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上海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我之前在上海工作过两年,现在回家上班了,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怎么取,麻烦吗,我以后在别的地方买房可以用吗
龚小英 来自: 移动端 2021-08-13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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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3 07:29最佳答案

这个公积金是可以取出来的,具体流程如下:

1、公司是需要先将你的住房公积金暂时封存的,也就是暂停继续缴纳,这样你才可以进行提取的,这个一般在你辞职的时候,就会帮你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的;

2、公司需要帮助你出具一份我们是外地人的证明,所以你可以提取相关住房公积金,公司的人事还需要将你的离职证明提供给我们,你需要携带这两件资料,之后还需要带上你的身份证;

3、你将离职证明、身份证和公司开具的外地人的证明拿到你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机构,也就是住房公积金办事中心,你去了之后,把相关资料提供给工作人员,告知你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对方就会开始帮你办理了;

4、当办理过程中,一般是需要你提供一张银行卡的,这个银行卡的银行往往是指定的,你需要去办理银行卡,然后回来将银行卡账号告知办理人员,办理人员会告知你到时候会将这些住房公积金的钱打入你提供的银行卡里面的。

5、办理完成后,你会拿到一些收条凭证等,这些东西我你都是需要保留的,千万不要扔了,这些东西也就是证明你提取了住房公积金,当出现问题的时候,例如:钱没到银行卡上,你需要拿着这些凭证去公积金办事大厅询问情况的。需要说明的一点是住房公积金只有外地人才能提出来,本地人是提取不出来的。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参考资料:住房公积金-百度百科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8-13 07:41 车庆云 客户经理

    公积金的提取有多种原因、用途。例如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提取:

    一、申请范围:

    职工(以下称申请人)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1、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3、申请人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4、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5、申请人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6、无配偶关系的2名及以上的个人共同参与租赁,同一时间段内仅允许其中一个申请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二、办理场所:

    1、经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www.shzfzl.gov.cn)网签备案后,通过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申请。

    2、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职工本人可通过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公积金官方线上渠道(包括住房公积金网、官方微信、手机APP)申请。

    3、租赁本市保障性住房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申请。

    4、单位集中办理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申请。

    三、办理材料:

    1、职工经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www.shzfzl.gov.cn)网签备案后,应当按网上申请流程,提供身份证明信息、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婚姻信息、网签备案合同信息、租赁提取时间、租赁提取金额、银行卡信息和手机号码等申请信息。

    2、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申请人应持以下资料办理提取申请手续: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2)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本市其他住房)》(点击下载);

    (5)填妥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点击下载)或有效的无房证明。

    3、职工租赁本市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应持以下资料办理提取申请手续: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2)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点击下载);

    (5)①承租原廉租住房的,还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配租方式的还应提供由本市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租金缴纳证明;

    ②承租原公共租赁住房的,还应提供: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已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税控发票;

    4、单位提供集体宿舍、人才公寓等住房或无房职工委托单位代办提取手续的,单位可为职工集中办理提取手续。单位为职工集中办理提取手续,应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提取申请手续:

    (1)办理资格申请资料:

    ①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中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单位初审资格申请表》(点击下载);

    ②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④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2)单位应对职工以下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并留存复印件:

    ①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②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④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点击下载),填妥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点击下载)或有效的无房证明。

    (3)单位应汇总并提交如下资料:

    ①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集中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明细表》及其对应的电子文档(点击下载);

    ②单位职工本人填妥并签字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单位版)》(点击下载)。

    扩展资料

    1、办理时限:

    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或信息齐全的,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住房租赁信息、婚姻信息进行核验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2、注意事项:

    (1)配偶参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2)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应在房屋租赁期内提出,申请提取时间段应在租赁时间段内;

    (3)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以季度为单位,即单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三个月的提取限额;

    (4)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本市租赁网签备案范围的,应当承诺如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后,因租赁的住房发生变动,且属于本市住房租赁网签备案范围时,将及时终止当前租赁提取业务,办理网签备案后通过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重新申请;

    (5)对于业务需要留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由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经办人代为扫描、打印或复印。

    参考资料:

  • 2021-08-13 07:38 赖鹏华 客户经理

    (一)申领报销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金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时;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3)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4)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物业服务费;
    (5)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6)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8)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
    (9)提前结算贷款;
    (10)本市非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借款人归还个人住房贷款;
    (11)自愿缴存期满。

    (二)申领报销时限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所需材料
    提取资料:
    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2,购买公有住房且房款已付清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3,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设银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的提供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据(安置费直接抵扣房款的,应由动拆迁单位提供补差的书面证明),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5,购买拍卖产权房的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其他证明资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开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购买其他房屋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房屋所在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4,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
    贷款资料:
    1、购买商品房: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大产证(均为复印件);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收款账号; 其他房屋权利人同意抵押的承诺书原件;
    2、购买二手房: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首付款收据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收款账号(双方商定);其他房屋权利人同意抵押的承诺书原件。
    (四)办理流程
    提取流程:带齐资料到当地房屋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贷款流程:借款人提供要件材料——受理网点或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平台受理——审核通过的签订合同——办理担保及抵押手续——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 2021-08-13 07:35 龚家跃 客户经理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本市购房提取材料:

    提取原因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提取流程:

    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

    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扩展资料:

    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条件:

    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

    参考资料:《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中国普法网

  • 2021-08-13 07:32 米国连 客户经理

    买房,装修房子。具体可以查询了住房公积金返回顶部 公积金转出(1)您被新单位录用,请及时将新单位名称及其公积金帐号通知我司,以便我司将您的公积金关系直接转入新单位。 (2)退工后一个月若未提供新单位相关信息,我司会将您的公积金账号转入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办。 公积金提取(1)请携带以下材料到我司开具公积金提取证明 - 非沪籍员工调离上海时,提取上海缴纳的公积金:
    携带身份证原件、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离职证明(无离职证明的,到我司开具)。 - 购房提取: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 注:如需直系亲属办理,另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委托书、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2)提取住房公积金地点和所需材料,请直接与建行指定网点联系。 个人公积金信息查询(1)柜面查询:您可携带身份证到市、区公积金受理网点进行查询。 (2)网上查询:您可登入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进行查询。(3)电话查询:您可拨打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咨询电话5382 8766/95001100(声讯电话)进行查询。 (4)单位查询: 您可到原缴纳单位向具体经办人员查询。
  • 2021-08-13 07:26 龚宁静 客户经理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2021-08-13 07:23 辛培剐 客户经理

    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5、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6、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上海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证明或者户口本原件。

    2、离职证明,如果公积金已经封存在公积金管理中心,那么离职证明可以不用。

    确认自己满足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后,那么上海公积金怎么提取?上海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1、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等待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

    4、最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即可。

    扩展资料:

    上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攻略:

    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条件

    (1)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2)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

    3、租房提取条件

    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实施办法:

    (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

    (2)承租由政府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租赁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4)还贷提取条件住房贷款人及其配偶或者直系血亲未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6)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出台:连续缴存3个月可提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 2021-08-13 07:20 连丽萍 客户经理

    上海公积金怎么全部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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