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福满一生保险年交3000,交10年,基...

我给我女儿买的,其实是自己用的,国寿福满一生保险年交3000,交10年,基本保额是5310元,我女儿0岁,福寿金55岁开始领取,关爱金和特别生存金选择的是复利生息,谁能帮我算下总收益是多少?谢谢请勿再推荐保险,谢谢。
车少静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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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2:21最佳答案

中国人寿福满一生保险不是骗人的。

中国人寿福满一生一生保险是低交费高保障的保险,全面的疾病保障保险,多达125种。其中包括80种重疾保障+30种特定疾病保障+15种少儿疾病。免交费期内若被保人患30种特定疾病或15种少儿疾病,可豁免后期未交保费,其他保障仍能享。

扩展资料:

1、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2、交费期间

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和十年两种。

3、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4、领取年龄和开始领取日

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周岁和六十周岁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本合同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为本合同的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参考资料: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2:40 管爱娟 客户经理

    给你女儿买,其实是你自己用
    这个问题可以理解为:如果女儿55岁开始领取,您应该是至少25+55=80岁。

    我有一个方案 在您在世时,你可以用,孩子也可以用 在您离世时,可以为孩子留下一大笔 如果您活到85岁,您交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全部返还给您(20次的交费) 在您85岁前,每年可以领养老金 在您交费期间,保险公司负责您: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重大疾病,基本人寿保障。 这个方案应该是您最理想的方案吧。
    保险导购许先生向您问好
  • 2021-12-23 12:38 齐昆明 客户经理

    中国人寿的福满一生两全保险是一款保险期间到80周岁的产品,即使缴费十年全部保费缴足,到时想领取也是不能把本金领回的,会出现不少损失;商业保险它不是储蓄,交完钱就可以把本金和收益取回,而是为了某一目的在未来的一定时间获得收益或者是补偿的理财工具,因此不希望购买保险的客户交满保费就领回,这样的损失将会由客户自己承担。
  • 2021-12-23 12:32 齐晓彬 客户经理

    学霸说保险,专注保险产品测评!这一两年市场上火热的136款重疾险,我都一一测评过,整体还是不错的:最新的136款热门重疾险对比表。

    作为中国人寿公司经典产品之一,国寿福是一款销量很高但褒贬不一的重疾险产品。近来由于不断增加的竞争压力,国寿福也升级了,但经过我数个小时的研究后,我是不建议购买的,由于字数限制,我把之所以不建议购买的原因写在了我都测评文章中,你可以去看看:一篇文章帮你看懂国寿福的这次升级?里面有详细地提到国寿福的保障内容、优缺点、买国寿福要注意的问题,买之前一定要看哦。

    下面我简单的说一下更新的哪些内容,有没有比之前的好,建议买吗?

    一、国寿福更新了什么新的保障内容,和之前的版本有什么不同?

    我们拿国寿福优享版、国寿福至尊版和国寿福臻享版,看下有什么升级优化的保障措施:

    直接上结论:主要是这两处的保障内容更新:①增加了轻症赔付次数②所保障的重疾数量增加到了100种。

    二、国寿福臻享版值得买吗?

    虽然更新后的国寿福多增加了2次轻症赔付,还算比较有诚意,但是毕竟是大公司,广告费还是很高的,价格还是不低的,如果不是对国寿品牌情有独钟的朋友,还是建议看看别的产品。

    我对比了2020年市面上大公司的热销重疾险产品,内容太多,我怕你看不懂,这是精简版的内容,你可以看看这篇文章2020年值得买的重疾险排行榜单!文章里面有更值得购买的重疾险产品,建议先看完再做决定。

    以上就是我对"国寿福满一生保险年交3000,交10年,基本保额是5310元,我女儿0岁,福寿金55岁开始领取,总收益是多少?"的全部回答,望采纳!

