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免责条款十条算不算多?

重大疾病保险免责条款十条算不算多?
龚崇栋 来自: 网页 2021-09-30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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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30 10:48最佳答案

简单理解,比如你买了一款重大疾病保险,那么重大疾病条款就是你和保险公司的约定(一部分)。
业务员和你承诺的天花乱坠,觉得这个险种买了就是人生赢家,但是和条款里不一样?以条款为准!!!
重大疾病条款一般会包含:等待期、犹豫期,重疾险什么时候赔,轻症什么时候赔,以及免责条款和保险金的领取等等。购买保险时务必仔细阅读条款。
望采纳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9-30 11:06 米国连 客户经理

    重疾险的条款并不都是一样的,根据《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相关规定,市面上的重疾险除了必须要包括该规范中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以外,对于该规范疾病范围内的其它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自行添加。

    新规之下,我们测评了千余款重疾险产品,筛选出了市面上最好的十款重疾险,速戳→

    因此,各大保险公司推出的重疾险产品保障的疾病种类并不是全部都一样,甚至有些重疾险产品保障的疾病数量都是不同的。例如有些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保障100种重大疾病,而有些保险公司的重疾险只保障80种重大疾病。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市面上的重疾险产品大多数都统一包含了高发的25种疾病,所以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的话,那么只要这款重疾险包含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的25种重疾,那么一般来说也够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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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30 11:03 赵骏凯 客户经理

    保险里最热门的险种是啥?健康险当之无愧,尤其是“重大疾病险”。然而,由于大多数人并没有对重疾险有一个透彻的了解,因此投保的人多,抱怨的人也多,比如觉得理赔难。今天梧桐树保险网专业的保险规划师就教大家如何根据保险条款为自己挑选一款合适的重疾险产品,避免理赔纠纷,轻松获得满意的保障。
    内容概要
    · 重疾险有什么用?
    · 如何区分不同重疾险产品的保障责任?
    · 重疾险条款还有哪些细节要注意?
    重疾险的意义
    简而言之,重疾险就是指达到赔付条件,如确诊保障范围内某种疾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这笔钱可以随意支配,用于治疗、康复或弥补收入损失等。
    它与医疗险虽然同属健康险,但本质上有较大差异,投保前首先要认清重疾险的作用。
    不同重疾险产品的保障责任有何区别?
    如今重疾险产品层出不穷,经过数十年的发展,保障责任也越来越丰富,不同的重疾险产品在保障责任上会进行不同的搭配设计,我们可以从中加以区分。
    1、覆盖疾病种类、分组 · 疾病种类
    重疾险保障包括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等,轻、中症疾病保障大大了降低重疾险的理赔门槛。不同的重疾险产品重疾、轻症的疾病种类数量可能会不同。
    现在大多数重疾险产品都能保障100多种疾病,实质上,只有保险行业协会定义的25种重疾是一定包含在内的,占重疾险理赔的90%左右,剩余疾病由保险公司自行设计。因此,重疾险保障的重大疾病种类并不一定越多越好。
    中症、轻症疾病则没有统一的标准,不同保险公司可能差异会较大,所以应该重点关注包含的高发病种是否全面,例如11种常见的高发轻症:
    · 疾病分组
    一些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可能会对疾病进行分组,每组仅赔付一种疾病,因此重疾险好不好,疾病分组也是重点。尤其是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这6种核心重疾,恶性肿瘤单独一组,其余5种平均分散在不同组,是目前分组多次赔付重疾险最科学的分组方式。
    如果是疾病不分组的重疾险,就无需担心这一点了。
    2、赔付次数、比例
    市场上重疾险赔付从单次到多次的产品都有,目前以多次赔付重疾险为主流,部分产品会将赔付比例设计得较高,以突显优势。
    一些重疾险产品还包含癌症二次赔付责任,用于应对癌症的复发、转移等;满足一些条件可以有额外赔付,例如保单前十年罹患重疾额外赔付50%保额,这些都属于加分项。
    3、保障期间
    按保障期间来看,重疾险可以划分为定期重疾险和终身重疾险,倘若保障期满后出险,定期重疾险就无法进行赔付了,但优势在于保费较便宜。
    如预算不高,建议选择保定期,可以做高保额;如预算充足,还是首选终身保障。
    4、保费豁免
    投保人或被保人罹患重症/中症/轻症/身故/全残等情况,可以豁免后续未交保费,保障依然有效。可豁免的情况越多,豁免保费的机会越大,投保人豁免适合在夫妻互保以及父母给孩子投保时附加。
    5、返还责任
    重疾险还可以附加身故赔付责任、保费返还等,到期未出险返还保费的保险通常保费较高,预算有限的情况下还是以消费型重疾险为主。
    身故保障则是在被保险人出险身故后,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可为家人留下一笔财富,相当于附带了一项寿险保障。
    6、增值服务
    一些重疾险产品投保后还可以享受增值服务,例如住院绿通、专家诊疗等,也是非常实用的保障。
    投保前应当首先明确自己需要哪些保障,先了解一款重疾险产品具有哪些保障责任,再对照自身的需求进行筛选,避免因为不必要的保障多花了冤枉钱。
    重疾险条款还有哪些细节需要注意?
    除了看整体保障责任,重疾险的保险条款还有一些非常重要的细节,如果对条款内容并不清楚,很容易引起理赔纠纷。
    1、健康告知
    一要看健康问卷的严格程度,二要看核保的便利性,三要看核保的宽松程度。例如是否有检查结果异常的问询、是否可以智能核保、对于健康异常情况的承保条件等。能够正常承保自然是最好,再者除外承保或加费承保也比直接拒保要来得好。
    2、等待期
    为了防范带病投保的情况,重疾险一般会设置等待期,主要看两点:
    一是重疾险产品等待期的长短,例如有的180天,有的更久;
    二是等待期内患病,保险公司承担什么责任,一般在等待期内出险,保险公司会退还已交保费。也有的保险公司规定,等待期内罹患轻症,仅轻症保障终止,其它保障依然有效。
    3、责任免除
    说白了就是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不保,每家公司重疾险的责任免除条款一般大同小异,例如投、被保人故意犯罪,遗传性、先天性疾病,遭遇核爆炸、战争、恐怖活动等。但为了避免理赔时产生纠纷,责任免除也是必看的一项。
    万一因为没有仔细看保险条款,导致后期想退保或是出险后无法进行理赔,就得不偿失了。只要找准重点,看似复杂的条款其实也能很快梳理清楚。
    写在最后
    除了通过条款看是否符合自身保障需求,还需要提前确定好保费预算。重大疾病治疗费用平均一般在30w-50w,除考虑治疗费外,还要考虑后续的康复费用、收入损失等,重疾险保额既要达到一定额度,也不能造成经济负担。
    一看保障与需求,再看保额与保费,注意以上这几点,再也不用担心买不到对的重疾险产品了!如果还不知道如何挑选重疾保险,可以关注【梧桐树保险网】,专业的保险规划师免费为您对比产品、设计保障方案!
  • 2021-09-30 11:00 龚宁静 客户经理

