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参加社会保险的生育保险,结扎费用能报销吗
符耀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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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1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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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1 15:05最佳答案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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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1 15:14 齐斯琴 客户经理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医疗保险。
一般公司这五险不会全买的。特别是生育保险。估计你们公司也不会买的。
生育保险的目的是解决参保人员围产期检查、分娩住院、产后探视、计划生育手
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人员须参加生育医疗保
险。
生育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是综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5%,一般不高。看你的工
资有多少了,工资高于3倍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用字母p表示)的就
按3p的基数交,否则就按60%p来交。如果你叫的话应缴3p*0.5%或60%P*0.5%。
你有两种方法交:
1.如果工作,通过单位来交。可以跟你们单位领导商量一下,
你把钱出了,并且承担一些相关费用,具体的做法你应该会的。
2.如果你是贺州市籍的,可以直接去社保局去办理。
没有报销当然要交,直到你报销为止,具体一些情况,你可以咨询本地社保局。 -
2021-09-01 15:11 齐晓怡 客户经理
可以,个人缴纳的是居民医保,可以生孩子报销,但是报销比例非常少。
居民生小孩住院费用报销通过以下程序办理:本人或家属携带准生证、结婚证、本人医疗证、身份证到社保局医疗股申报,在其医疗保险待遇有效期内,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范围内定点联网医院住院即可申报。
如不在范围内住院,需经过审核是否符合县外住院条件,如符合即可申报;符合申报条件后,在社保局医疗股领取居民住院申报表,由所在社区签字盖章后,由社保局医疗股签字盖章生效。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上述规定说明我国生育保险的范围覆盖了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并且扩大到了用人单位职工的未就业配偶。
我国各个地区的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也是有所区别的,具体覆盖范围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信息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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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1 15:08 齐新玉 客户经理
参加了生育险,取环可以报销。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经办流程:
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
2021-09-01 15:02 齐晓娇 客户经理
取环可以报销。
职工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即包括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二、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第八条 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应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开设的生育保险基金专户。银行应按照城乡居民个人储蓄同期存款利率计息,所得利息转入生育保险基金。
第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提取管理费,用于本机构经办生育保险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办公费及其它业务经费。
管理费标准,各地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设置情况,由劳动部门提出,经财政部门核定后,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管理费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过生育保险基金的百分之二。生育保险基金及管理费不征税、费。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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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1 14:59 齐晓彦 客户经理
做结扎手术社保是可以报销的,计划生育的费用属于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
根据《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二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项目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指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实施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十三条 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在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需急诊、抢救的,可在非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就医。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特点有以下:
1.非盈利性
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以实施社会政策为目的。虽然社会保险在运作上也需要借助于精确的计量手段,但不能以经济效益的高低来决定社会保险项目的取舍和保障水平的高低。
2.强制性
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劳动者个人和所在单位都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和待遇项目、保险金的给付标准等,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统一规定。
3.普遍保障性
不论被保险人的年龄、就业年限、收入水平和健康状况如何,一旦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政府即依法提供收入损失补偿,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
4.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对等性
社会保险待遇的给付一般不与个人劳动贡献直接相关联,享受者要作出贡献,但其享受并不是与其贡献完全一致的。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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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1 14:56 龚富贵 客户经理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生病住院由医疗保险报销住院费用,生育小孩的住院、手术费用由生育保险报销。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五险全参)。如果没给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劳动者生病入院、发生工伤、生育小孩的费用由单位负责。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参之前的社会保险。
如果个人以个体形式参加社会保险,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则生育小孩的相关费用不能报销。 -
2021-09-01 14:53 龚安静 客户经理
做结扎手术社保是可以报销的,计划生育的费用属于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
根据《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二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项目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指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实施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十三条 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在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需急诊、抢救的,可在非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就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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