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异地医保怎样报销,没有在医保指定医...

退休人员异地医保怎样报销,没有在医保指定医院就诊的还给报销吗?
龚宇飞 来自: 移动端 2021-08-06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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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6 14:03最佳答案

一、只有以下三类人可以使用医保在异地就医:

1、异地安置人员

异地安置人员又分为以下3种情况:

(1)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退休人员:主要是指退休人员退休后返回原籍居住;

(2)异地长期居住生活的人员:主要是指随子女居住帮助带孩子的老年人;

(3)用人单位派驻异地长期工作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单位在外设置办事处,派驻员工长期驻外工作的这类人。

2、异地转诊人员

即符合当地异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3、异地急诊人员

即在外务工、出差、探亲、旅游等因急诊抢救需住院治疗的人员。

二、报销手续

医保报销在各地都有点小区别,胆大的方面是差不多的。无非是登记备案、持卡就医、出院结算这三个步骤。具体如下:

1、异地安置人员报销手续

登记备案:凭安置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户口本或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关系所在的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持卡就医:跨省异地就医持社会保障卡、省内异地就医人员应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办理入院登记。

出院结算:出院时,参保人员只需缴纳住院个人自付费用,医保结算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2、异地转诊人员报销手续

登记备案:根据您所在地的转诊转治规定办理转诊手续,选择异地转诊医疗机构,凭《转诊转院确定表》和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关系所在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

持卡就医和出院结算同上。

3、异地急诊人员报销手续

登记备案:急诊入院三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关系所在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收治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入院证明等材料,办理备案登记。

持卡就医和出院结算同上。

扩展资料:

内容概念

异地医保就医,是指参与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

异地医保就医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异地医保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近年来广东、山西、湖北、辽宁等多省已经实现异地医保就医结算。

“异地医保就医”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二是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

三是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

就医规定

(地区规定或许有差异)

1.参保人办理异地医保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医保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2.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多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参保人单位证明;

2)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住院病历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8-06 14:09 黄盛洁 客户经理

    如果是长期居住在外地的话,可以到原参保地的医保局办理退休人员长期居住在异地的医保。并选定异地的定点医院。
    短期在外地的话,需要在就医前征求原参保地医保局的同意,在指定医院就医,然后再回参保地报销医疗费用。
    没有在指定医院就诊的就不能报销了。
    社保局电话:(区号)+12333
  • 2021-08-06 14:06 龚小莲 客户经理

    参保人办理异地医保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退休老人在异地住院就医的手续:

    1.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2.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

    3.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异地就医的证明及材料:

    1)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医保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扩展资料:

    异地就医成因:

    1、限于本地医疗水平的限制,一部分重病人和经本地定点医疗机构长期治疗效果不明显的病人转外就医。

    2、一部分人员在本地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平常在外地工作,生病时在工作所在地就医。

    3、部分职工退休后,怀念故土回家乡养老,在家乡当地医院就医。

    4、一些企业在外承包工程或在外地设立营销机构,职工长期在外地工作、就医。

    参考资料:

  • 2021-08-06 14:00 龚峰景 客户经理

    一、到自己原所在医疗保险机构去,说明情况,领取医疗保险退休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并且复印几份(复印是防备填错了还有备用的表格)

    二、到现在居住地的医疗保险机构,在他们的指导下填好上述的医疗保险退休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表上要填几家指定的医院),并盖公章

    三、再拿到自己退休前的工作单位盖章

    四、再把上述的登记表交给原医疗保险机构审核

    通过审核以后,在居住地就医所花的费用就可以凭医院出具的报销发票和身份证报销了。

    拓展资料

    一、异地医保报销的条件

    1、已办理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2、省级参保人员经备案同意转北京、上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二、异地医保报销比例(最高90%)

    1、门诊报销的比例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

    。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果从2007年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90%。

    3、二次报销比例

    “二次报销”后还可能有“再次报销”在参保居民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属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后,其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

    参保居民个人年度多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及“二次报销”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医疗费(含合规、合理的自费部分)超过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再次报销”,大病保险资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4、报销额度

    每年最高可报销37万元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其基本医保的年度支付限额为12万元,大病保险的支付限额为25万元。因此,一诺财务发现参保者每年最高可报销37万元。

    参考资料:

  • 2021-08-06 13:57 连佩忠 客户经理

    退休职工异地就医医保该报销比例是多少
  • 2021-08-06 13:54 辛国爱 客户经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你的这种情况属于退休人员办理异地医保手续。
    首先要向当地的医疗保险机构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可以在异地就医。就医费用先自行垫付,然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相关手续可以委托你退休前的单位办理,也不是非常复杂,只是报销审核手续有点麻烦。
    大致的流程如下,因各地方略有差别,所以仅供参考。
    一、办理范围
    在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退休职工及达到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办理手续
    1、首先到医保中心医药监督部窗口领取或到当地社保网下载《退休人员异地就医申请表》一式两份,到居住地选择两所医保定点医院(级别不限)盖章后,携带:(1)医保卡;(2)《退休人员异地就医申请表》;(3)异地居住证明(异地户口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或居住地街道社区证明),到医保中心办理登记后生效。注:办理异地门诊特殊疾病申请,仅限选定一所医保定点医院,医院级别不限。
    2、审批期限最长为3年,(各地不一样)到期后自动解除,为防止到期未及时续办登记自动解除,请在登记有效期满前持医保卡及《异地就医申请表》到中心续办。
    3、因特殊情况需要取消异地登记或变更异地就诊医院时,应先结清原选定医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后,个人提出申请取消或重新填表选定医院。办理异地登记半年内不允许取消,并且取消后一年内也不允许重新办理异地居住登记。因病情特殊需转往居住地其他非选定医院就医的,需由所选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单,报销时其医疗待遇不变。
    三、待遇支付
    1、退休人员在异地登记有效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垫付后携带:
    (1)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及费用明细单(复印件及明细加盖医院章);
    (2)有效票据;
    (3)医保卡;
    (4)异地就医申请表,到医保中心医药监督部报销窗口核报。
    2、经审核符合医疗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冲减医保卡内个人账户,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住院医疗费用按本地同类人员待遇支付标准核报。
    3、医疗费用报销不跨年度,超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其医疗待遇。未办理异地就医申请、超过有效期未及时续办或发生在非选定医院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希望以上对你有所帮助

  • 2021-08-06 13:51 齐晓影 客户经理

    退休人员在异地住院治疗,没有在备案的指定医疗机构治疗的,一些地方规定不予报销,一些地区规定降低标准报销,按当地规定为准。但是,急诊紧急救治的,可以就近入院治疗,经备案之后报销。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州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
    达市人社发〔2016〕7 号
    第四条 异地就医人员应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在备案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未经登记备案到市外就医的,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律自费。
  • 2021-08-06 13:48 符胜忠 客户经理

    退休人员在异地生活是可以回户口所在地报销的。首先在户口所在地填写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医疗保险申请表,拿到居住地选择一家三级医院,一家二级医院,分别盖印,再到居住地社保中心盖印,然后返回户口所在地医保中心。就可以在居住地住院回户口所在地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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