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参加上海城镇养老保险社保卡问题
赵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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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4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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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4 10:16最佳答案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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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4 10:31 连保军 客户经理
不要介怀了,貌似农村户籍的没得加啊,否则不叫城镇养老保险了。 -
2021-10-04 10:28 连亚琴 客户经理
二、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实行5年过渡办法:2011年度(发文之日至次年3月)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2012年度(当年4月至次年3月,下同)个人缴费基数为45%;2013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为50%;2014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为55%;2015年度起,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也可按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只要是交了,不管是公司交的,还是你自己交的,到你退休交不满15年的一次性领取的。 -
2021-10-04 10:25 樊振清 客户经理
你说的城镇保险和社保明确的说应该叫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没有社保卡的话可以去公司具体负责部门问下,或者到当地人社局咨询就可以了。当然你的社保卡也叫一卡通,最主要的作用就是能够查询你的社保缴纳情况,社保卡还有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医保,每个月都会有按照你工资额度不同给反馈的医疗费,你可以去指定药店刷卡买药。 (注:本人为人社局社保工作人员) -
2021-10-04 10:22 齐明柱 客户经理
1、右烟左茶的说法不对,上海的城保其实是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简称,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但是农村户口的外来从业人员目前只交前面三险)。
2、缴纳城保后,各区县医保中心将通过用人单位向外来从业人员发放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你可以持卡去医保药店买药或去医院看病。
(参考资料《<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实施细则》: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医保的次月起,外来从业人员可享受住院和急诊观察室医疗待遇,以及使用个人医疗帐户(门诊专用)资金。) -
2021-10-04 10:19 窦连池 客户经理
是的,上海市《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2011年7月1日起,应转缴本市城保“五险”。
2010年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为3896元。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个人缴费比例为11%(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个人最低缴费为3896×60%×11%(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257元。最低单位缴费为:3896×60%×37%(养老保险22%+医疗保险12%+工伤保险0.5%+生育保险0.8%+失业保险1.7%)=865元。个人和单位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共计1122元。
《社会保险法》施行后,本市非城镇户籍人员参保将统一逐步由“三险”向“五险”过渡,为了与国家法律相衔接,目前先参加养老、医疗、工伤三项社会保险。由于慧慧按照当时的规定已经缴纳“五险”,在原单位可以继续缴纳“五险”,但是离开原单位重新就业,应当按规定缴纳“三险”。
如果离开上海了,这些社保的可以一起转走的,转这些手续不是很麻烦的,现在是一定能转成功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进行异地转移接续,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退休待遇领取地确定在上海市的,按照上海市规定计发养老待遇。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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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4 10:13 齐晓彬 客户经理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 沪人社养发(2009)22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有关用人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通知如下:一、与属于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具有外省市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与属于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省市非城镇户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具有专业技术职称。2、具有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3、单位需要的其他专门技术人员等。三、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同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四、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以及享有的待遇,按照本市现有规定执行。五、本通知从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
2021-10-04 10:10 赵风英 客户经理
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
沪人社养发[2009]22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有关用人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与属于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具有外省市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与属于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省市非城镇户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具有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单位需要的其他专门技术人员等。
三、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同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
四、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以及享有的待遇,按照本市现有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从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O九年六月十二日
以上是上海市外来人员交社保的最新政策,要有单位才能给你交社保,个人应该是不可以交的,如有疑问,可去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咨询,也可打劳动保障的电话:12333咨询。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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