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米国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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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7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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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7 14:14最佳答案
根据成都社保政策规定,初次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自参保之日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参保人员符合医疗保险报销条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入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可在出院时直接在医院进行结算。
需要提醒的是:参保人员欠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个月以上的视为中断,并不能申请补缴,重新参保后,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中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或欠费4个月以上的,自重新参保之日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扩展阅读: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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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7 14:35 连会有 客户经理
一、成都医保报销流程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成都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二、报销材料
1.住院费用统筹支付汇总名单;
2.住院费用统筹支付结算表(医院须加盖公章);
3.未联网的医院须开记帐专用表,联网的医院特殊情况须开记帐专用表;
4.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
5.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
6.中药复式处方;
7.出院病情证明。
三、成都医保报销范围
职工医保报销范围
1、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2、社保定点门诊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3、重症疾病在门诊治疗;
4、职工长驻外地和退休人员易地安置的;
5、职工、退休人员因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的医疗费用;
6、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
7、紧急抢救,因病情危急的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费用。
居民医保支付范围
1、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包含普通门诊和门诊治疗重症疾病;
2、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
3、符合三个目录的医疗费用,例如购药费用。
扩展资料:
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
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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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7 14:32 龚宇飞 客户经理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需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第13个月因疾病发生住院,并且在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产生的费用,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报销。
参考链接:https://tfsmy.chengdu.gov.cn/interaction_share/?shareChooseTopicId=5be06f73c51e497d22d6385a&openid=20617067&from=singlemessage -
2021-10-17 14:29 黄盛木 客户经理
一、报销条件:
个人首次参保连续缴费6个月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在失业保险金领完后60日内参加(接续)医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二、办理材料:
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
1.住院费用统筹支付汇总名单;
2.住院费用统筹支付结算表(医院须加盖公章);
3.未联网的医院须开记帐专用表,联网的医院特殊情况须开记帐专用表;
4.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
5.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
6.中药复式处方;
7.出院病情证明。
三、办理流程: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四、报销比例:
市医保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 92%,二级医院 90%,三级医院 85%,年满50岁增加2%,年满60岁增加4% 例60岁 89%(三级),年满70岁增加6%,年满80岁增加8%,同理递增,不超过100%。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档次 缴费 卫生院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档 100 65% 60% 55% 35%
二档 200 90% 80% 65% 50%
三档 300 90% 85% 80% 65%
学生 120 90% 80% 65% 50%
省医保报销比例:
在支付比例公式(年龄*0.2+75)÷100基础上,50-59岁增加2%,60-69岁增加4% 例60岁87%+4%=91%,70-79岁增加6%,80-89岁增加8%,同理递增,不超过100%。
五、办理地址:
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四号社保大厦
电话:028-87706251
城乡医疗与工伤保险处(成都人社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
电话:028-61888217
扩展资料: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2016年12月20日,人社部召开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视频会,并与北京等22个申请首批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省份签订了工作责任书,标志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正式转入落实阶段。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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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7 14:26 赵骥万 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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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令
第l54号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已经2008年11月3日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葛红林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执行市政府154和155号令有关问题的复函
