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首进家居电商半年销量涨四倍

互联网保险首进家居电商半年销量涨四倍
赵顺财 来自: 移动端 2021-06-13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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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3 12:21最佳答案

过去的两年,是金融产业风云突变的两年。2013 年,余额宝将历史带入了互联网金融的时代;同年,P2P 同样将历史带入了互联网信贷的时代;再紧接着,互联网证券、互联网征信、互联网理财等,各种“互联网+”的模式遍地开花……可就在这样一个风云突变的小时代,保险,作为金融产业中重要的支柱之一,却一直表现的不温不火。难道可以将各种猪吹上天的互联网的风,却吹不动保险这一块顽石吗?
一、中国保险行业的四大痼疾
在讲述中国的互联网保险之前,就不得不分析一下中国的保险行业的现状。在经历了过去 15 年产品创新、渠道创新两轮驱动下,中国保险行业(产险和寿险)的粗放增长开始变得温和起来。在如今这个时点客观回望,毫不客气地说,发展至今,中国保险行业仍面临四大痼疾。
1. 保险意识依然薄弱
我猜正在读此文的国人们均应受过不错的教育,但大家问问自己和周围的人,有几个人主动在中国购买过保险产品?如果买过,买过多少?相比欧美日等成熟国家,纵使今天,中国人民群众的保险认识、保险意识仍然较为初步,远未成熟。
以寿险深度为例(总寿险保费相对于 GDP 的比),中国大陆的寿险深度大概是不到2%,而同比香港地区是 11%,台湾地区是 15%,即使印度也有3%。另外从人均保单来看,相比欧美人均最高可达 5 张以上保单而言,中国人均保单不足 1 张。尽管近几年来大家对保险的意识越发强烈,但总体来说中国的广大人民群众对保险的认识仍然以被动推式为主,而非主动拉式。意识薄弱是目前整个行业最深层的痼疾。
2. 渠道过于强势
**何为渠道?渠道是卖的途径,请注意,这里是“卖”而非“买”。大凡消费者有主动意愿购买的,渠道费用最终都会被挤薄或者被颠覆;但对“卖”的行当,却会变做“渠道为王”。但可惜,保险属于后者。“场景”是从互联网领域借用来的最合适的描述保险渠道的词。
由于痼疾 1 的存在,国人买保险,一定是被动推式的,也就是说买保险一定伴随着具体的场景:只有在医院看到生老病死,才会萌生买寿险健康险类的想法;只有在机场看到航班坠毁的噩耗,才会萌生买航意险的想法;只有在期盼淘宝寄货的时候,才会萌生买退货险的想法。场景论导致了保费成本里渠道费用的强势。
以航意险为例,大家在机场或者携程去哪儿买到的航意险里 90% 以上都是渠道费用。于此同时,为了卖掉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们也不得不雇佣了 250 万的代理员满地跑,苦口婆心的推销产品,这些费用最终不得已都摊销到了保费上。甚至保险公司发展到今天,渠道的强势使得组织架构也围绕着渠道建立,这使得传统保险公司颠覆渠道又难上加难。
不过这一点其实是保险行业里一直无可奈何的悖论。你可以不在机场买贵的航意险,可是不在机场又有谁会想起买航意险呢?近些日子有不少互联网保险的创业企业提出颠覆保险、颠覆保险黑心渠道的口号,从原理上讲这符合互联网精神,说的也是实话;但这里保险公司也是一半被冤枉的,因为这也并不完全是保险公司的过错。其实这里有一个有意思的推演,当这些互联网保险企业真的垄断了流量,他们会不会自己也演变成一种渠道?这好比早年刚刚起步的旅游门户网站,廉价保险似乎是一种获客与增值服务,但有一天若真变成了携程和去哪,这渠道的费用赚还是不赚?
