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自己写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要求公司...

劳动者自己写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社保公积金怎么办
连书耀 来自: 移动端 2021-09-21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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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1 07:31最佳答案

公司提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只发了一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电子邮件是不够的,公司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应当支付补偿金或赔偿金的,需要在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时予以支付,并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9-21 07:46 龚崇栋 客户经理

    可以。
    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公司支付拖欠或被克扣的加班费。
  • 2021-09-21 07:43 齐文玲 客户经理

    如果有加班证据,可以。给公司发一个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然后以公司克扣工资为名申请劳动仲裁。
  • 2021-09-21 07:40 边厚敏 客户经理

    社保以后可以续保,公积金可以退
  • 2021-09-21 07:37 龙巧仙 客户经理

    现实困惑
    孙某在2010年5月份的时候应聘到某证券公司,在此他担任投资银行部经理,并与该证券公司签订了期限为1年期的劳动合同。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孙某每月的薪水为税前2万元人民币。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在2011年5月8日又续签了1年的合同。然而在2012年1月14日,公司为了长远的发展而作出决议,决定缩小公司的业务范围,主攻目前比较热门的证券,因此要撤销一些业务部门。就在当天下午,公司人力资源部贴出了通知某些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时间、领取补偿金金额等事项的通知。总经理也在当天下午找到孙某,跟他说明了公司想要撤销投行部的一些具体安排,也表达了公司要与孙某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孙某考虑了一下,也同意了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天,孙某按照总经理的安排开始交接工作,1周之后,交接工作基本完成。但在孙某准备按规定领取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时,人事部门却说孙某是自行辞职,因此公司不会给他发放经济补偿金。孙某解释说是总经理出面对他说公司要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自己本身并不想辞职,不属于自行辞职,可是公司人事部却坚持说孙某是自行辞职,孙某只好去找总经理对质,可是总经理却避而不见。在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孙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4万元。那么,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律师答疑
    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就劳动合同的内容、期限、效力作出约定,当然也可以达成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合同关系即告消灭,当事人之间不再履行劳动合同的内容,但这并不意味着解除劳动合同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劳动合同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给付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保证劳动者丧失工作后,在找到下一个工作之前,能够维持生活。
    本案中,证券公司为了发展的需要,决定撤销某些营业部门,并通过人力资源部表达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也张贴了经济补偿标准。公司总经理与孙某的谈话表达了公司想要与他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这表明,公司向孙某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约,孙某在经过考虑之后,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达成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但是双方并没有立即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在孙某工作交接基本完成之后,公司却改口说由于孙某是自动提出辞职,所以没有经济补偿金,这么做不仅不守诚信,也违背了与孙某达成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公司应当按照协议与孙某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为孙某移转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对经济补偿的标准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即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证券公司应当向孙某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2021-09-21 07:34 黄盛杨 客户经理

    解除劳动合同后需要将社保和公积金办理转移手续,找到工作后再办理转移即可,住房公积金非本地户口可以办理提取(部分地区无户口要求,都可以提取)。
    社保的转移:
    1、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原参保社保局要求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
    2、再将上述凭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社保卡到目前参保的社保局,同时填写一份《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3、资料提交后,通常45天左右完成转移。
    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1、公积金转移前提是,职工新入职的单位须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
    2、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
    3、带着这张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
    4、凭转移证明、接收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即可。

    住房公积金提取:
    1.每月25日前到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即可。
    2.所需资料有:《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提取银行账户
    3.办理提取后,三个工作日内到账。
  • 2021-09-21 07:28 赵飞船 客户经理

    首先要纠正你一下,不是所有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都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除非符合《劳动合同法》38条的规定。其次,要明白,赔偿金有两种,一是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的双倍赔偿金。另一种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需要支付50%-100%的赔偿金。
    先说第一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就明确了,前提条件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是不符合条件的。
    第二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这种情况是双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结合你说的情况,是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前面说了,并不是所有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都有经济补偿金的。要符合《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如果符合了38、46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而没有支付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50%-100%的赔偿金。
    所以,一、如果你要的是双倍赔偿,是没有的。
  • 2021-09-21 07:25 龚家贱 客户经理

    离职通知书
    某公司法人代表某某某:
    因贵公司拖欠我加班费,特此辞职,望贵公司于签收本离职通知书之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等与我办理相关手续,如需工作交接请发函指定人士,否则视为无需工作交接,由此带来一切损失由贵公司承担。如不依法进行,我保留追究贵公司法律责任的权利。
    辞职人:张三
    某年某月某一天
    ------
    搞定。
    =======
    辞职技巧: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46、47、48、50、82、83、87等条款请自己去看看……------------------二、【操作技巧】找劳动合同履行地(事实劳动关系视为劳动合同——看《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EMS邮寄离职通知书,都可以同时办理回执查阅(和快递员说一声即可办理),所以寄送比较重要的文件,建议采取此种方式。 目前较普遍的应用——劳动者书面通知单位离职、为避免超过诉讼时效而递交诉讼状等…… 。 1、封面摘要栏写清楚“离职通知书”+“公司违法”或“个人原因”: A、有公司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确切证据的话,公司对你离职通知书的签收之日为最后工作日【如公司不及时发函指定人员与你进行工作交接的,视为无需工作交接】; B、没证据或其他原因就写简单的四个字“个人原因”,此时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确定最后工作日; ------- 2、封面签收人写清楚“该公司法人代表姓名、公司联系电话、公司注册地址或现常驻办公地址”;------- 3、请快递员去要求公司法人代表签名(非法人代表签收的应当写明其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公司职位等相关内容)、回执单一出现,你应当及时去复印一份(和EMS快递员搞好关系,留下其联系电话啦等等……一定记得叫EMS网点盖公章哦); -------4、如果公司全部人员拒签,可找EMS要拒签的相关书面证据的,放心啦……==========三、法条:《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法、劳动法解释一、劳动法解释二、劳动法解释三、劳动法解释四、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四、仅供参考请找当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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