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没通过怎么办
黄盛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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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1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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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1 11:46最佳答案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每年社保的年审时段一般是每年的9-12月份,由于各地社保年检的时间不尽相同,你可以咨询你们当地的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
一、社保年审所需资料及办理程序:社会保险登记证-领取并填写社会保险年检表-社保部门审核单位参保缴费情况-年检签章。
二、新开户单位:领取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申报表、增员表(另附:工商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保部门审核并输入单位信息【医保参保表(证)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签章】-签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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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1 11:52 黄盛润 客户经理
都没有营业,没什么不良后果 -
2021-08-01 11:49 管火金 客户经理
办理劳动年审和社保登记证年检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一)提供给劳动保障部门留存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有分支机构的单位还应填写《下属分支机构登记表》及分支机构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说明并提供分支机构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有劳务协议的单位,提供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协议复印件及劳务人员名册(加盖单位公章)。
(二)备检资料
1、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2、按要求填写好的《劳动保障年审手册》及《社会保险登记证》;
3、劳动合同(30人以下全部带,30人以上的带30份);
4、招用流动人员的加带《招用流动人员申报表》和《流动人员花名册》;
5、招用外籍、台、港、澳人员的加带《就业许可凭证》;
6、年审时上月的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核定单;在异地或其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须提供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聘用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7、年审时上月职工工资表;
8、办理综合计时的单位加带综合计算工时审批表;
9、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
10、职业介绍机构加带《劳动力中介许可证》、社会办学机构加带《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劳动保障年审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地点及时间
(一)送审地点:
1.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地址:文德西路青云直街41号 电话:83304168);
2.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地址:梅东路28号梅花村大厦,电话:87656739)。
(二)送审时间:
按《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尾数安排年审,编号尾数为:
2的单位,请于当年2月份参加年审;
3和0的单位,请于当年3月份参加年审;
4和1的单位,请于当年4月份参加年审;
5和8的单位,请于当年5月份参加年审;
6和9的单位,请于当年6月份参加年审;
7的单位,请于当年7月份参加年审。
新参加年审的用人单位和尚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的用人单位,请于当年2月至7月期间办理。 -
2021-08-01 11:43 黄益溢 客户经理
社会保险登记证没有年审怎么处理已经好几年了,需要年审,并且会有其他处罚。
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车辆未按规定年审或年审不合格以及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的其他情形,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即保险合同规定只对合格、合法车辆生效。保险公司除了对未按期年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不进行赔付外,对丢失车辆也同样拒绝赔付。
对于未参加年审的车辆,民警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给予驾驶人200元罚款并记3分的处罚,还要暂扣车辆。
年检,我们通常叫年审,车辆年审也叫车辆年检,也就是机动车年检。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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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1 11:40 赵顺铃 客户经理
社保年检忘记,一般不会罚款,但是将无法再缴纳社保,对工作带来很大麻烦,可以去社保局跟工作人员沟通。
一、通常社保保险登记证年检需携带以下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 上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职工工资发放表(财务凭证)、工资基金手册;
5、《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核定表》;
6、地税综合申报表;
7、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二、办理程序1、用人单位提交所需年检资料到参保登记部门办理年检;
2、用人单位按相关资料填写《社会保险年检登记表》,经参保登记部门审核通过的,在信息系统内进行标注,并在社会保险登记证上加盖印章。 -
2021-08-01 11:37 黄田青 客户经理
在北京社会保险登记证不需要年检啊。 -
2021-08-01 11:34 樊振清 客户经理
社保登记证年检
1、办理所需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职工工资名册及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 2、填报报表:《北京市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表》
3、经办流程:每年参保单位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年检时,应填写《北 京市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表》及有关证件和资料到社保中心办理年检手续。社保中心审核通过后,在《社会保险登记证》上加盖核验印章。未经年检,证件自行失效。 -
2021-08-01 11:31 辛培兵 客户经理
在缴费前,用人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单位名称、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等,办理登记时应当带上营业执照。登记后,单位要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1先签订劳动合同
2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带公司营业执照及代码证、公章到社保部门填报《社保登记表》。
3取得单位的社保号后,去地税部门办理缴费手续(确定申报基数\缴费)
4带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去填写《社会保险增员表》。
5到地税部门取《银行代扣社会保险费协议》,填好后送有关银行。
6次月起地税局即开始扣社会保险费。
7以后有员工增减时填《增员表》、《减员表》盖公章后,送社保即可。
年审:
一、年检时间为每年的10月1日——12月31日。
二、年检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
2.《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表》。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5.上年度劳动年审合格证副本及复印件。
如以上资料不全,必须提供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予通过年检:1.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手续的。
2.参保险种不全或参保人数与实际用工人数不符的。
3.没有正当理由或未经办理有关手续拖欠社会保险费的。
4.上年度未通过劳动年审的。
四、填表说明:1.“年检时参保情况”一栏应如实填写。其中在职总人数包括干部、固定工、合同制职工和临时工。如有未参保人员,必须提供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2.本表可以同规格纸张复印使用。
4 心不着地 2009-10-12 20:25:42 答:(1)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凡参保单位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30日内到社保局办理变更手续,办理时需提交《营业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变更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
(2)社会保险注销登记,参保单位自工商部门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终止之日起30日内,需向社保局办理注销手续,提交工商部门注销证明复印件、清缴欠费、填写《社会保险登记注销表》。
(3)保险登记证年检,年检期为每年10月至12月,需提交《社会保险登记证》、《劳动年审合格证》、《工资总额使用手册》、近三个月缴费票据、填写《社会保险登记年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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