成劳社函〔2009〕40号
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你局《关于执行市政府令第154、155号有关问题的请示》(成医报[2009]9号)收悉。对你们所提出的问题,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第一部分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办法》第六条所指的个体参保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和按省、市政府文件规定,以个体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他人员。
二、《办法》第十条第六款“入院前3日内”是指办理住院手续的前3日。例如:李某5号办理入院手续,在2号至5号这个期间,在办理入院手续的医院发生的门诊阳性特殊检查费(以发票记载时间为准)纳入统筹基金报销。
三、《办法》第十条第六款“特殊检查”是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X线造影、磁共振扫描(MRI)、X线计算机体层扫描(CT)、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伽马照相、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SPECT)、白血病残留病灶检测、肿瘤相关抗原测定、动态心电图、动态脑电图、纤维支气管镜检、胃镜、肠镜、组织病理学检查与诊断、经纤支镜防污染采样刷检查等诊疗设备检查。
四、《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实施单项价格在1000元以上手术费“,仅指手术项目本身,不包含麻醉、材料、护理、监测等相关费用。
五、《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连续不间断缴费,是指在2009年1月前,已在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得间断。如有中断,按《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处理。
六、《办法》十六条第二款中表述的“以个体身份连续不间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指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在4个月内以个体身份接续医疗保险。连续不间断缴费时间是指2001年1月1日前因破产、改制或机构改革等原因离开单位的人员,从2001年1月1日起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间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01年1月1日后因破产、改制或机构改革等原因离开单位的人员,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不间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如有中断应予以补缴。
七、2009年1月1日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因土地被依法征用并进行非农业人口登记的人员,征地部门一次性为其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缴费时间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往前计算。计算出的时间在2009年1月以前的,视为本办法实施前参保,反之则是办法实施后参保。例:张某2016年土地被依法征用并进行非农业人口登记,征地部门一次性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10年,即2016-10=2006年,张某属于本《办法》实施前参保。
八、为确保我市退休人员的门诊医疗待遇不降低,经研究决定,《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停止执行。从2009年1月1日起,本市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划拨,严格按照市政府154号令的规定划入。机关、事业单位申报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金时,需提供有人事局签章的退休人员退休金审批表,养老关系在省上的,需提供经省社保经办部门确认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证明。
九、精神类疾病初次申请门诊特殊疾病,需提供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精神病专科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精神病专科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
十、办理了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在本市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可按规定在统筹基金中报销。
十一、随军家属医疗保险关系衔接按《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办理。
第二部分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城乡居民外出务工因工负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不孕不育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二、2009年1月1日以前已参加本市补充医疗保险且保险关系未中断的城乡居民,可按规定继续参加补充医疗保险;2009年1月1日后未参加过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暂停购买补充医疗保险。
三、成都市劳动保障局批准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院制剂,适用于该院医疗保险业务范围的所有服务对象。
四、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生育期间发生的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在基金中按规定报销。
五、按成都市人民政府134号令参保的城镇居民,可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也可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效期在2009年1月1日以后的,有效期延至2009年12月31日。报销待遇按照《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档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不享受门诊补贴。
六、非本市户籍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中、小学生,寒、暑假期间回原籍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
七、新出生婴儿入户就可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不受满月限制。
二OO九年四月十五日 -
2021-10-17 14:23 龙展航 客户经理
1、必须超过800元才可以,当年首次报销必须超过1500元,否则只能在当年年末才能报销
2、如果没有单据,是没法报的,但是有单据也不见得能报销,如果所做的治疗费和药费不在医保范围内也是不能报销的,除了保存单据,还必须要打出清单,在你看病的医院就可以打的,在清单里有标注哪项是可报销哪项不能报销
3、如果你跟医院熟他会将不能报销的药费放在可报销的里面,只限药费
4、医保卡的钱可以随时取出
5、医保报销的钱数=(你所花费的费用(可报销的部分)-800)×40%
PS:40%指的是在职人员的报销比例
1、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是医疗保险机构为参保人设立的账户。个人账户资金及其利息归参保人员个人所有,用于门诊医疗费支出和定点药店购药。并且可以结转和继承。
2、什么是自费药?什么是自付费项目?
凡不属于基本医疗用药目录的药,如保健药品等都是自费药,不在报销范畴。
基本医疗保险在报销过程中,有甲类药品目录和乙类药品目录之分,凡属于乙类药品目录的,自己需要承担20%的费用,这就是自付费项目。此外,特殊诊疗费,如CT、核磁共振等也是自付费项目。
3、一个自然年度是如何划分的?
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自然年度。假如,你在2004年12月30日住院,2005年1月5日出院,那么涉及的报销额度计算在2005年里面。
4、定点医院是怎么选择的?如果我这次选择了在A医院治疗,是否意味着以后都要固定在这家医院治疗?