    给楼主个建议,购买新条款的产品,一些老产品没有规范,现在新出的产品没有这些麻烦的问,保监会和行业协会已经统一了重大疾病保险的释义,针对大多数病种已经格式化了,比较放心~
  • 2021-09-30 10:57 赵骆伟 客户经理

    新保险法关于大病保险
    投保前先要签订投保提示书
    根据保监会相关要求,所有寿险公司都必须启用《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对投保的注意事项和风险进行明确提示。一方面是尽到告知义务,保护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也是保险公司从保护自身的角度考虑,将此作为凭证,力求避免模糊宣传产生纠纷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相应地,所有寿险展业人员在销售规定产品时都需要出示投保提示书,银行(资讯论坛产品)代理销售网点也需提供投保提示书,否则即为违规行为。投保人在签署投保单之前要先仔细阅读这份提示书并亲笔签名。《人身保险(资讯论坛产品)投保提示书》主要提示内容为投保风险、犹豫期和投保注意事项,还提醒消费者确认保险机构和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等,当然,投保重大疾病保险也不能例外。
    体检成为投保健康险的必经程序
    以前投保健康险中的重疾险时,保险公司对体检并没有硬性要求,只是对健康体检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抽检,对不符合健康体条件的、年龄超过45周岁的投保人进行健康检查。但《保险法》实施后,由于新法更加侧重保护被投保人权益,新法引入不可抗辩规则,保险人赔付比例将会上升,导致保险公司经营成本上升,保险公司将会提高投保重疾险门槛,要求被保险人必须体检,以防范被保险人道德风险,降低经营成本。
    投保人不如实告知两年后保险公司也要赔偿
    新法借鉴国际惯例,增设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条款,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即保险合同成立满2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如果投保人购买重疾险之前,故意隐瞒了自己的某些病情,按原条款,投保人日后出现相关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但新保险法实施后,如果投保人的这一重大疾病在2年内没有发作,此后再发作,保险公司必须给予理赔。此规则对于长期人寿保险合同项下的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意义重大,填补了现行保险法的空白,也将给保险公司将带来成本的增加。
    出现了二次赔付、多次理赔、终末期疾病可理赔等多种方式
    所谓“二次赔付”,是指被保险人如因意外事故或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后,不幸确诊初次患合同所列35种重大疾病之一,按保险金额领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主合同保额等额减少,保单继续有效;在首次理赔的重大疾病确诊日算起满365天之后,如果被保险人确诊初次患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两组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按保险金额领取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次理赔可以弥补传统重疾险产品“一次患病保障终止”的缺憾。比如信诚人寿推出的附加重疾则主推“二次理赔”概念,为恶性肿瘤提供二次理赔保障,无论是恶性肿瘤初次确诊还是第二次病发(包括复发、转移),提供每次最高达100%的保额赔付。在旧保险法中,被保险人罹患重疾险,被保险人一次患病得到理赔后,合同即告终止。
    再如太平人寿的“福禄双至”提出了“终末期疾病也可理赔”的概念。“举个例子,如果客户在医院被确诊,生存期不超过6个月,现在医院只能给予一些基本的药物治疗减轻患者的痛苦,就可以获得相应理赔。”熟悉“福禄双至”产品的个险销售人员表示,该条款的设置并不限于重大疾病,如重大车祸造成的疾病也能获得理赔,实际上扩大了理赔范围。
    重大疾病保险保障范围扩大
    由于新保险法对重疾险高残的定义等发生变化,高残将细化为具体的病种加以描述等原因,重疾险的产品保障范围随之扩大。如停售的占全国重疾险市场份额达40%以上的中国人寿的“当家花旦”——“康宁终身”和“康宁定期”两款重疾险产品,将由升级版的产品替代,其保障范围有所扩大,如新的“康宁终身”重疾险的保障将由原来的2倍增加到3倍,保障的重疾险范围由原来的10多种扩展为20多种。
    理赔将更加顺畅和快捷
    从理赔方面,新《保险法》加强并完善了对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有效保护,修改或者细化了保险人的理赔程序或者时限。新《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要求保险人说明拒赔理由等。
    重疾险作为附加险投保
