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且主险合同和本附加险合同均有效地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或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附加险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线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线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降为零,若有终了红利,我们按主险合同的约定给付关爱金。
(2)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照以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线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降为零,若有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和终了红利,我们按主险合同的约定给付其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终了红利将以特别红利的形式给付。
(3)本条所述“已支付的保险费”指您根据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若发生减保,减保前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4)若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且该重大疾病符合主险合同约定的全残保险金给付条件,我们仅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
我就是太平洋的寿险员。如需服务请点我的名字,有我的联系方式。 -
2021-12-23 13:17 符耀精 客户经理
其实金享人生是身价重疾的保额双增长分红型终身寿险。包括主险和附加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保险责任包括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在合同生效以后,被保险人因意外或180天后因意外以为的原因身故或全残,18周岁前的返还保费的110%,18周岁以后返还有效保额。(有效保额=基本保额+增额红利)180天内因意外以为的原因身故或全残,返还已经交的保费。在合同生效以后,被保险人在180天以后确诊重大疾病,给付有效保额;在180天以内确诊重大疾病,给付保费+累计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
当被保险人达到年老在没有上述情况出现时,可以将这笔保险金转换成年金即我们所说的养老金。在你申请转换转换时我们会提供转换年金保险合同。举个例子,R先生给1岁的儿子买10份金享人生,保额10万,20年缴,每年2190元。当他儿子60岁身故或者是得重大疾病保险公司给付约251488元,假如他没有前面的情况,他把这笔钱转换成养老金,他一次性可以拿到约144817元。 -
2021-12-23 13:12 黄睿君 客户经理
我补充一点,金享人生条款没有免缴功能 -
2021-12-23 13:06 齐晓唯 客户经理
我是江西的,金享人生已是历史产品了,买保险到那买都一样。每个县都有服务点,都一样的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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