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薪制企业个人所得税问题

公司实行年薪制,比如某职员工资标准年薪6万元,每月实发工资2500元,年底一次性发放剩余3万元,求教这剩余的3万元应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呢
龚家跃 来自: 移动端 2021-09-09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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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9 15:02最佳答案

是不括的。
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征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经研究,现就调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办法通知如下:?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五、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无住所个人取得本通知第五条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入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计算纳税。?
七、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止。
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9-09 15:18 齐方杰 客户经理

    年薪制与非年薪制都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征收内容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相同: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五险一金后月收入-免征额,目前我国的个税免征额是3500元,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分为7级:

    1.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是3%,速算扣除数为0;

    2. 超过1500元但不超过4500元的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为105;

    3. 超过4500元但不超过9000元的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为555;

    4. 超过9000元但不超过35000元的税率是25%,速算扣除数为1005;

    5. 超过35000元但不超过55000元的税率是30%,速算扣除数为2755;

    6. 超过55000元但不超过80000元的税率是35%,速算扣除数为5505;

    7. 超过80000元的税率是45%,速算扣除数为13505。

    若是年薪制计算,可将年薪计算平均月薪再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 2021-09-09 15:14 车巧怡 客户经理

    (一)个人取得的奖金包含个人所得税

    1.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其适用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个人取得的奖金不包含个人所得税:

    1.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

    (1)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2)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速算扣除数A)÷(1-适用税率A)

    (3)按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

    (4)应纳税额=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

    2.如果个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先将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部分后,再按照上述不含税全年一次性收入相关方法计算。

    能不能又发十三薪、双薪,又发年终奖?

    福利好的企业,常常在年底除了发放年终奖之外,还发放十三薪、双薪,甚至十四薪。其实不论年终奖还是什么什么薪,都是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要注意的是,国税发〔2009〕121号已经停止“双薪”所得按月薪单独计税的办法。所以,目前企业薪酬结构中,如果仍然包括“双薪制”(或者十三薪、十四薪)的工资薪金所得,而且“双薪制”的工资薪金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同一个月份内发放的,可以将“双薪制”工资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合并,统一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计算个人所得税。

    如果“双薪制”的工资薪金与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在同一个月份内发放,“双薪制”的工资薪金应与所在月份工资收入合并后,计算个人所得税;不再执行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

    年终奖如何申报个税?

    我们以下面这个案例来示范一下:

    张三2017年12月自单位取得当月工资4000元,同时领取年终奖24000元。张三12月份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如何填写申报?

    第一步:在“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中点击左边【报表填写】-【扣缴所得税报告表】。

    第二步:月工资4000元在【正常工资薪金】中填写。

    第三步:年终奖24000元在【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中填写。

    第四步:在【申报表报送】中核对应纳税额合计后,报送个税。

    总结及提醒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也按照此种计税方法执行

    3、个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 2021-09-09 15:11 齐晗希 客户经理

    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照以下口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问题宣传口径〉的通知》(国税办发[2011]95号)明确,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均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具体到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而言,是指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申报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举例:我国公民韩先生在某一公司工作,2011年12月3日取得工资收入3400元,当月又一次取得年终奖金24100元,其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韩先生因当月工资不足3500元,可用其取得的奖金收入24100元补足其差额部分100元,剩余24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月均收入2000元,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105元。
    应纳税额=(24100+3400-3500)×10%-105=2295(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依据上述规定,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一次性发放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3500元)和税率表,按照一次性奖金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多发1元或需多交8.8万个税
    年薪发放的节税之道 <葛长银>
    全年一次性奖金无须分段计算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年终奖九种不同发放形式的税务处理 <肖宏伟>
    新个税法下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无效区域确定表
    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及其税务处理 <钟华志>
    雇主负担年终奖个税应并入雇员所得纳税 <何晓霞 马秀卿>
    国税函[2005]7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鲁地税函[2010]94号解读:山东明确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计算方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 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
  • 2021-09-09 15:08 赵顺达 客户经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行年薪制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计税。原实行的“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废止。
    因此,假设题中个人年薪80万元,每月发放5万元,年末根据考核结果兑现支付剩余年薪20万元(80 - 5 * 12),则:
    1、每月方法的5万元,按正常的工资薪金计税方法计税,这里不再叙述。
    2、支付剩余年薪20万元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换算月所得 = 20 / 12 = 1.67万元
    查税率表得: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375
    应交所得税 = 20 * 20% - 0.0375 = 3.9625万元
  • 2021-09-09 15:05 龙层花 客户经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如下: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从上面文件第一条可以看出,年薪制现在税法上已经不再认同,年终发放余额时统一作为一次性奖金,并按第二、第三条实行。
    该公司总经理年终发放的60000元应按年终一次性奖金处理,按第二条的公式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如下:
    第一步: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122412/12=10201元,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375元。
    第二步:计算个人所得税如下:
    122412*0.20-375=24107.4元
    需要注意的是:本文件最后一条废止了年薪制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七、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止。
  • 2021-09-09 14:59 齐晓威 客户经理

    工资和年终奖分开申报
    具体参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经研究,现就调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办法通知如下: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五、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无住所个人取得本通知第五条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入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计算纳税。
    七、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已失效)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已失效)同时废止。
  • 2021-09-09 14:56 龚岩琳 客户经理

    交个人所得税时,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福利都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按当月全部工资、薪金所得减去每月减除费用标准(每月1600元全国统一),还可扣除企业或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后的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如下: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本月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每月1600元)-(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个人负担部分)
    本月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应纳所得税额=本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在国税发〔2005〕9号有明确规定,现上传该份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经研究,现就调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办法通知如下:�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五、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无住所个人取得本通知第五条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入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计算纳税。�
    七、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止。”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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