定点医院是劳动保障部门审查,经社保机构确认并签订合作协议的医院。你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合适的定点医院,没有固定。
5、出院后,我需要在哪里报销,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有没有时间限制?
如果你所在医院计算机与社保局已经联网,就通过划卡在出院时与医院直接结算;如果是没有联网的医院,则由你本人全额垫付,出院后凭相关资料到社保局报销。
如果是在市内住院,出院后两个月内去社保局报销;如果是在市外,出院后3个月内去社保局报销。报销地点在成都市社保局三楼医疗处,需要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出院证明、费用清单和发票等。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点到5点。
案例分析
由于基本医疗保险的条款比较复杂,为了更方便大家理解政策,我们用案例分析来解读。基本医疗保险,所涉及的内容主要分为两大块:门诊和住院。下面我们分别举例说明。
A、住院报销
总的来说,住1级医院比住3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更高,年龄越大报销比例也越大。
举例一4.6万元以内的情况
陈某今年40岁,在定点3级医院住院,一次性花掉医疗费3万元(未考虑自费和特殊费用)。那么,通过基本医疗保险,陈某这次能够享受到的报销额度为:
(30000-8084×12%)×[(75+40×0.2)÷100]=29029.92×83%=24094.83元
个人需要负担的费用就是:
30000-24094.83=5905.17元
如果住定点1级医院,能够报销的额度就是:
(30000-8084×5%)×[(75+40×0.2)÷100]=29595.8×83%=24564.51元
个人需要负担的费用就是:
30000-24564.51=5435.49元
举例二超过4.6万元的情况
刘某今年50岁,在定点3级医院住院,一次性花去医疗费6万元(未考虑自费和特殊费用)。那么,通过公式计算出的应报销基本医疗费为:
(60000-8084×5%)×[(75+50×0.2)÷100]=59029.92×85%=50175.43元
可是按照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报销额度不能超过本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成都市目前就是46336元。而刘某通过公式计算出来的应报销费用已超过该上限。
所以,他这次能报销的实际费用为46336元,个人需要承担的费用为:
60000-46336=13664元
B、门诊报销
社保机构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中的金额,可用于本人在药店刷卡买药,或是门诊医疗费和住院时按规定自付的部分。门诊时,个人账户中没有余额的,由本人以现金支付;有节余的归自己所有,并且可以依法继承。
下面,我们分别就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和自由职业者予以说明。
在职职工
首先将个人的缴费(即本人月工资的2%)全部划入个人账户,然后将单位缴费中的一部分也划入个人账户,所以,个人账户月增加额计算公式为:
50岁以下的职工:(本人月工资收入×2%)+(本人月工资收入×0.02%×本人年龄)
50岁及其以上的职工:(本人月工资收入×2%)+(本人月工资收入×0.035%×本人年龄)
举例
王某今年30岁,月工资1000元,每月划入王某个人账户的总金额应为:(1000×2%)+(1000×0.02%×30)=26元
江某今年52岁,月工资1200元,每月划入江某个人账户的总金额应为:(1200×2%)+(1200×0.035%×52)=24+21.84=45.84元
退休人员
个人账户月增加额计算公式为:
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0.035%×本人年龄
如果退休人员本人的月基本养老金高于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划入。
举例
张某今年61岁,月基本养老金1000元(高于成都市上年职工平均月工资965元),每月应划入张某个人账户的金额为:
(1000×2%)+(1000×0.035%×61)=41.35元
黄某今年62岁,月基本养老金800元(低于成都市上一年职工平均月工资965元),每月应划入黄某个人账户的金额为:
(965×2%)+(965×0.035%×62)=40.3元
自由职业者
个人账户月增加额计算公式为:
50岁以下:本市上年月平均工资×2%+本市上年月平均工资×0.02%×本人年龄
50岁及其以上:本市上年月平均工资×2%+本市上年月平均工资×0.035%×本人年龄。(成都市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为965元)
举例
朱某今年40岁,为自由职业者,每月划入朱某个人账户的总金额应为:
(965×2%)+(965×0.02%×40)=19.3+7.72=27.02元
职工医疗保险指南
1、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地方定点医疗机构:局社会保险管理处在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并公布的地方定点医疗机构。
2、门诊如何看病?
