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长沙市生育保险如果是异地生的没有在怀孕...

如果没有这个规定该怎么处理?如果有这个规定可不可以补办?
黄盛权 来自: 移动端 2021-08-23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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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3 13:53最佳答案

到异地生小孩,应在去异地前,到参保地的生育保险经办部门办理异地生育登记备案手续,这样才能保证你日后的报销。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8-23 13:59 齐晓彤 客户经理

    未登记生育保险就报销不了。生育保险登记是生育保险就报销的第一步。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 2021-08-23 13:56 齐旭明 客户经理

    1、要到外地医院生育,需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异地生育申请手续。批准后异地生育的,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补助和生育津贴)不受影响。

    2、在外地分娩的医疗费,先由本人垫付,分娩后规定时间内由单位凭《异地分娩申请表》、医院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收费明细单、《报销表》、《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向参保当地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申报核定。

    扩展资料:

    异地生育险报销程序:

    1、根据江夏劳保局的有关规定,若学校有参保职工怀孕,在怀孕5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组织人事处报案(即领取《武汉市江夏区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武汉市江夏区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并由组织人事处到江夏劳保局备案。未报案者,不能报销生育保险。

    2、江夏劳保局只和以下单位达成了协议,受理在以下医院的报销事宜:

    江夏区的定点医保医院;武昌:陆总、附一、中南;汉口:协和、同济暂时与省妇幼没有达成协议,请大家慎重选择在省妇幼生育。

    3、报销单据:

    ①出院小结。

    ②发票。

    ③门诊发票及对应报告单。

    ④住院结算总清单(①-④项提供原件,江夏劳保局审核后不再返还,如个人需留存请先复印再上交)。

    ⑤结婚证。

    ⑥婴儿出生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8-23 13:50 赵顺财 客户经理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中间中断不超过3个月,视作连续),且生育前一月还在缴纳社保的,才能报销国家规定标准的100%。

    生育保险待遇费用报销办理程序:
    申领条件: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⑴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含政策外怀孕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⑵参保人在生产之日(以排胎或新生儿出生日期为准),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定额标准的30%支付;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定额标准的100%支付

    另外,因特殊原因需在市外生育的,在生育前填写《xx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生育备案登记表》,到参保所在辖区的人社分局前台办理申请手续,经备案登记后方可享受异地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如自行异地生育,其费用不予报销。

    你是哪种情况呢?
  • 2021-08-23 13:47 齐旺梅 客户经理

    1、要到外地医院生育,需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异地生育申请手续。批准后异地生育的,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补助和生育津贴)不受影响。
    2、在外地分娩的医疗费,先由本人垫付,分娩后规定时间内由单位凭《异地分娩申请表》、医院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收费明细单、《报销表》、《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向参保当地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申报核定。
  • 2021-08-23 13:44 赵风莲 客户经理

    一般缴纳了规定生育险的,异地生育是一样可以享受正常的生育险的。需要先去当地社保局领取《异地生育申请表》,经核准后按申请表的内容准备所有的材料证件。小孩出生后三个月内申报。必须的几样证件:准生证,出生证、身份证、结婚证、医疗证明、住院期间的发票。

    异地生育报销条件:

    1. 参保人员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2. 参保人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10个月以上。

    异地生育报销资料:

    1. 医保手册;

    2. 生育证;

    3. 婴儿出生证;

    4. 住院病历;

    5. 诊断证明;

    6. 住院费用明细发票;

    7. 夫妻双方身份证。

    异地生育报销流程:申报-受理-审核-支付

    1. 单位社保专干持所需资料到指定地点申请报销,并如实填写医疗费用报销信息登记表;

    2. 经办机构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是否齐全、真实进行审核;

    3. 审核无误后,进行信息录入,签收并打印回执单;

    4. 申报后15个工作日内,经办机构完成对医疗费用的审核和结算;

    5. 通过银行将报销费用划入参保人员提供的银行存折或银联卡或医保个人账户卡;

    6. 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参保人员报销费用、支出单号码。

    扩展资料:

    异地生育社保能报销多少:

    1. 先要了解清楚,异地生育社保是否包含生育方面费用报销,一些地方生育费用是不在社保报销范围内的。

    2. 如果在报销范围内,异地生育的,需办理相关手续,经当地合管办批准后,产生的费用才可以按规定报销。报销比例,直接咨询当地社保管理中心,各地不同的。

    3. 参保人异地住院,如果是突发事件的,先由个人先垫付医疗费用。出院时,须带齐基本医疗保险证、本人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正式发票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异地就医备案表到社保局(医保股)办理报销手续。

    4. 社保的报销是按比例进行的,一般在20--85%左右浮动。其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举个例子就比较清晰了,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参考资料:

  • 2021-08-23 13:41 管爱娟 客户经理

    长沙生育保险报销指南 [查看全文]【我要纠错】
    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长沙生育保险异地生育费用报销条件
    长沙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情形
    报销材料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长沙生育保险异地生育费用报销材料
    长沙领取生育津贴需要什么材料
    报销流程
    定点医院费用报销:
    1、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直接办理结算报销即可。
    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异地或急诊费用报销:
    1、参保人员在出院时候进行垫付
    2、携带规定资料到长沙社保局或各区医保局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长沙生育保险异地生育费用报销流程
    报销地点
    长沙市雨花区社保局
    电话:0731-85880550、85880508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朝晖路口499号
    上班时间: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冬季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长沙市长沙县社保局
    电话:0731-84011459
    地址: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星沙商务写字楼11楼
    上班时间:夏季:上午 8:10-11:45 下午 14:30-17:25(节假日除外) 冬季: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长沙市各区县社保局联系方式一览
    报销时限及费用
    资料齐全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收费。
  • 2021-08-23 13:38 齐明星 客户经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如何办理异地生育医疗费用
    一、办理异地登记手续:
    到异地生育的参保人员,需填写《长沙市职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情况登记表》,由单位签字盖章、异地分娩医院的医保科签字盖章、异地医保中心签字盖章,并在分娩前持《长沙市职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情况登记表》及医保手册或社保卡、生育证到长沙市医保局二楼政务大厅30、31号窗口或各区医保局备案登记。
    二、报销异地分娩费用:
    在异地分娩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后,再到长沙市或各区医保局报销。报销所需资料:医保手册或社保卡、夫妻双方身份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诊断证明、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盖章)、住院原始发票、费用明细汇总清单(盖章)、产前检查门诊发票、长沙市职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情况登记表。费用报销时间是自分娩之日至所有产假(含国家规定的产假和2016年《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增加的60天产假)期满后3个月内,每周二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其中身份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复印件并复印在一张A4纸上(正反面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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