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怎样办...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怎样办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相关规定
车巧怡 来自: 网页 2021-09-27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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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7 11:04最佳答案

2010年10月28日通过社保法注意事项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其中有以下应注意事项:
第四条 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纪录、个人权益纪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有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理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本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9-27 11:07 齐晓威 客户经理

    社保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有关社保的话题一直备受人们热议,按照国家规定,社保缴费年限达15年,那么退休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了,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的社保只需要缴纳15年呢?
    就我国而言,社保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这是享受养老待遇的最低门槛要求,只有缴费满15年的参保人,退休后才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注意这里是可以领,那么到底可以领多少,这个是与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有关系的,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的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也就是缴费年限越久,那么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我国社保对于职工和企业来说,是具有强制性的,企业必须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保,即使职工社保缴费年限已经满15年,只要职工还在单位上班,那么单位就有为职工缴纳社保的义务,所以对于上班族而言,社保并不是交够15年后就不用交了。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社保是参保人员自愿缴纳的,所以当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领取养老金的最低门槛后,参保人员可以选择不继续缴纳,当然如果想要领取更多的养老金,那么灵活就业参保者也可以继续缴纳社保。
    社保出了养老保险外,还包含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失业保险,其中医疗保险也是大家重点关注的险种,平时看病买药,住院就诊等都会用到医疗保险,而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一样,也是有退休年限要求的,通常男性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需要达30年,女性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需要达25年,退休后才可以享受终身医疗保障,可见社保缴费15年,对于医疗保险而言,是远远不够的。
    总的来说,对于职工而言,社保即使缴费已达15年,也必须要继续缴纳社保,直到职工退休为止,而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社保是自愿参加的,所以当社保缴费满15年后,可以选择不继续缴纳,不过缴费年限越久,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所以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要继续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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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27 11:01 齐新海 客户经理

    灵活就业人员,已到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还不满15年,怎么办?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属于企业养老保险,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不满15年有三种处理方式可供选择。

    第一种:继续缴费至满15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缴费方式:

    1、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一章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2、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一章第二条,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情况说明:以上两种缴费方式根据参保时间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还是在之后进行判断,社会保险法实施时间是2011年7月1日实施,也就是说如果您在2011年7月之前就参加了社会保险,那么在到达退休年龄时可以一次性缴清至满十五年,否则只能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二种: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一章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情况说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现已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只转移个人账户,同时在企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也随之转移。

     

    第三种:终止社会保险关系

    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一章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情况说明:如果选择了终止社会保险关系,以后就不能享受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只有个人账户退还给本人,具体比例各地不同,一般约占缴费比例为30%至40%左右,比例比较小

     

    三种选择的衡量

    1、如果到达退休年龄时个人缴费年限即将到达15年,无疑应选择继续缴费。

    2、如果缴费年限离比较短,则要考虑自身的健康状况,性别等情况进行判断是否继续缴费。

    自由职业的女性一般在55岁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部分地区规定是50岁),如果能在60岁左右能够缴费至满15年,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从投资的角度上看,退休后能在70岁左右收回投资。

    男性都是在60岁退休,因为需要延长缴费而导致延迟退休,也不一定会受到损失。

    养老金的计算方式与退休年龄有关,相比较而言,相同条件下,退休年龄越大,退休时养老金越高。比如在70岁时退休,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只有56个月,也就是说在60个月就可以领完个人账户养老金。且领完之后,每月领取额度不变,所需资金从统筹基金中支出。

    3、如果缴费年限比较短,且个人健康状况不是太好,那么终止社会保险关系或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是一个选择。