定点医疗机构:
社保处公布的联网定点药房均可直接刷卡就医购药,费用直接冲减个人账户资金。
地方定点医疗机构: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可就医购药,费用先自行垫支,后到辖区铁路医院报销冲减个人账户资金。
就医流程:
医疗机构:凭《医疗保险证》、IC卡及病历本→挂号→诊室就诊→持检查申请单、处方等→收费处划价→费用输入微机→冲销个人IC卡账户→检查、处置、取药。
地方定点医疗机构:凭病历本→挂号→诊室就诊→持检查申请单、处方等→收费处划价→现金支付→处置、取药→持有效凭证→单位所在辖区铁路医院冲减个人账户。
费用报销:
医疗机构均可直接刷卡冲减个人账户资金,地方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先由个人垫支,后持相关票据到统筹区规定的机构冲减个人账户资金,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支付的自理。
3、危急重症抢救应注意哪些?
救治原则:
以及时救治为原则,可就近在定点与非定点医院抢救治疗。
因急诊抢救而就近在非定点医院抢救者,经临时处置后应及时转回定点医疗机构。不能及时转回者,应在3日内(节假顺延)由家属或单位持急诊抢救证明、病情摘要到局社会保险管理处(贵阳、重庆医疗保险管理部)审批备案。
费用报销:
与住院医疗费报销计算相同。如急诊抢救后入院治疗,费用统一纳入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计算。
4、门诊特殊疾病有哪些规定?
一、什么是门诊特殊疾病
什么是门诊特殊疾病
是指参保人员患病后,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需长期在门诊治疗,且发生的医疗费用较高的病种。
二、门诊特殊疾病的种类
各统筹区内规定不同,其中:
在川单位:分为两类,第一类:明确诊断后,可以在门诊依靠药物进行治疗的疾病:①糖尿病;②高血压病Ⅱ、Ⅲ期;③再生障碍性贫血;④甲亢病;⑤脑血管意外后遗症;⑥精神病(稳定期);⑦肝硬化;⑧甲、乙、丙、丁、戊型肝炎;⑨肺心病;⑩帕金森氏病。第二类:病情稳定后可以在门诊治疗的疾病:①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及手术后门诊支持性治疗;②慢性白血病;③系统性红斑狼疮;④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⑤肾(肝)移植术后的抗免疫排斥药物治疗。
在黔单位:各类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列入诊疗项目的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在渝单位:1、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镇痛治疗;2、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3、肾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4、糖尿病1型、2型;5、系统性红斑狼疮;6、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 ;7、冠心病;8、风湿性心脏病;9、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 ;10、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11、肝硬化、失代偿期 ;12、再生障碍性贫血;13、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 、偏执性精神障碍;14、结核病。
三、门诊特殊疾病的管理原则
原则是:实行定病种、定医疗机构、定治疗项目、定药品范围、定费用控制标准、定补助时限等。�6�9
四、
1、在单位所在辖区医院申报,需携本人病情的确诊资料(检查、化验报告等)到该医院医保办填写《成都***在川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申请表》,明确申报病种(在渝地区在本单位领取申请表)。
2、医院进行初审,必要时进行相关复查,明确诊断结果,提出治疗方案、药品名称及治疗时限。
3、医院按月将申报表资料汇总报送社会保险管理处,经审批同意后标记个人信息并通知各医院,由医院通知领取申报表的个人留存联和门诊特殊疾病专用处方,这时起就可以开始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了。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可在个人备案的当地地方定点医院就医,但需先在社保处领取申报表,填写后在该医院盖章,附相关资料交单位到社保处审批。
五、怎样报销门诊特殊疾病费用
原铁路医院:直接刷卡,应由个人支付部分先冲减个人账户资金,不足部分现金支付,应报销部分通过网络自动报销。
异地安置职工在地方医院费用:按季度交单位到社保处报销。
六、费用报销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
(1)在川单位:门诊特殊疾病按照自然年度累计费用。
