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大病医保自付部分是否能一半报销

上海市大病医保自付部分是否能一半报销
黄百煜 来自: 网页 2021-08-09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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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9 11:01最佳答案

二次报销”就是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居民,如果去年看病有高额费用,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而且不设封顶线。
医保二次报销指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由退休人员、军残补助等基金将需要个人自付的部分金额按照相应比例再报一次。其实就是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也就是一年内办理过住院结算手续的住院费用(包含家庭病床和市外就医),全年累计的个人自付部分减去丙类费用在一万元以上部分的均可享受医保基金的二次补助。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8-09 11:19 黄盛波 客户经理

    自费部份是不能在大病医疗保险中报销的,....大病医疗报销是这样的,只要医药费超过了医保报销的范围,就转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即保险公司报销,因为大病医疗保险费统一有医保局转保险公司投保)...,医保报销范围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地方规定3万元以下由医保保险支付,3万元以上转大病医疗保险即保险公司赔付,有的地方以5万为标准等等不一,(供你参考)
  • 2021-08-09 11:16 齐晓强 客户经理

    上海市医保第一次住院报销比例和第二次住院的报销比例是相同的,都是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医保范围内报销85%。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七条(在职职工的住院、急诊观察室医疗费用):

    在职职工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为1500元。

    在职职工一年内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

    在职职工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由统筹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仍不足支付的,由在职职工自负。

    扩展资料: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些项目是不予支付,因此不参与报销的。

    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包括服务项目类如挂号费等,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如美容等,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助听器等,治疗项目类如磁疗等以及其他类如不孕症治疗等。

    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具体如下: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3、各种健康体检;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3、近视眼矫形术;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8-09 11:13 黄百炼 客户经理

    如果医保里面购买了大病医疗保险,还是可以二次报销自己支付的部分的,现在我们的社会医疗保险当中都有大病医疗保险这个险种,这个险种就是当我们在住院发生一些比较大额的医疗保险,是在基础医疗保险报销过后,还可以利用大病保险来进行二次报销。

    这个对报销的金额还是有着一定的限制的,就需要达到一定的报销门槛,会进行二次报销,这里报销的金额就是我们个人支付的部分,在进行过二次报销之后,我们的负担就会减轻很多。

    特别在发生重大疾病时有了二次报销,可以让很多病患减轻经济方面的压力,不会再因为看不起病而生生拖到无药可医,也不会因病返贫,现在的医疗保险政策是非常好的,对广大参保人员也是一个很大的福利。

    这个大病医疗保险是然后的只要我们银行卡里面有钱,医疗保险就可以从我们的账户中直接划扣大病医疗保险的费用,而且它是不高的,如果由我们的单位来为我们交纳社保的话,那么个人负担的比例是很小的,就算是我们自己来支付大病医疗保险,他也只是二三十块钱这个样子,而虽然是二三十块钱,但对我们的作用却是非常大的,能够让我们的负担减轻很多,让人活得更加安心。

    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的水平越来越高,现在医疗费用的支出也是很高的,有些经济困难的人不敢进医院,往往把小病拖成大病,大病拖成绝症,即使进到医院去看病,也往往因为高昂的医疗费用搞的倾家荡产,如果没有医疗保险的话,都会看不起病,而有了医疗保险,能够让更多的人看得起病,所以医疗保险还是非常值得交的。

  • 2021-08-09 11:10 赵骏凯 客户经理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累计金额在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 55%;
    2.3万元以上 10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65%;
    3.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
    注意事项:在计算大病保险个人累计负担额度时,不扣除贫困患者当年享受的医疗救助额度。对经基本医保报销和大病保险赔付后个人负担仍然过重的患者、精准扶贫对象和无钱弃医贫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实施有效保障和精准帮扶。
  • 2021-08-09 11:07 粱俊芳 客户经理

    可以走二次报销流程:
    一、根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出台的《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规定,六项医疗自付费用可二次报销。其中,包括报销比例以外个人负担部分、起付线以下、封顶线以上医疗费等。
    二、六项医疗自付费用分别是: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3、检查、治疗项目中使用大型医用设备及单项费用在200元(含)以上应当由个人先行负担的医疗费用;
    4、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中的乙类应当由个人先行负担的医疗费用;
    5、《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应当由个人先行负担的医疗费用;
    6、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参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规定可纳入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以及符合表中上述3、4、5的医疗费用。
  • 2021-08-09 11:04 齐明松 客户经理

    可以,但前提是自付的部分已经超过了起付线,而且报销的项目在医保范围内。
  • 2021-08-09 10:58 齐明杰 客户经理

    1: 2015年上海市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4种大病可以再报销50%。凡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还可享受居民大病医保,不需要额外缴费。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报销形式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2:这四种大病指的是:重症尿毒症、肾移植、恶性肿瘤、部分精神病。因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所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由城镇居民大病 保险资金再报销50%。
    3:如何报销:
    参保居民今年1月30日后发生的符合居民大病保险范围的自负费用,应在医疗费用收据开具之日起的6个月内,自愿选择上述商业保险机构中的一家办
    理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参保居民首次申请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时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作为当年本人办理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定点经办机构;一旦选定,年度内原则上 不要更改。
    4:热线查询:
    如何对于城镇居民医保还有不懂的居民,可以致电上海市医疗保险服务热线 962218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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