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重复部分如何退回

我在广东省和广州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合计19年,其中,省市社保重复缴费共5年,这部分重复缴费是否可以合并做累计缴费年限?我已经到达退休年龄,如果要退回重复缴费部分,就造成我的缴费年限不足15年,这样我将不能按时办理退休,怎么办?
黄盈椿 来自: 网页 2021-10-08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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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8 20:42最佳答案

参保人员原则上,不应当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者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若参保人员在同一年度内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优先保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按月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时段的缴费。

其重复参保的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参保时段,相应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一并退还给本人。对于同一年度内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

只按月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相应的政府补贴和清退个人的缴费产生的利息,继续留在个人账户中。继续按着相应的计发办法,计发养老金的待遇。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

参保人员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按照规定保留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将扣除全部政府补贴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给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已领取由国家和地方政府计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退还。

扩展资料

社保重复缴费合并:

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是由公司缴纳的,不能提取也不能转移,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是可以异地转移的,所以如果是重复缴费了,可以提出申请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进行转移,将其中一个的参保缴费凭证交到另一个地方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转入成功后社保经办机构将退回个人重复缴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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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0-08 20:51 龚宁静 客户经理

    首先,重复交纳的时间段,合并帐户之后,可以累计你的交纳金额,但不计算你的重复时间段。
    其次,对于转移这块,现目前政策只能转移养老保险,而医保只能在参保地使用。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预计今年7月,国家将施行医保的异地转移了。
    你提到3%失业险,只能在参保地享受其待遇,不支持转移手续的。
    如果参保了失业保险,可以在失业状态下享受失业补贴金.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还有你提到12%这个比例,如果说是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那么是可以跟你的转移帐户一起转移走的。
    第三,国家政策,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养老保险不允许退保,只能转移关系。
    所有手续需要45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
    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的12%,其金额是单位交纳金额的60%;
    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
    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
    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
  • 2021-10-08 20:48 米国连 客户经理

    员工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的,应选择其中一地参加养老保险;未选择在本市参加养老保险的,重复参加养老保险期间在本市缴交的养老保险费,其缴费本金按原缴交比例退还企业和本人。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若干实施规定:

    第四条 员工不得在两个以上地方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员工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的,应选择其中一地参加养老保险;未选择在本市参加养老保险的,重复参加养老保险期间在本市缴交的养老保险费,其缴费本金按原缴交比例退还企业和本人。

    扩展资料: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若干实施规定:

    第五条 员工对1992年8月1日后缴费工资有争议的,其缴费工资按其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计算。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员工退休时养老保险待遇降低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1996年7月1日至2001年1月31日期间超龄调入本市的员工,未按规定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应按下列标准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

    调入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补交比例×超龄年限。超龄年限,按调入时实际年龄 - 35(工人身份调入)或45(干部身份调入)计算;补交比例,按30% + 超龄年限×1%计算。

    2001年2月1日后超龄调入的员工,应按下列标准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调入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补交比例×超龄年限。超龄年限,按调入时实际年龄 - 市政府规定的与调入者身份对应的年龄界限计算;补交比例,按30% + 超龄年限×1%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0-08 20:45 黄相柏 客户经理

    你要查找误错的原因,是单位弄错的,你要求单位去社保局更正后合并。是你自己弄错的,你可以要单位出证明给你,你自己去参保地社保局申请更正后再回并。
    养老保险重复缴费可以到当地社保局申请清退
    (清退时,单位缴纳部分退回单位,个人缴纳部分退回单位)
  • 2021-10-08 20:39 米增奇 客户经理

    养老保险重复缴费,重复缴纳部分可以退钱:

    1. 员工不得在两个以上养老保险统筹区域同时参加养老保险;

    2. 员工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的,应选择其中一地参加养老保险;

    3. 未选择在本市参加养老保险的,重复参加养老保险期间在本市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其缴费本金按原缴费比例分别退还企业和本人;

    4. 申请退回个人窗口重复缴交的养老保险,其缴费本金全部退回个人。

  • 2021-10-08 20:36 赵骏凯 客户经理

    养老保险重复交费可以只保留一个账户,其他账户予以清理。
    重复缴费的处理办法为:同时在两地以上参保,存在多重账户并有重复缴费的人员,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后,可与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协商,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将其他账户予以清理。
    将重复部分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本金退还,利息并入个人账户,相应的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或者参保人员在2009年12月31日前存在的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重复缴费,可按规定办理合并。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同时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

    扩展阅读:

  • 2021-10-08 20:33 龚家贱 客户经理

    根据《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第四条:“员工不得在两个以上养老保险统筹区域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员工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的,应选择其中一地参加养老保险;未选择在本市参加养老保险的,重复参加养老保险期间在本市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其缴费本金按原缴费比例分别退还企业和本人。”申请退回我市个人窗口重复缴交的养老保险,其缴费本金全部退回个人。
    如果您愿意提前签写退费收据,提供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个人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身份证(验原件收正反面复印件),退费手续可一天内受理完毕,但因受理后需经审批后方可送报市局财务处退费,15号前的申请需月底到账,15号后申请需次月月底到账。
  • 2021-10-08 20:30 赵颖轶 客户经理

    企业缴费部分不能退回!个人缴费重复部分可以申请退回.就是这样办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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