统筹基金支付:一类疾病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保内超过400元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照在职40%退休60%的比例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支付不超过在职1000元、退休1500元。二类疾病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保内超过970元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按照80%的比例支付;
(2)在黔单位:每一自然年度内,特殊疾病的门诊医疗费,700元以下(含700元)由个人负担,7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下同)部分,个人负担20%;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部分,个人负担15%;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部分,个人负担10%;15000元以上封顶线以下部分,个人负担5%。
退休人员按上述各段个人自负比例的70%负担。
(3)在渝单位:门槛费标准与住院同,一年按一次计算,由个人自付。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在门槛费以上、封顶线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比例是:癌症病人晚期的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和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费用按90%支付;其他特殊病种按80%支付。同一患者在两家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按高级别的医疗机构确定门槛费。
2、补充医疗保险报销:
在上述进入统筹报销后剩余的部分补充医疗按照在职70%退休90%比例报销。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均报销90%。
3、封顶线: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给个人的门诊特殊疾病和住院医疗费用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规定的基金封顶线。
5、住院及报销有哪些规定?
一、如何办理住院、出院手续?
1、医院:凭《医疗保险证》、IC卡及入院证→办理住院手续(缴纳住院预付金)→住院治疗→办理出院手续→结算→只交纳属个人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2、社保处公布的地方定点医院:凭《医疗保险证》、单位证明、身份证、入院证→办理住院手续(缴纳住院预付金)→住院治疗→办理出院手续→复印、备齐相关报销资料→结算→全额垫支医疗费用。
出院时需备齐报销资料:当地省市规定的医疗统一收据第一联(原件)、费用清单、出院证(原件)、客观病历复印件、急诊病历(急诊抢救)、单位证明,报销时附医疗证、卡。
3、局管内非统筹区原铁路医院:就医流程与地方定点医院一样,但报销时仍享受相关待遇。
二、费用报销办法是什么?
统筹区内医院:不需再报销,出院结算时已通过网络报销。地方定点医院和局管内其他原铁路医院:将相关报销资料交单位到社保处(重庆、贵阳医疗保险部)审核并按规定报销,报销金额电汇至单位,由单位通知本人领取现金。
实例说明住院报销计算办法:
(一)在川单位:
例1、退休职工方某,1934年8月出生(已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在四川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产生了290000元医疗费。其中自费费用2500元,乙类药和支付部分费用的项目费用共30000元,进口体内植入材料费用共30000元,血费5000元。
其中:符合规定的费用=290000-2500-�1�730000×20% -�1�730000×36% -�1�75000×60% = 267700元
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费用:
报销比例=(75+70×0.2)×100% = 89%
统筹支付金额为(267700-970)× 89% =237389.70元。
因为237389.70 > 统筹支付封顶线35000,所以实际统筹支付金额为35000元。
2、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费用:
门槛费以上、封顶线以下部分补助:
(35000/89% - 35000)× 90% = 3893.26元
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以上部分补助:
总费用=267700-970-�1�735000/89% = 227404.16元
补助金额=227404.16×90% = 204663.74 元
因为204663.74 > 150000,所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费用150000-补充医疗保险已经支付3893.26=146106.74元。
补充保险报销总额:3893.26 + 146106.74=150000元
