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十年交,保费102...
连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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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5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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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5 08:07最佳答案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岁-50岁
缴费方式:5年、10年、20年
保险期限:10年、20年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付以下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一年内因疾病身故,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病身故,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身故,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八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3)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保险期间为十年的,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和十年两种;保险期间为二十年的,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十年和二十年两种;以上交费期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自己选择。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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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5 08:22 龙展航 客户经理
又一个被骗的吧!买的时候跟你说交费十年后就可以随时取,我告诉你吧不可能的!我年交1万2保费,交十年,现在才知道到46年后我75岁的时候我连本带利一共才能领20万左右。46年啊,要等46年啊!
退保亏的都是自己的钱,哪怕我20年后退保,那么我交的12万本金也只能得到一半左右。就是加上其他的返还的年金和红利,一共才差不多能等于我交的12万本金这么多。当然了,还不知道保险公司还扣其他的什么费用吗? -
2021-09-15 08:19 龚崇松 客户经理
国寿鑫福年年养老年金保险交十年的利率为2.17%,具体的收益可以看合同中的现金价值表,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市面上的年金险产品有很多,购买年金险关键还是看收益情况如何。薄荷保测评了上百款年金险,筛选出了收益表现非常不错的八款产品,以供大家参考、对比。
1、身故保险金
若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合同终止, 保险公司按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合同的现金价值。 自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若身故,合同终止,按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2、祝寿金
若生存至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祝寿金。
3、养老年金
自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若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每年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5%给付养老年金。
4、满期保险金
若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合同终止,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薄荷保保险咨询平台,通过文章、群课程、音视频、智能问答机器人等丰富的交互形式,拥有1000+种疾病的核保问答库,实现带病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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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5 08:16 粱俊芳 客户经理
十年后可以随时拿回来,但是拿出来后就等于退保,以后没了保障!
如果客户是30岁以下的人士我建议购买万能险,交费到期后只要保险账户上留有2000元,各项保障就不变到终生! 平安万能险本月将要退市,好的险种不能长期销售,否则公司就没钱赚了。
另外,我建议客户可以去“生命天空保险网站”发个保险标书,会有不同保险公司代理人为你精心设计保险方案,也许你能找到更为合适自己的保障方案! -
2021-09-15 08:13 黄盛林 客户经理
交满十年后,要到75岁才能全额返还本金。满期保险金75岁满期返本,满足客户保本心理。
福禄双喜产品具有以下亮点:
“2”——每两年返还一次生存金,认购越早,领的越多;
“0”——本金零风险、满期全额还本;
“10”——生存金每次返还保额的10%。同时,保单生效10天后即可申请办理保单贷款,解决客户资金周转不足的困惑。
扩展资料
单独投保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核保规则:
(1)风险保额的倍数为0;
(2)累计保单保额≤300万元,可免体检、免财务资料、无需上报总公司,但达到生存调查标准的需安排生存调查;
(3)累计保单保额>300万元且≤500万元,应按不低于体检4标准进行体检、生存调查、提供财务资料,并上报总公司;
(4)累计保单保额>500万元,应按体检5标准进行体检、生存调查、提供财务资料,并上报总公司。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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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5 08:10 赵颖辉 客户经理
不能,十年只是缴费期间,这款保险保险期间是至75周岁,像要领取本金需要到75岁才可以领取。
关于分红险,有几十年从业经验的保险专家这样说!为了避免损失,接下来说的一定要注意→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已经停售,生存金两年一返,每次给付10%基本保额;满期一次性返已交保费;享有完善的身故保障;保单具有贷款功能,确保资金灵活;非常适合家庭稳健理财规划需求。
具体保障内容
1、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71,210元的10%合同生效起,每生存满2周年,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17,121元,到合同期满时,累计最高可领取376,662元。
2、满期保险金,合同期满仍生存,我们按所交保费给付满期金。
3、身故保险金,若身故,保险公司按身故当时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投保案例
