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分配30年不变赔偿款的问题

我住在农村,由于2000年土地分配30年,政府定的结婚9年大队一只没有分土地,现在由于合法煤矿踩空,土地塌陷,土地有赔偿款,现在我们一家三口人没有赔偿款,而这几年逝世的人却有赔偿款,村里这么定合不合法,侵犯了我们的权利没有,我该怎么办?
龙山红 来自: 网页 2021-09-07 10:33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09-07 10:36最佳答案

如果该土地承包时有你哥哥,现在你哥享有赔偿的权利。
对于土地政策,三十年不变,即生不增,死不减,因此,你老婆和孩子不享有土地赔偿的权利。
土地承担是以户为单位,因此,你父亲作为户主,有权在家庭内部进行调配,决定土地利益分配。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9-07 10:54 赵颖辉 客户经理

    国家规定30年不变谁也无权调整
  • 2021-09-07 10:51 黄盛林 客户经理

    集体土地为集体所有是对的,土地补偿款当然应该归集体统一分配,经营者只能就地面附着物的补偿归其所有。
    另外,如果经营人因为征用土地减少的面积,如果补偿款都归集体分配了,该村民减少的土地也要统一予以考虑补偿,不然,土地被征用后的经营者,与没有征用土地的经营者将失去公平性,因为,土地款被给了其他没有征用土地的村民。所以,作为集体组织当然要考虑如果平衡集体村民的利益问题。
    总的来说,集体的土地补偿款如果分配,集体有自主权,应当由集体统一讨论决定其分配方案,法律不可能硬性去规定分配方案。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利益均衡就可以了。
  • 2021-09-07 10:51 龙小语 客户经理

    村里的做法不是合不合法的问题。政府所说的30年的期是指:30年里国家不会收回村集体的地,分地不是一个人的事。是要一个村集体全体社员大部分通过的。也可以说全部通过!你说的这样的事我们国家农村地区特别多。可以说是上亿人的事。
    如果钱已经分了,现在想改变已经很难了,我是国土部门的工作人员。
    现在你唯一可以做的不是反应,你可以向村委会要钱,分配不公就是村委会的责任,因为钱都是国家或政府给的,怎么分就是村委会的事了,分配不公就是村长的原因,腐败就是这样的。
  • 2021-09-07 10:48 齐晓娟 客户经理

    农村土地产权属于村集体所有,不属于村民个人所有。土地补偿款由村集体决定如何分配,通常来说,你应该可以得到补偿款。
    但也不排除村民会议否决你获得补偿的权利。
  • 2021-09-07 10:45 辛培剐 客户经理

    按照国家土地政策,三十年不变,即生不增,死不减,因此,你老婆和孩子不享有土地赔偿的权利,但是有些地方承包以后作过调整的,我想如果你的生产队调整过并且得到通过的,那应该按最近一次调整过以后的权利。就是说你的老婆和孩子在最后一次调整时补到承包田的话有权享有,反之无权。
  • 2021-09-07 10:42 车广伟 客户经理

    你的问题说的有点不清楚。是你到外地去了,现居住地给你分了地,而在你的户籍地没给你分地?还是你们村有人搬到外地去了,在外地分了地,然后又回到村里来要地?是你的承包地被村里无故收回去了还是你回来要地村里将别人的承包地收回来了呢?你是具有本村户口的本村村民吗?
    建议你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来决定你该怎么办: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该流转无效。
    第五十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的,应当退还。
    第五十九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征用、占用土地或者贪污、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第六十条 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十一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者强迫、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021-09-07 10:39 龚子飞 客户经理

    不可以。

    1.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村里不可以随便调整土地。

    2.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

    3.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第一款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土地。“

    4.我国目前正在土地二轮承包期内,因此,村里不可以随便调整土地。


    拓展资料:

    1.土地承包期限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续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力,承担义务。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规定:”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治理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是指家庭土地承包的基础上保持稳定。不能将原来的承包地打乱重新发包,更不能随意打破原生产队所有权的界限,在全村范围内平均承包。已经做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地方,承包期不足30年的,延长到30年。

相关百科精选

  • 车友宝救援... 保险条款 车友宝 - 华泰...

  • 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30日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开业,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主营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中国保监会核准的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