3、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总额:
35000 + 150000 = 185000元
个人需要自付:290000 - 185000 = 105000 元。
如果没有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个人需要自付为255000元。
(二)在黔单位
例2、某在职职工本年因病在地方某三级甲等医院首次住院,住院医疗费用30000元,其中:使用乙类药品目录费用为12000元;使用大型医疗仪器检查费用为1200元,计算办法是:
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1)计算个人先行负担合计:2640元。其中:
乙类药品个人负担:12000×20%=2400元、特检特治费用个人负担:1200×20%=240元,剔除先行负担部分后,进入分段分担的医疗费用为27360元。
(2)分段分担:
个人负担合计3588元。其中:
起付线:900元(三级医院)
第一段:�1�75000-900 ×20%=820元
第二段:�1�710000-5000 ×15%=750元
第三段:�1�715000-10000 ×10%=500元
第四段:�1�727360-15000 ×5%=618元
统筹基金支付合计23772元,其中:
第一段:�1�75000-900 ×80%=3280元
第二段:�1�710000-5000 ×85%=4250元
第三段:�1�715000-10000 ×90%=4500元
第四段:�1�727360-15000 ×95%=11742元
以上各项合计:个人负担6228元,占总支出的20.76%�1�7统筹基金报销:23772元,占总支出的79.24%。
2、补充医疗保险报销:
报销金额=(27360-900-23772)×70%=1881.6元
3、基本+补充合计报销:
23772+1881.6=25653.6元。
个人需自付:30000-25653.6=4346.4元。
(如未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自付6228元)
(三)在渝单位:
例3:在岗职工李某(已参加补充医疗保险),53岁,在原内江铁路医院住院,产生的医疗费共1680元。该院的门槛费为560元(地方同级医院的门槛费为640元),使用自费药品及自费诊疗项目费为110元,使用乙类药品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费为420元。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为:
1680-110-420×20%=1486元
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1486-560)×75%=694.50元
2、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分为两部分:
(1)门槛费报销:560×30%= 168元
(2)门槛费以上、封顶线以下报销:
(1486-560-694.50)×70%=162.50元
(3)合计: 330.05元
3、基本+补充合计报销:
694.5+330.05=1024.55元
个人自付部分为:
1680- 694.50- 330.05= 655.45元
(具体规定与各统筹区相关政策不符的,以统筹区规定为准)
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时有哪些规定?
1、总原则:自费部分、乙类药及支付部分费用的项目费用的20%及其他限制报销比例以外的项目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均不予报销。
2、基本医疗保险门槛费(超过此标准的费用才给予报销):
(1)在川单位:一级医院为400元、二级医院为650元、三级医院为970元。起付标准按次计算,一个自然年度内,两次以上(含两次)住二级或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80元。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或现金支付。
(2)在黔单位:三级医院及相应医疗机构900元、二级医院及相应医疗机构700元、其他医疗机构5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按上述标准依次分别降低200元。最低门槛费为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200元;其他医疗机构100元。
退休人员的门槛费按上述标准分别降低200元,但不得低于最低门槛费。
(3)在渝单位: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640元,三级医院880元。
一年内在原在渝铁路医院住院治疗,门槛费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逐次降1个百分点。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封顶线(一年内最多报销金额,含门诊特殊疾病费用):
(1)在川单位:目前执行标准35000元/年。
(2)在黔单位:目前执行标准39000元/年。
(3)在渝单位:目前执行标准32000元/年。
四、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是什么?