李先生,30岁,为自己投保了福禄双喜两全保险,选择5年交费,年交保险费10万元,基本保险费金额为171,21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1、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两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17,121元,至保单届满最高可领取376,662元。
2、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50万元,合同终止。
3、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买保险可以咨询薄荷保保险咨询平台,薄荷保智能咨询区别于智能客服,主要提供一对一服务,针对用户个人疾病史、险种退换等方面的问题,可为用户做出专业具体的反馈,并为其提供合理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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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5 08:04 赵顺起 客户经理
国寿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产品简介
发布时间:2007-03-1214:27字体: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响应保监会关于保险业应提高服务"三农"的广度和深度的号召,服务社会经济建设,满足市场需求,为广大农民提供合适的保险保障,近期中国人寿总公司完成了"国寿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产品的开发。下面分别从开发背景、产品主要内容及特点等方面进行介绍。
一、产品开发背景
(一)建设新农村、服务"三农"的社会使命为新简身险开发提供了外在动力。
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的要求以及保监会关于保险业应提高服务"三农"的广度和深度的号召为公司开发新简身险产品提供了外在动力,作为我国保险市场上最大的寿险公司,积极响应中央和保监会号召、促进保险业发挥社会管理职能,充分体现我司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也提高了我公司的社会影响和知名度,提升公司的品牌。
(二)我国经济持续向好、农民生活不断提高为新简身险开发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农民生活不断提高在客观上为农民购买保险产品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目前在广大农村地区存在大量潜在的保险需求,如何利用新产品激发农民购买保险的热情一直是公司面临的重要课题。此次公司开发新简身险产品就是希望能够将农民潜在的保险需求转化为现实的保险需求,提高农民的保险保障,扩大保险的社会覆盖。
二、新简身险产品简介
(一)投保范围
凡十八周岁以上、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二)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分十年、二十年两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但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得超过六十周岁。
(三)保险费的交付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保险期间为十年的,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和十年两种;保险期间为二十年的,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十年和二十年两种;以上交费期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在不同的保险期间下相应增加了5年和10年的交费,方便投保人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四)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八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该产品责任的确定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该产品在设计时要力求延续老简身险责任简单、投保手续简便等特点,二是要保证产品对客户有吸引力,比如高额保障、满期在保证本金的同时略有升值,三是要兼顾到将该产品设计为风险型产品确保产品适应公司的需要。
(五)保单借款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本合同生效满二年以上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本合同已经具有现金价值的,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借款,但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百分之七十,且每次借款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设计保单借款条款主要考虑到农村地区小额信贷需求,以缓解资金方面的不时之需。
(六)费率
新简身险的设计继承了老简身险的特点,采取以年龄为基础的分段策略。费率厘定、准备金计提、现价计算均采取对年龄进行分段的方式。即从投保年龄下限18周岁始至20周岁为一段,21周岁至25周岁为一段,26至30周岁为一段,以此类推,做到了形式上的简单。
相比99年产品(10或15年为一个年龄段),新简身险对投保年龄进一步细分,缩小了每一年龄段内的跨度,兼顾公平。
该产品以保费定保额,期交保费以100元为单位,按份销售。
三、产品特点
与公司其他产品相比,该产品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品相对简单,方便农民购买。既表现在该产品的责任简单、保费按年龄段设计、方便客户理解,同时表现在产品按份销售、投保手续简便等销售环节上。
(二)产品突出保障,兼顾满期保值。该产品在设计上主要突出了保险保障,主要体现在该产品在交费期内就有一倍的疾病身故保障,同时有八倍的意外身故保障;此外考虑到客户对资金保值增值的需求,该产品在满期给付上在保值基础上略有增值,适合客户需求。(中国人寿)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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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5 08:01 龚小花 客户经理
第一条 国寿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凡十八周岁以上、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投保期间 保险期间分十年、二十年两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但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得超过六十周岁。
第四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八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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