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公司做兼职财务人员,没签劳动合同,...
龚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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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1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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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1 10:28最佳答案
社保补缴方式:
(1)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2)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2.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3.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在我国,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功能
(1)稳定社会生活的功能
(2)再分配的功能
(3)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第一是社会保险制度作为需求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来发挥作用,从而对经济起正面的作用;第二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利用可以促进经济的持续繁荣;第三是社保成为企业招揽人才的基本条件。
参考资料: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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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1 10:25 龙小芳 客户经理
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主要有两项:
一是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还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义务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承担,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义务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还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
2021-08-11 10:22 龚峻梅 客户经理
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单位申请补交社保,或者直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任要补交社保。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议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如果未缴纳保险,则单位违法,劳动者可以以单位没交社保为理由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仍应补交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单位交一部分、个人交一部分,如果单位补交,个人也应补交。另外,由于单位违法,你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扩展资料:
社保公司缴纳比例是多少?
以3000元社保基数为例(各地社保标准有差异,仅供参考!):
1.养老保险:公司缴20%,也就是600元;个人缴8%,240元
2.失业保险:公司缴1.5%,也就是45元;个人缴0.5%,15
3.工伤保险:公司缴1.0%,也就是30元;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公司缴0.8%,也就是24元;个人不缴
5.医疗保险:公司缴10%,也就是300元;个人缴2%+3元,即60+3元
参考资料: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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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1 10:19 连亚琴 客户经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补缴养老保险,并按每工作一年补发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去当地劳动人事局劳动仲裁庭进行申请仲裁 -
2021-08-11 10:16 齐明松 客户经理
我在公司干了十五年了,一直未填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交养老保险,该怎么办?你在公司干了十五年了,怎么没有建立劳动合同,是公司没有建立劳动合同还是你们不原意建立劳动合同,假设公司没有建立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视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假设你们不愿意建立劳动合同,劳动
法实施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糸,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内的报酬。
按照上述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严重的违章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应该承担职工的应负责任,赔偿其经济损失。 -
2021-08-11 10:13 赵颖辉 客户经理
在一个用人单位工作了六年没签订劳动合同也形成了事实合同,你可以跟老板协商给你补交社保,不成再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
2021-08-11 10:10 齐晓影 客户经理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买养老保险,那就是一个兼职的那种,临时工不做了,好像就没什么补偿 -
2021-08-11 10:07 黄相柏 客户经理
我在一个用人单位工作了五年,没给我买养老保险,没签订都劳动合同,与有权要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给交养老保险,如果公司拒不给交,我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向动保障局投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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