    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比较关心的话题或意见建议,请给我留言。感谢您的关注。

  • 2021-09-27 10:58 车广东 客户经理

    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个体从业人员如何缴费和养老金如何计发?
    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和城镇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全省上一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8%。自由职业者和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全部由本人缴纳,雇工由个体经济组织和本人共同缴纳(目前,雇工本人的缴纳比例为7%,以后随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的调整而调整)。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满15年的,按月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不满15年的,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一次性发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职工缴费不满15年,其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发?
    (1)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2)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在《实施办法》实施后,即1998年1月以后退休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规定可以补缴到15年,退休时可以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3)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0年的,不能补缴。除按规定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外,另按本人建立账户之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本人两个月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不同类型人员的养老金如何计算?
    1996年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后参加工作的职工计发基本养老金的结构,各不相同:
    (1)新制度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即所谓"新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标准为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
    (2)新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即所谓"中人")退休时: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一定比例的补贴和调节金。
    (3)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时不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4)新制度实施前已经离退休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的调整办法。即与其他离退休人员一样,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
    怎样建立职工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职工缴费同本人今后的养老待遇有什么关系?
    个人账户的记入比例为职工本人缴费工资的11%,其中2003年度职工个人缴纳的7%全部计入,然后再从用工单位缴纳的20%当中划出4%计入职工个人账户;个体参保人员从本人缴纳的18%当中划出11%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是职工办理退休时计发养老金的主要依据。一般情况下,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时间越长、缴纳的工资基数越高、缴费额越大,个人账户储存额就越高,退休时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就越多,反之,则越少。因此,职工遇到企业拖欠养老保险费或少报工资总额从而少缴养老保险费等情况时,有权向企业主管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社会保险机构、各级工会及新闻媒体举报,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企业和职工按什么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按当月工资总额的20%缴纳,职工个人目前按本人月工资收入的7%缴纳。但当职工个人当年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纳,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2002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47元)。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直到8%为止。
    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高收入者缴费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个体参保人员可在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至300%之间选择。缴费比例目前为18%。
    各类中断缴费人员如何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原为企业职工,后因失业、或因企业关闭、破产、改制、重组、兼并等原因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中断缴费人员,现自谋职业、灵活就业或有一定经济收入、有能力缴费的,都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这些人员可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以及失业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原在市本级参保企业人员到市社会劳动保险局办理;区属企业到区社会保险局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后,缴费年限可以同以前在企业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由保管档案单位代其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及对象有哪些?
    凡在我省行政区划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都要依法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也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国家为保障退休职工基本生活需要统一政策并强制实施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它是我国实行的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中的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
    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对职工退休以后的退休待遇有何影响?
    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直接影响到职工退休以后的待遇。我们知道,新养老金计发办法,充分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个人帐户养老金是按照本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记入个人帐户的;过渡性养老金也是根据本人的缴费基数计算的。如果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低并且企业没有足额缴费,那么,记入职工个人帐户的金额就少,计算出来的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就低。同样道理,如果缴费基数大,企业和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多,那么记入和从企业划入个人帐户的金额就多,退休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后的数额就大,计算出的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就多,其养老金待遇就高。所以,每个企业职工,都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督促企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样自己退休时养老保险金才能不受影响。
    国家对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建立和管理作了哪些规定?
    随着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改革,按照国家规定,从1996年起,国家为每个职工建立一个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以此作为职工退休时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一部分。个人帐户建立的规模、个人帐户使用和管理的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1)个人帐户的规模为本人缴费工资的11%,由个人缴费和从企业缴费中划入两部分组成。(2)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息;(3)个人帐户只用于养老,不得提前支取;(4)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随同转移;(5)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什么是过渡性养老金?主要作用是什么?
    计算"中人"建立个人帐户之前的养老金叫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是统一制度后"中人"基本养老金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新制度(或"统帐结合")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员来说,由于其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没有实行个人帐户,则退休时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中没能体现这段年限的劳动贡献情况,因而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不能简单用基础养老金加个人帐户养老金计算,而应再加上没有个人帐户年限的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就解决了这一没有个人帐户年限的养老金问题。
    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用于记录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单位缴费部分划入职工个人名下的帐户,是职工退休时计算基本养老金中个人帐户养老金的重要依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规模为本人缴费工资的11%。目前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6%,其余部分由单位缴费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最终到8%),单位划入部分降低。职工退休时,其个人帐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120,为该职工退休时的个人帐户养老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近年来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果的具体体现。
    为什么说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应视同职工工资同等重要?
    职工的工资是应得的劳动报酬,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也是国家法律规定应得的待遇,两者同等重要。企业缴费是为本单位职工建立养老保险关系的义务和责任。企业和职工缴费情况直接关系到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所以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规定,只要正常发放工资的单位都必须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能存在有先有后、有轻有重的思想,更不能有意拒缴和拖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企业在破产时,企业应缴的养老保险费,也必须在清偿资产时按第一序列优先缴纳。
    下岗分流人员重新就业后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1)对于原在国有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下岗分流人员,原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实际缴费年限予以承认。重新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规定计发退休待遇。
    (2)下岗分流到外商投资、私营企业的和从事个体经营等其它非公有制经济形式就业的,应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与连续工龄有什么不同?�怎样计算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与连续工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相混淆。缴费年限是单位和职工都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用于衡量职工缴费时间长短,是计发养老待遇的依据之一。连续工龄是按国家规定可累计计算的实际工作年限,用于衡量职工劳动时间长短。连续工龄与缴费情况无关,不能做为计发养老待遇的依据。但由于历史原因,职工在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前,按国家规定可以计算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职工先后有几个不同工作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以分段累加,但中断缴费的时间不能计算缴费年限。
    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如何计发?
