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在小区被盗,监控明显记录,可监控室没...

下午4点将电动车停到楼道内,六点多发现车没了。调监控发现,4点15分可疑人物进入楼道,分4次撬开前后锁,骑车扬长而去,期间有人进入时,小偷就站到旁边,然后再过来撬。前后共3分钟多之久,物业监控很清晰的记录的小偷行窃的全部过程,可是监控室里没有人,更没有人发现异常,去制止盗窃行为。最后导致我的电动车只停了一刻钟就被偷了。明显物业存在失职的情况嘛。请问,对于这件事情物业需要承担责任吗
黄盛松 来自: 网页 2021-09-14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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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4 14:54最佳答案

你们双发都有责任,因为楼道是公共场所,你私放电动车。是不对的。电动车丢了,物业推脱说监控删除。他们也有责任。也是起诉,你也要负一部分责任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9-14 14:51 齐晓峰 客户经理

    这个问题你是问对人了,让百度知道之星来回答你!
    1/明确告诉你,小区的物业管理有责任
    无论是专业停车场、公益停车场还是消费停车场,只要收费,就要承担保管义务,发生所 停车辆被盗窃、丢失、损坏时,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当然,事后可以找窃贼、损害人赔偿。 法院对该类停车场应按“严格责任原则”即“只要有损害后果便应承担责任”来作判定。
    2/小偷的车票,由派出所去交警那里查
    3/因为你的电动车使用后,有折旧,所以会写个大概的价值.
    4/你可以主动把录像提供给派出所,是有用的.
    我以前的回答,供你参考
  • 2021-09-14 14:48 齐景娥 客户经理

    这个问题现在一直是一个饱受争议的问题,很难一句话说清楚的,关于这方面的纠纷已经屡见不鲜了。
    【官方说法】根据服务合同判断物业公司责任
    “小区内发生诸如丢车、丢失财物、人身受到伤害等事件后,追究物业公司是否有责任,主要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判定物业公司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责任。”如果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损失和危害,是由于物业公司没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而造成的,物业公司就应该负责,即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来判断物业是否失职,从而判断其是否有责任。
    举例说,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某小区的物业公司提供保安24小时巡逻,同时保证全天候的安全监控系统。如果有证据证明业主停在小区中的汽车被盗时,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损坏,或者保安没有24小时巡逻,即物业公司没有按照服务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则物业公司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双方在认定物业公司责任时产生分歧不可调节,则只能走法律途径。
    车辆被盗保管关系物业负责
    车辆被盗物业是否有责任,主要看业主与物业双方约定的合同关系是保管关系还是场地租赁关系。若仅是场地租赁关系,物业无责任。
    若小区内无专门车库,业主将车辆自由停放小区,除特殊约定外,双方可以认定为场地租赁关系,一旦发生失窃物业不负责任。
    若小区内有专门车库,并无专人看管,无论是否收费,一般而言,双方关系也是场地租赁关系,物业对车辆失窃不负责任。
    若物业对车辆停放实行收费,并设置了专人看管,并且双方约定了保管关系,看管人掌握了车辆的控制权,则物业应该对车辆失窃负责。
    ■相关案例:小区内车辆被盗告物业无果王女士的汽车停放在小区内,物业公司按每次每辆车5元的标准收取露天临时停车费。前年12月22日晚车辆丢失。
    市二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公安部门对车辆被盗案一直未有结论。根据小区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规定,王女士缴纳的露天停车泊位费,仅能证明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场地车位进行管理和定额收费,双方之间并不形成车辆保管合同,且王女士也未提供确凿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存在重大过错。故判决物业无责。
  • 2021-09-14 14:45 黄盛洁 客户经理

    要查当时监控是否正当理由关闭,如物业管理中操作不当,导致被盗,物业必须承担部分责任。
  • 2021-09-14 14:42 赵颖辉 客户经理

    首先无论是什么原因什么人的责任引起你的电瓶被盗,你都无理由拒交物业管理费用的!
    因为各自的法律关系是不同的,不存在债务抵消的问题。
    其次,电瓶被盗,监控也有记录,是否属于物业没有尽到职责,需要司法部门认定或者你们双方协商确定,没有确认前,你不能就自行认为物业有赔偿的责任。处理任何事,人都必须冷静,学会换位思考,才能有比较全面的认识和判断,自己也不会因此而恼怒或烦扰。
    直话直说,望谅。
  • 2021-09-14 14:39 赖鹏博 客户经理

    一、看具体情况分析

    二、分析如下

    1、如果物业做到了日常的安排人员进行定时的巡逻,小区人员和车辆的出入严格登记,监控记录完好等服务企业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范义务,不存在失职情形,业主不能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有明显的失职情形,并且这种失职与业主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则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盗窃是由于物业保安措施的严重失职造成的,物业服务企业要承担相应责任,如何赔偿需要双方协商。

    3、还存在一种情况,即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若发生火灾、财物丢失等情况由物业服务企业赔偿,作为对价,业主在平时要支付相应的费用,那么如果发生财物被盗事件,物业服务企业要承担责任。

    三、法律依据: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细则》第47条的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物业管理条例》中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但是,保安服务内容不包含对住户室内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的保安费部分仅用于维持小区公共秩序和日常巡视,并非是对小区内特定的人、财、物予以管理。

    扩展资料

    物业服务合同主体是指物业服务合同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物业服务合同主体包括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即有关物业的开发单位,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服务活动。建设单位在与物业买受人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内容纳入物业买卖合同中。

    2.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经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它代表业主利益,实行自治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业主委员会经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后,取得合法资格。业主委员会有权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有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水准、服务合同的执行情况,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及其使用情况。

    3.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是指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接受业主或者业主大会的委托,根据物业服务合同进行专业管理,实行有偿服务的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有权依照物业管理办法和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实施管理,有权依照物业服务合同收取管理费,有权选聘专业服务公司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整项服务业务委托他人。

    参考资料

  • 2021-09-14 14:36 齐明柱 客户经理

    电动车在小区监控下被盗的情况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有2种性质:
    1、如果小区物业与你形成保管合同关系,物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小区物业没有与你形成保管合同关系,物业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只负责公共部位的设施设备及财产安全,车辆是您的私有财产,不在物业费包括的范围之内,所以丢失车辆只 能由您自己负责,但是,如果业主缴纳了物业费,在物业应有的工作范围之内,物业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没有按规定正常巡查小区安全,或者保安发现偷盗未制止,以及小区监控设施早已损坏,物业没有及时维修而给案件侦破增加了难度,物业是有责任的。
  • 2021-09-14 14:35 黄生龙 客户经理

    你可以和物业谈谈,但是一般说来业主放置在小区公共部位的私人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物业是不承担管理责任的。也就是说除非你们小区有上述的特别约定否则物业公司不负责看管你的电动车。至于物业所说的“早就和我们讲了车要放到车库”只要物业曾在小区的显著位置张贴过相关提示并有记录的话,即使没有直接告诉你本人也是有效的。
    你可以追纠的物业管理责任其实是:物业的保安是否进行了正常的巡逻?是否能“注意”到小区内的异常情况?小区的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是否及时进行了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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