    据某寿险公司个险部负责人介绍,因为新《保险法》增设了“不可抗辩条款”,即保险合同成立满2年后,保险公司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如误告、漏告、隐瞒某些事实为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纯重疾险对保险公司来说,风险成倍增加。故此,新推的重疾险多以“主险+附加险”的形式存在。一方面是出于为防范投保人的道德风险和降低经营成本的考虑,同时也是迎合市场需求和投保人利益。如果主险是重疾险,根据保监会的规定是不能参与分红的,而选择附加在某主险上的重疾险,如果主险可以进行分红,投保人就可以在获得重疾保障的同时获得收益。此外,在同样的保障范围、保障额度下,附加险为重疾险要比主险为重疾险便宜。消费者自主选择的余地更大。
    重疾险费率将微调
    由于新推出的重疾险在保障范围上有所拓展,保险公司的赔付风险增加,同时新保险法中的2年不可抗辩条款、理赔中索赔、诉讼时效的变化等新条款,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加大了赔付支出。新《保险法》运行之后,各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赔付率可能会增加几千万元,新改版的险种费率可能要做上调。如太平人寿的“福禄双至”产品,若30岁男性,保额20万元,采用30年缴方式支付,原产品的价格大约为6060元,而新版的产品价格约为6340元,价格增长的幅度约为4.60%,按照这个价格核算,购买新产品,30年缴费年限,多缴的费用总计大约为8400元,相当于多购买了另5种重大疾病的保障。
    观察期也能获得赔偿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加条件或者附加期限。这意味着,观察期间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能推脱责任。
    李先生为自己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健康险及附加住院费用保险,7月3日,他因肠胃疾病住院治疗。病愈出院后,李先生来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依据旧《保险法》相关规定表示,因为李先生病发时间在保单生效后90天内的观察期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但新《保险法》相关条款规定,“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而考虑到保费交纳与保单正式生效之间需要必要的核保环节,新《保险法》也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同时,针对新《保险法》中有关“保险合同成立时间与效力”问题的新规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鼓励寿险公司引入“临时合同”这一特殊处理规则。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起至同意承保,或发出拒保通知书并退还保险费期间,为消费者提供临时保障,保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利益。

    扩展阅读:

  • 2021-09-30 10:54 赵骏凯 客户经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您好!给老年人买重大疾病保险要注意哪些免责条款?主要要注意老年人存在繁荣精神和行为障碍等免责条款。
    给老年人买重大疾病保险要注意哪些问题
    老年人购买重疾保险时,要注意看这份保险中是否含有保证续保的条款.如果保险产品不能续保,投保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责任事故,保险公司赔付后,就可以拒绝继续承保。

    上的“老年关爱计划”系列产品针对满61周岁-80周岁老年人,其增加的重疾,意外,医疗,住院津贴等保障,填补了老年人医疗保险的市场“真空”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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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30 10:51 黄盛沛 客户经理

    重大疾病保险是以特定重大疾病为保险对象,一旦被保险人患有重疾,保险公司给予适当补偿的保险险种。投保重大疾病保险,一定要注意它的免责条款。下面就来了解重大疾病保险的免责条款。重疾保险导购指南,轻松挑选适合您的重疾保险产品!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 2021-09-30 10:45 齐晓娟 客户经理

    十条的免责条款算是很多了,这样的重疾险不值得购买,不知具体是哪款保险,对于本人来说好的还是有的,比如阳光保险集团推出的“健康随e保”,为什么说这个,因为免责条款只有最基础的三条,这样区别就出来了,十条对三条,应该能看出来哪个好了吧,因为免责条款牵扯到保险疾病发生后,保险公司对疾病问题的责任承担问题,所以说是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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