    根据劳动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劳社部发〔2000〕13号和劳动保障部劳社部函〔2000〕 171号文件规定,凡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在计发基本养老金时,除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不减发待遇外,其它提前退休人员,每提前一年减发2%除个人帐户之外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为: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一定比例的补贴和调节金〕×〔1-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帐户养老金。
    什么是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制度?
    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制度,也叫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其基本含义是按照职工工资增长的一定比例定期对基本养老金进行适当调整,以保证离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不降 ,并分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后果。 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由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参照城市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在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各类职工实际缴费年限是如何计算的?
    各类职工开始计算实际缴费的时间要与规定开始实行个人缴费的时间相一致,即:1984年8月底以后新招收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从招工之日起、1990年2月底前招收的临时工从1990年3月起、1990年3月1日以后招收的临时工从招工之日起、原国家固定职工从1993年1月起,分别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制度,并分别按照实际缴费月数计算缴费年限。
    企业拖欠或拒缴养老保险费会受到哪些处罚?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企业拖欠或拒缴养老保险费会受到下列处罚:一是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欠费金额2‰的滞纳金,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拒缴养老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二是凡拖欠养老保险费的企业,一律不准评优、评先,不准升级,不准购买汽车、移动电话等专控商品。三是对企业法人代表要减少工资奖金,并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罚款由个人支付,不得在单位报销。
    什么是缴费工资?
    缴费工资是企业以工资总额、个人以全部收入按月和确定的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计算,包括:基本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类资金、加班加点工资、物价补贴,各类津贴等。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个人缴纳保险费的全部和单位缴纳保险费的部分将记入职工的个人账户。所以,不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记入个人账户的数额就小,将来退休领取养老金也就随之减少。因此企业申报缴费时,必须对职工负责,把其月工资的全部作为职工的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有哪些支付办法?
    (1) 职工按新办法办理退休手续后,按月支付的基本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中列支。
    (2) 职工退休后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仍有结余时,其结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一次性结算,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领取。
    (3) 职工退休前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关系即行终止。
    (4) 职工出国定居后,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一次性结算领取,养老保险关系即行终止。
    什么是实际缴费年限?
    企业和个人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称实际缴费年限。石家庄市规定:固定职工从1993年1月1日开始个人缴费,劳动合同制职工从参加工作之月开始个人缴费,临时工从1990年2月开始个人缴费,临时工从1990年2月开始个人缴费。上述职工从个人缴费开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称为实际缴费年限。职工的实际缴费年限在职工退休时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养老保险台账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记载具体.
    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所谓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的养老保险制度之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以视为缴费年限。具体讲,石家庄市的固定职工指1992年12月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由同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核定。
    "中人"的基本养老金怎样计发?
    1995年12月31日以前(即建立个人账户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在统一制度后退休的人员为"中人"。"中人"的基本养老保险金由四部分组成:
    (1) 基础养老保险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
    (2)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个月。
    (3) 过渡性养老金: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乘以1995年底以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再乘以1.4%求得。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用1993年至本人退休前历年缴费工资分别数,将历年指数相加除以计算指数的年数,再以本人退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乘以平均指数,除以12,即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4) 一定比例的各种生活、物价补贴和调节金。
    计发公式: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120)+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5年底以前缴费年限×1.4%)+各种补贴及调节金{建立个人账户前的工作年限(含中断缴费年限)×各种补贴及调节金数额}。
    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后,应享有哪些权利?
    ①按照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和享受养老保险其它待遇;
    ②查询与本人有关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③要求提供养老保险政策咨询及其它服务;
    ④就与本人有关的养老保险争议依法申请仲裁,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⑤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养老保险工作;
    ⑥监督企业缴费。
    个体从业人员如何缴费和养老金如何计发?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个体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全省上一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6%。业主的养老保险费全部由本人缴纳。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由本人缴纳8%,业主为其缴纳8%。个体从业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缴费满15年的,同各类企业职工退休一样,按月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全省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为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缴费不满15年的,将个人帐户储存额(含利息)一次性发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是怎样的?
    养老保险基金必须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财政专户储存,这是一种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银行三家分工负责、管理有序、相互制约的机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及时存入财政部门在国家商业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养老金支付需要,提出用款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再通知银行由财政专户划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养老基金支出帐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基金支出帐户办理支付。各级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基金严禁挪用和用于平衡财政。
    参加统筹的人员退休前或退休死亡,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帐户储存额尚未领完,如何处理
    参加统筹人员在退休前或退休死亡,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尚未领取完,剩余的储存额,单位计入部分归入社会保险统筹金;个人缴费部分,发给其他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哪些单位应列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范围?
    1、党政机关,包括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
    2、人民团体,包括各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
    3、各类事业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调入调出时,办理养老保
    险关系转移手续有哪些规定?
    1 在同一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的,只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办理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手续。
    2 跨统筹范围调动时,按照冀劳〔1998〕47号文件规定,仍执行冀劳〔1997〕106号文规定。即转移1996年1月1日起以来的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包括利息 。调入人员办理完上述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入人员的参保手续;调出人员须先办理停保手续,然后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及养老保险基金的转出手续。
    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在未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费如何缴纳?
    �养老保险费如何缴纳:企业以当月的工资总额作基数,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为当月的全部工资收入,但当职工个人当月缴费工资高于全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缴费,低于全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
    职工的退休条件?
    �职工的退休条件:一是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必须满15年以上;二是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72�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正常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特殊工种�从事有毒有害工作满8年以上,高温井下工作满9年以上,高空特繁工作满10年以上 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鉴定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在职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帐户余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95年以前的个人缴费是否也可以继承?
    �在职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帐户余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95年以前的个人缴费是否也可以继承:95年以前的个人缴费不能继承,因为我省建立个人帐户时间是从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开始的,在此之前的个人缴费边同企业缴费已进入了社会统筹基金。
    符合享受退休费优异待遇的人员,如何增发基础养老金?
    �符合享受退休费优异待遇的人员,如何增发基础养老金:
    1994年10月31日以前,曾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人员,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可以增发3%-9%的基础养老金,具体增发比例为:按文件规定老办法提高标准工资的5%的,新办法可以提高基础养老金3%;老办法提高标准工资的10%的,新办法可以提高基础养老金6%;老办法提高标准工资的15%的;新办法可以提高基础养老金的9%。
    关于个人帐户?
    �关于个人帐户:
    个人帐户用于记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从企业缴费中按规定比例划入的部分,以及全部的利息。个人帐户是职工办理退休时,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主要依据
  • 2021-09-27 10:55 齐智娟 客户经理