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只报销门槛费以上、统筹基金封顶线以下部分。
(1)在川单位:
报销金额=(总费用-门槛费-自费部分-乙类药及支付部分费用的项目费用×20%)×(75%+年龄×0.2%)。
(2)在黔单位:
门槛费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下同)部分,个人负担20%;5000元至10000元部分,个人负担15%;10000元至15000元部分,个人负担10%;15000至封顶线部分,个人负担5%。其余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
(3)在渝单位:
医疗费在门槛费以上至5000元以内�1�7含5000元 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 70%支付,45岁以上(含 45岁)的在职职工按75%支付,退休人员按 85%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医疗费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75%支付,45岁以上(含45岁)的在职职工按 80%支付,退休人员按90%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医疗费在10000元以上至封顶线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80%支付,45岁以上(含 45岁)的在职职工按85%支付,退休人员按 95%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统筹基金支付金额=(住院总费用-门槛费-自费部分-乙类药品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费用×20%)×相应百分比系数。
2、补充医疗保险报销:
(1)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门槛费
原铁路医院住院〃门槛费〃:补助在册职工30%、退休人员60%。
(2)基本医疗保险门槛费以上、统筹基金封顶线以下部分:统筹基金支付后的余额部分,补充保险补助在册职工70%、退休人员90%。
(3)统筹基金封顶线以上部分:补充保险补助在册职工及退休人员均为90%。
(4)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封顶线(一年内最多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补充保险最多可报销15万元。
成都高新区新型农村医疗保障报销范围
1、报销范围
凡农民到高新区社保定点医疗机构(见附件二)就医产生的医药费用,其诊疗项目和使用药物在《成都市医疗服务价格》和《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以内的,均属新型农村医疗保障资金补助报销的范围。
农民因工受伤、致残等医疗费用由用工单位解决,不属新型农村医疗保障资金补助报销的范围。
2、报销标准
(1)门诊医疗费用
凡在户籍所在街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进行门诊治疗,诊治费超过10元者,每人每年定额补助10元;未超过10元者,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补助。
(2)住院医疗费用
凡在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医疗起付费为100元,超额部分报销45%;在区社保定点的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住院,医疗起付费为300元,超额部分凭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转诊证明报销35%;在区社保定点的三级医院住院医疗起付费为700元,超额部分凭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转诊证明报销25%。
农民在外出务工期间,在异地(成都市以外)社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除自费部分外,其余费用报销25%。
个人全年多次住院的医疗费分次结付。全年个人报销金额不得超过12000元。
高新区享受新型农村医疗保障的农民可同时自愿参加农村医疗保险,但报销时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不能重复报销。
3、报销程序
医药费用的报销结算坚持简便、就地、快捷的原则,参照社保医疗报帐程序,实行两级结算。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社保定点医疗机构)与农民及时结算;社会事业局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月结算1次,年底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免费体检费用进行结算。
(一)门诊费用
患者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在户籍所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诊,及时结算。
(二)住院费用
在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和经批准同意到一级以上的定点医院住院的患者,由农民个人先垫支,出院后凭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身份证明,由所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并代为结算报销。
农民外出务工,在异地(成都市以外)社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费用,出院后凭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身份证明,由所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并代为结算报销。 -
2021-10-17 14:20 符耀精 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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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保住院报销指南,2017年成都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报销比例,2017成都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成都医保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
成都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成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比例开始执行最新标准,平均提高4%,最高提高10%。同时,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的门槛费也由原来的50元提高至100元,其他级别医院的门槛费不变。目前,成都已按新标准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成都记者查询到,其中,按第二档缴费人员、学生儿童在二级医院住院的报销幅度提高最多,由65%提高至75%。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未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医疗与工伤保险处处长李筑生说,调整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
【调整后的报销比例】
按第二档缴费的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0%。
按第三档缴费的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7%,二级医院82%,三级医院65%。
学生儿童的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0%。
大学生的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0%。
医保报销流程,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最新消息
为了规范医疗保险基金使用范围,防止医保基金被滥用、盗用,成都社保局对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及支付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为了让广大市民了解成都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快捷办理报销手续,我们小编对成都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进行了总结。
成都医疗保险报销规定
成都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险种医院等级起付标准(元)报销比例(%)
一档二档三档学生儿童
居民医疗保险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60808580
二级医院20055658065
三级医院50035506550
乡镇卫生院5065909090
备注:1、市外转诊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
2、门诊支付比例为60%,一个自然年度累计门诊限额200元。
成都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险种医院等级起付线(元)报销比例(%)备注
职工医疗保险一级医院20092在上述基础上,年满50周岁的增加2%,年满60周岁的增加4%,年满70周岁的增加增加6%,年满80周岁的增加8%,年满90周岁的增加10%。根据年龄增加后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不得超过100%。
二级医院40090
三级医院80085
乡镇卫生院
社区服务中心16095
成都特殊门诊报销起付线标准: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160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100元。
3、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类病种不计起付标准;第二、三类病种计两次起付标准,且不逐次降低;第四类病种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年满100周岁以上的不计起付标准。
【最新咨询回复一、非成都市农村户籍人员在成都参加职工社保,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和成都本地人有区别吗?
