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是一名银行信贷员,请问我能够要求赔偿
我曾经是一名银行信贷员,请问我能够要求赔偿
龙巧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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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9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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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9 10:30最佳答案
如果“贷款人”以非法占用为目的,与银行工作人员串通,冒用他人名义贷款,骗取贷款,“贷款人”与银行工作人员涉嫌共同诈骗。银行是受害人,而被冒名者无须承担还款义务。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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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9 10:33 齐明柱 客户经理
没有权限。
不管是否银行工作人员,银行只有经当事人的“书面授权”,才能查询客户的个人信用信息。银行工作人员未经客户同意私自查询个人信用信息 ,构成侵权,若擅自使用使用信息或对外披露,造成你的损失的,你有权起诉该工作人员及银行,要求赔偿。
除了司法机关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都没有权利查您的银行流水,银行必须给客户保密。银行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存款情况,应严守秘密,不得泄露,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
2021-08-09 10:33 齐旺梅 客户经理
定期存款未到期,储户无意间提前取,银行工作人员有责任提示。
如果银行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提醒,只能说明银行工作人员工作不够认真,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
如果你向银行追究,银行最多也只能给你赔礼道歉,要银行承担赔偿责任,估计很困难。
况且,如果银行工作人员否认没有提醒你呢,你又没有证据证明他没有及时提醒你。
发生这样的事确实很郁闷,不过你也只能自认倒霉了,以后做事细心一点就是。 -
2021-08-09 10:27 黄益江 客户经理
存取自愿,为储户保密。所以银行没有责任提醒到期存折,更谈不上赔偿。 -
2021-08-09 10:24 辛在柱 客户经理
该案件属于实际借款人骗贷,银行和名义借款人都应该报案,归当地经侦支队负责侦办,同时按照银行风险控制及负责机制追究经办人、主管领导责任,银行未尽到审验核实贷款人身份义务,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及银行内部处罚。
冒名贷款人在银行有签字和手印等就是证据,提供的贷款材料属于是提供虚假资料诈骗银行贷款。 -
2021-08-09 10:21 黄相杰 客户经理
在你们银行附近的,尽量联系一些小微企业。 -
2021-08-09 10:18 齐春敏 客户经理
这种违规违纪的问题具体要看银行每部如何认定和处理,假如银行要严肃处理恐怕......你就摊上大事了! -
2021-08-09 10:17 连丽艳 客户经理
到公安经警报案,
同时起诉借款人\名义借款人为被告
可以追究借款人诈骗罪,不排除有意合伙设置漏洞的可能
至于银行内部责任,说不中听的实话吧,主要还是信贷员审查不严,毕竟第一责任人啊.主管领导也是有审批责任的,也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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