    虽然退休年龄有调整的可能,但是目前来看,近五年之内,是不会真正实施的。
    所以2020年的时候,法定退休年龄必然沿用目前政策,具体如下:
    1.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者: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2.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者:男性60多岁女性55周岁。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者,无论男女,均为60xn周岁。
    根据目前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切粒机缴费满15年以上就可以申请退休。办理完退休的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
  • 2021-09-27 10:52 龚小艳 客户经理

    继续缴费,符合条件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保的企业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经企业和本人申请,可继续延长缴费时间,至缴费年限满15年时,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个体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经本人申请,可继续延长缴费时间,至缴费年限满15年时,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享受以下待遇:个人账户储存款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发给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什么叫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工资基数对基本养老金的影响? 企业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项目的实际收入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企业应为职工设立工资收入台账,逐月进行登记,经职工签字确认,作为申报缴费基数的依据。企业应以缴费时上月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经按照缴费基数计征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后,缴费基数不得变动。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计算养老金时,缴费工资基数与养老金水平结合紧密,缴费工资基数越高,退休时领取到的基本养老金越多。 3、什么叫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申请社保补贴有哪些程序和手续? 答:(1)灵活就业,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没有在任何组织中就业,也没有领取个体工商经营执照,在社区内从事家政服务、自行车修理、修鞋、配钥匙、再生资源回收、服装织补、早点、学生小饭桌等其他社区服务性工作。 (2)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缴费基数是:基本养老按
  • 2021-09-27 10:49 窦连池 客户经理

    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社保,目前实施的是女性50岁或者55岁退休、男性60岁退休的规定。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如果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也是不能退休的。需要继续缴费满15年或者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手续。

    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政策一般实行1978年的《关于劳动者退休的暂定办法》和《关于配置老人、残疾人的暂定办法》。根据文件,女性劳动者50岁退休,女性干部55岁退休,男性劳动者,干部60岁退休。

    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照哪一个?其实,1978年的两个文件都是针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干部。相应的退休费待遇,都是由用人单位和国家承担。

    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出现,可从新入养老保险和新入养老保险。这样的人员有民间、外资企业的员工、农民合同工、城市部的个人工商业者等团体。

    2001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有关人员的退休年龄作出了明确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以及农民合同工,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时,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但是,在四川、青海、青岛等多个地区确定退休比劳动省的文件早。到现在为止女性灵活的就业者50岁退休了。

    另外,各地方对于灵活的就业者和企业员工的身份转换没有统一的规定。目前,全国最灵活的是广东省,根据2019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资格认定方法》,曾经作为职工加入养老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员,且年满50岁的不是管理技术人员。

    因此,女性的退休年龄很复杂,但是男性是统一的。但是,随着国家推行推迟退休年龄的政策,我相信年龄规定会慢慢统一。

  • 2021-09-27 10:46 黄皖生 客户经理

    不管是灵活就业人员还是正式的企业职工,都在社会保险法规定的范围内。关于你说的这个问题,更多的是有利于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因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启动时间较晚,有很多人到退休年龄时都没达到缴费15年,这项规定就是用来解决这部分人的退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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