  • 2021-12-23 12:27 齐晓娴 客户经理

    中国人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如何?沃保网专家介绍,“福满一生”产品特点包括了一年一返还,即交即领,多重领取,满期给付基本保险金额,享受红利分配,享有高额保障,保您福满一生。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亮点
    首先是即交即领高额返还,让消费者即刻享受人生,同时通过高额福寿金和满期保险金设计,满足客户安享晚年的切身需要。
    二是人性设计领取,“福满一生”的各项生存给付按人生不同阶段领取,更显人性化的设计,在销售中更利于保险对一生财富规划讲解。
    三是十倍保障回归保险,特别是在客户最需要保障的年龄段,即18周岁到60周岁间(“福满一生”提供了55周岁和60周岁的年龄选择)。加大身故保障力度,以此弥补分红险保障不足的特点。该产品注重保险保障的基本元素,年轻的时候保障高,年纪大的时候领得多。
    “福满一生”的生存金快返还可作为少儿成长教育金、婚嫁金;等孩子长大后,父母也可将福寿金用于自己安度晚年。对于高端客户,可以通过给孩子买这类分红险传承财富。
    如果是正处于中青年的客户则希望财富安全、稳健理财,既能保证日常生活品质,又要年老时有尊严。这个时期的高端客户则关注合法避税、资产保全。他们不在乎短期收益,希望守住财富,保全财富,转移财富;同时将保单质押功能当作企业经营财务应急中心。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的投保示例
    被保险人,张先生,今年30周岁,为自己投保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年交保险费50000元,10年交费,基本保险金额为92954元,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为60周岁,可获得如下收益:
    一、即交即领高额返还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张先生年满74周岁年生效对应日,若张先生生存,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每年可领取9795.4元;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每年可以领取18590.8元直至74周岁年生效对应日。
    二、福寿年龄自由选择
    福寿金的领取年龄为55周岁和60周岁,张先生在投保时可根据自己意愿自由选择。
    三、多重领取惊喜连连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张先生年满74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若张先生生存,在其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可每年领取特别生存金500元;每年领取关爱金9295.4元;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每年领取18590.8元至74周岁年生效对应日;若张先生生存至其年满7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可再领取92954元。另外每年还可以按照公司经营情况领取红利。
    四、全面保障倍加呵护
    张先生若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公司给付50000元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张先生若在其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公司给付185908元与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自张先生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若其身故,公司按张先生身故后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不包括张先生身故前已产生但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与满期保险金之和一次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张先生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其在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公司按上述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再给付743632元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扩展阅读:

  • 2021-12-23 12:27 齐晓威 客户经理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 分红型)返还金额是根据保险合同条款要求来的,交十年开始返还的不是本金,本金返还只有身故和满期保险金两种返还方式:

    1、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扩展资料: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一年一返还,即交即领,多重领取,满期给付基本保险金额,享受红利分配,享有高额保障,保您福满一生。

    保险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特别生存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本合同首次交纳的保险费的1%给付特别生存金。

    二、关爱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关爱金。

    三、福寿金

    自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福寿金。

    四、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包括身故保险金和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者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亦不承担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二、被保险人斗殴、醉酒;

    三、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四、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乘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五、被保险人的产前产后检查、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含人工流产)、分娩(含剖腹产)、避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以及上述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六、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2:25 黄生龙 客户经理

    不退还,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 分红型)返还金额是根据保险合同条款要求来的,交... 另一种是身故后本金退还,所以您说的每年交5000,十年后还未必能退还本金

    拓展资料
    国寿福满保险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特别生存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本合同首次交纳的保险费的1%给付特别生存金。
    二、关爱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关爱金。
    三、福寿金
    自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福寿金。
    四、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五、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与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起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后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不包括被保险人身故前已产生但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与满期保险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六、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上述第五款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再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0%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包括身故保险金和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者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 2021-12-23 12:24 齐晓字 客户经理

    不是骗人的。

    中国人寿是是国有特大型金融保险企业,总部设在北京,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品牌500强,国家副部级单位。 公司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的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96年分设为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999年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福满一生一生保险是低交费高保障的保险,全面的疾病保障保险,多达125种。其中包括80种重疾保障+30种特定疾病保障+15种少儿疾病。免交费期内若被保人患30种特定疾病或15种少儿疾病,可豁免后期未交保费,其他保障仍能享。

    投保示例:

    被保险人,张先生,今年30周岁,为自己投保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年交保险费50000元,10年交费,基本保险金额为92954元,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为60周岁,可获得如下收益:

    一、即交即领 高额返还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张先生年满74周岁年生效对应日,若张先生生存,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每年可领取9795.4元;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每年可以领取18590.8元直至74周岁年生效对应日。

    二、福寿年龄 自由选择

    福寿金的领取年龄为55周岁和60周岁,张先生在投保时可根据自己意愿自由选择。

    三、多重领取 惊喜连连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张先生年满74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若张先生生存,在其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可每年领取特别生存金500元;每年领取关爱金9295.4元;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每年领取18590.8元至74周岁年生效对应日;若张先生生存至其年满7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可再领取92954元。另外每年还可以按照公司经营情况领取红利。

    四、全面保障 倍加呵护

    张先生若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公司给付50000元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张先生若在其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公司给付185908元与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自张先生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若其身故,公司按张先生身故后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不包括张先生身故前已产生但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与满期保险金之和一次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张先生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其在60 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公司按上述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再给付743632元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扩展资料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交费方式

    年交。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交费期间

    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和十年两种。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和开始领取日

    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周岁和六十周岁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本合同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为本合同的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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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合社保险... 2007年3月,劳合社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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