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无证驾驶事故保险赔吗

机动车无证驾驶事故保险赔吗
龚崇权 来自: 移动端 2021-08-31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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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31 08:29最佳答案

无证驾驶的交强险不赔偿。交强险的相关条例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交强险仅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商业险一般也会将无证驾驶约定为免责条款不予赔偿,但是如果商业保险的保险合同中没有约定无证驾驶为免责条款的,则无证驾驶出事故的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8-31 08:47 齐晓彬 客户经理

    无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不仅负全责,触犯刑法的必须承担刑事责任,购买了车险的,保险公司也不用理赔。
  • 2021-08-31 08:44 连丽芳 客户经理

    有观点认为,虽然保险公司不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人身伤亡赔偿责任。理由在于: 第一,从立法精神看,之所以设立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这一制度,目的就是为了及时救助交通事故受害者的人身伤亡,保障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 第二,从《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的规定看,驾驶人员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或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期间肇事,保险公司可以追偿垫付的抢救费用,对财产损失也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并未明确规定对人身伤亡不承担赔偿责任。至于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理应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保险公司提供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9条中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员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或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期间肇事的,保险公司不提供人身伤亡赔偿。该规定违反了《强制保险条例》第21、22条的强制性规定,损害了受害人的人身保险权益,依法应当认定无效。 我们认为,交强险承保的是机动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时,被保险人给机动车外的第三人的人身及财产造成损害所应承担的责任风险。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是机动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因为责任风险可以被有效地预测和控制。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机动车并不是在道路上正常行驶,如驾驶人员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或被保险机动车被盗而在道路上行驶,这时责任风险无法被有效地预测和控制,保险公司也不应该仍旧按正常情况承保责任风险。因此,在这些特殊的情形下,应该把机动车一方的责任风险排除在保险公司的承保责任范围之外。从《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的立法原意来看,基本上是遵循了这一原则。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保险理赔程序 1、立案查勘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保险理赔稽核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 2021-08-31 08:41 黄真敏 客户经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该条规定明确了保险公司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两部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此条规定仅就无证驾驶造成的财产损失作出了规定,并未规定人身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垫付及追偿,而交强险的赔偿项目已明确区分财产损失、伤亡赔偿、医药费的具体赔偿数据。结合以上两条规定可以看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是两个不同的部分。因此,不能把财产损失的概念扩大化,将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所遭受的各项损失,均列入于财产损失的范畴,把因人身伤亡所造成的财产损失与直接的财产损失等同起来。
    保险公司对无证驾驶所致人身伤亡予以赔偿才符合立法本意。
  • 2021-08-31 08:38 符耀精 客户经理

    无证驾驶致交通肇事,交强险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即赔偿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无证驾驶造成事故,给自身车辆及人员造成损失的,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2021-08-31 08:35 龚家跃 客户经理

    无证驾驶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但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保险公司对无证驾驶发生事故理赔后,在赔偿范围内有权向侵权人行使追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本案中,肖某在驾照处于交警部门扣留的情况下,仍驾驶机动车上路,构成无证驾驶,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应当在肖某投保范围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肇事者肖某追偿。

    扩展阅读:

  • 2021-08-31 08:32 黄生龙 客户经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1、无证驾驶保险公司是可以不理赔的,首先,无证驾驶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但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 2021-08-31 08:26 连东英 客户经理

    无证驾驶如果导致三者人伤,交强险赔偿后再追偿,商业险不赔。商业险需要看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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