3. 产品同质化严重
注意这里用的是同质化严重,而没有说产品匮乏。其实中国保险行业从来不缺保险产品种类(甚至很多奇奇怪怪的险种也能,也只有在中国被发明出来,保监会不鼓励,这里也就不细说了),翻开大凡一个保险公司的产品本,都有成百上千上万的品类,而问题在于绝大部分人,包括很多保险从业人员,都看不懂这些产品,也挑不出来恰好适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不多,也不少。
这其实也不能全怪保险公司,其实目前相当一部分消费者是把保险当作理财产品来看的,这就是为什么中国从险种上看,80% 以上的险种都是分红险,传统保障型险种不到 10%。保险公司也要卖保费生存,这就逼着保险公司挖空心思的琢磨推介保险的理财属性。不过近些年这个已经大为改观,到处都能听到“保险回归保障本源”的反思了。
同质化的另外一个层面是监管对费率的管制。以车险为例,在中国,不同的种的人开同种的车,保费是一样的,不同保险公司卖的产品价格也大致差不多。所以导致大家只能挖空心思的抓渠道、提供增值服务来获客、留客,进而逼着保险公司都变成了销售公司、服务公司。所以,消费者、保险公司、监管几方盘根错节的融成了今天中国保险产品复杂的现状。
4. 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在西方,特别是以美国为例,保险销售员是很高大上的行业。因为美国搞的是综合销售,而保险本来就是个人金融投资资产里的重要又复杂的环节,所以只有高端的金融人才才可以从投资组合的角度为消费者提供量身订做的综合产品推介,这也是为什么美国的保险销售员都是大学生,而且都是成绩优异的大学生。但中国似乎完全相反。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卖保险的似乎成了贬义词。
而的确客观来看,目前市场上大部分的保险代理人都是大妈。大妈卖保险本来没什么,但问题出在中国有句古话,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所以按此理论,被大妈卖的人一般也是大妈…那所谓的有保险意识的白领、金领,他们的保险找谁来卖呢?
这造成了中国保险市场有一个有趣的现状——有保险意识的人发现好像不知道哪里买保险;而不相信保险的人家总有人推销保险。不过近年来也西学东渐,国内大的保险公司都意识到这个问题,开始试水高端保险销售团队了,这里不赘述。这也客观上给互联网保险一个可能的契机。
二、互联网保险面临的四大挑战
开篇其实点了一个题:互联网+的模式层出不穷,为什么互联网保险一直不温不火。有了I的铺垫,第 II 部分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了。其实不是不温不火,而是每次火起来都被扑灭,以失败告终,而且至少有三波了。所以这里要说说为什么互联网保险总没搞起来的四大挑战。
1. 保险的非标准化
P2P 为什么能爆发,很大一个原因是信贷/理财产品的标准化。对于投资人来说,绝大部分人只关心产品的回报和期限,而并不关注这些 P2P 和宝宝的投资标的。理论上讲,风险和收益总是成正比的,所以原理上 P2P 产品的定价应该是蕴含了风险估值的(至于目前国内的 P2P 平台是否正确的定价了风险这是另外一个问题),而只有标准化的产品才适合互联网销售的。
但保险不一样,保险是非标准化的。特别是寿险产品,当消费者面对几页或者几十页的产品说明书时,没有人敢说能完全看的懂。这里引出了保险的一个根本特性:寿险产品的非标性导致了人的重要作用,而消费者真正购买的触发点只会有两个—— 要么是“场景”,要么是信任。这便是为什么几番互联网保险的尝试后,大家发现直接在网上卖传统寿险产品是行不通的,所以有了中间路线——要么卖财险(航意、车等),要么把代理人搬到线上。那么互联网上是否有适合的寿险产品?这是后话。
2. 保险的“场景”问题
这一点在前文已经描述了。但这里引申出互联网保险的第二个挑战。保险的场景是广泛的,既有线下、又有线上——医院、机场、幼儿园、电商…线上的场景可以变成互联网保险内生的渠道,但线下的呢?既然说保险产品是顺人性的,那线下的场景能不能一定搬到线上呢?