【回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待遇于参保人员户籍无关。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其数额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扣除个人首先自付的费用后,由统筹基金根据医院级别按比例支付:三级医院85%,二级医院90%,一级医院92%,与医保机构签订了住院医疗服务协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在此基础上,年满50周岁的增加2%,年满60周岁的增加4%,年满70周岁的增加6%,年满80周岁的增加8%,年满90周岁的增加10%。根据年龄增加后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不得超过100%。
二、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一样吗?起付线一样吗?
【回复】: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一样,起付也不一样。
三、成都学生儿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咨询电话多少?
【回复】:成都学生儿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9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0%。详情咨询028-123333。
医疗保险就像一个巨大的资金池,有人不停往里投钱,有人也从里拿钱。只要资金池还有结余,投保者患病时就能减轻一定的经济压力。
一、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一)基本医疗保险
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160元/人·年、320元/人·年两个档次。
学生、儿童(含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150元/人·年(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为:460元/人·年、230元/人·年两个档次。
缴费时间: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医疗待遇享受时间:2017年1月1日零时至12月31日24时(大学生为2016年9月1日零时至2017年8月31日24时)。
初次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有6个月等待期(学生、儿童除外)。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待遇有哪些?
(一)住院待遇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持社会保险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即可办理结算。具体如下:
成都市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一览表
项目
险种
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大病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重特大疾病
医疗保险
起付线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市外转诊1000元。
17690元
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
无起付线
封顶线
20.08万元
无封顶线
460元档次40万元
230元档次20万元
15万元
(治疗年度)
报
销
比
例
成年高档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7%;二级医院
82%;三级医院65%。
单次或多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金额,0-5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0%;5000以上-2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20000以上-5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76%;5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
例为91%。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实行级距式分段按比例报销。
460元档次,0-10000元剩余部分报
销比例为77%;10000以上-3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0%;30000以上-5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5%;50000元以上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90%。
230元档次,0-10000元剩余部分报
销比例为38.5%;10000以上-3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40%;30000以上-5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42.5%;50000元以上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60%。
符合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支付条件的医疗费用,由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按70%的标准支付。
成年低档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
75%;三级医院50%。
学生
儿童档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
75%;三级医院55%。
报销序列
先基本医疗保险,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再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费用和民政救助费用的总额
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二)门诊待遇
1、普通门诊: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多可报销200元。
2、门诊特殊疾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分别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3、犬伤门诊:在犬伤处置医疗机构发生的伤口处理、注射人用狂犬疫苗(含疫苗费)的门诊医疗费用,每人份报销不超过200元。
(三)生育补助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再另行缴纳生育保险费,便可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参保人员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妊娠期间门诊常规检查费用按每人400元定额支付;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0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400元;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2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600元。
参保人员在分娩期间发生的新生儿护理费用,按每个新生儿100元的标准定额支付。报销幅度 -
2021-10-17 14:17 齐敬磊 客户经理
在住院期间经参保关系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即可。
依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参保人员因外伤、中毒等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住院期间经参保关系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由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由个人全额支付。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按医院级别和属地相结合的结算方式。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定点零售药店由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其余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由所在区(市)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扩展资料: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要求规定:
1、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低于缴费时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计算到元。
2、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因单位进行公司制改造、股份制改造、出售、拍卖等原因变动工作单位,应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用人单位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单位参保人员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利息和滞纳金后,补记个人账户和缴费年限。欠费期间职工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入院时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和范围等予以报销。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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