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工伤九级伤残终止劳动合同能赔偿多少钱

镇江工伤九级伤残终止劳动合同能赔偿多少钱
黄相杰 来自: 网页 2021-09-29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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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9 12:05最佳答案

建议你参考《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三十八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9-29 12:26 龚崇栋 客户经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9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 2021-09-29 12:23 齐春春 客户经理

    具体多少钱,你自己计算一下。因为数据不同,结果不一样。我给你列出全部项目。1、医疗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的70%的标准补助,计算周期为住院期间;3、交通费、食宿费;4、九级伤残如果需要辅助器械的,还可以要求赔偿“辅助器具费”。不需要的话,没有此项赔偿;5、停工留薪,这个计算期间一般从工伤发生时到伤残等级确定之日,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此期间按原工资待遇支付;6、需要护理的,就是说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要求“护理费”,九级的话,应该只需要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这个护理费可以按当地护工的收入水平计算。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的为8个月本人工资(或者当地人均收入,哪个高你就算哪个)8、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分别计算10个月和12个月,这个计算和伤残金一样。如果保留劳动关系的,则没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 2021-09-29 12:20 赖鹏华 客户经理

    九级伤残:9个月。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按上述规定计发的标准低于2010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伤残等级的月份数之积的,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足。
  • 2021-09-29 12:17 齐景宪 客户经理

    工伤九级的伤残赔偿为九个月的工资,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是另算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2021-09-29 12:14 黄盛权 客户经理

    国家标准伤残赔偿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8个月=20408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2551元=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2551元=5102元。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408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0408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2元=45918元。
    赔偿基数是根据当地政府规定来取的,你咨询一下当地社保局的基数。你自己就能算出了。祝你早日康复!
  • 2021-09-29 12:11 龚小艳 客户经理

    各地标准不一,具体细节到 当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查询,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 2021-09-29 12:08 连书耀 客户经理

    你给个工资标,年龄,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前期工伤待遇是否给予等条件,我为你测算一下。没有这些基本条例,只能告知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九级本人九个月工资,十级本人七个月工资。
    同时,提问者应看一下《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工伤保险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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