3. 保险互联网化离不开保险公司
同样参比 P2P。P2P 能够爆发其实有关键的一点,经常被大家忽略,就是 P2P 和银行的关系。P2P 两端,无论是标的还是投资人,从本质上是可以脱离银行的。脱离银行的直接好处,是摆脱了监管从而可以野蛮生长,因为金融的监管从本质上一定是风险相恶的,这也是为什么 1 年之内冒出 2000 家 P2P 的重要原因。而保险不然。保险产品卖出去只是第一步。
后面还有承保、赔付、投资等一大堆后续工作,这一切都离不开保险保险公司;更主要的是,按照现行监管,只要收取保费,那么保费就要一定放在保险公司牌照下。这就意味着互联网保险从内生上便无法摆脱保险公司的魔爪,一定要与保险公司伴生。有金融监管的剑悬着,又是保险这种对风险极为谨慎的重剑,这与强调颠覆与解放的互联网思维本身就是向左。除非自己变成一家纯粹的互联网保险公司,互联网化谈何容易,这也是后话。
4. 保险的逆向选择问题
说明这个问题,要说说保险赚钱的一个重要本质。最原始的保险形态赚的是概率的钱,也就是所谓的死差,后来才有了所谓的利差和费差。也就是说承保群体必须足够大才能满足大数法则,才可以让不出事的人的钱补给出事的人和保险公司。
从邪恶的角度看,保险最喜欢的群体,应该是那些被动说服的被危言耸听的群体,因为他们出险的概率不高;而最不喜欢的群体一定是那些主动要买保险的人,一般不整天出差飞来飞去的人怎么会主动想到买航意险?所以这里推演出了互联网保险的另一个重要悖论:互联网渠道跳过了人做中介,意味着消费者一定是主动购买,而主动购买的群体很可能是出险概率偏高的,而出现概率偏高的群体很可能是赚不到钱的。所以互联网保险的隐型定向群体恐怕就是不赚钱的群体。
三、互联网保险的七大趋势
尽管保险行业有自身痼疾,尽管互联网保险有避不开的挑战,但商业模式的不断演进的步伐我们倒是坚信一定是不可逆的,尽管这一演进必然也是螺旋式的曲折上升。按照互联网金融的演进路径,作者认为互联网保险可能也会按照渠道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三步的规则进化,但由于消费者已经被互联网金融过分的教育过了,所以恐怕这三步的步伐会紧凑很多。未来已来。在当前时点,我们或许可以看到互联网保险的七大发展方向,有的早些,有的晚些;有的颠覆性,有的微创新。
1. 保险价值链分拆与细化
目前的保险公司从获客、承保、理赔、投资通吃。但理论上讲,其实获客、理赔、投资都可能出现细分玩家。保险公司不可替代的部分是资产负债表的承载体。所以保险公司并不一定是产品开发、获客、理赔、投资的最强玩家,至少不是唯一玩家。所以未来不排除整个保险的价值链会出现分拆与细分。这一点在美国已经出现了趋势。谷歌和亚马逊逐步承担起了渠道和营销的智能,而风险管理和理赔都出现了非保险公司的新型玩家(Verisk、Guidewired 等)。
2. 基于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精算定价
作为金融机构,保险最为核心的地方,就是对风险的定价。目前保险产品的定价都是基于传统的定价理论和模型(目前中国寿险很多产品的定价仍基于上世纪制定的死亡表)。伴随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发展,相信保险定价一定会出现颠覆性的变革,实现对各种风险更为精准、自我学习、动态的定价。就保险本质,死差是侠义的保险最核心的盈利模式。所以谁能更精确的定价风险,谁能赚的更多。
但科技的进步向来都是双刃剑。对于大数据对风险的精准定价其实保险业内存在争议。简单的说,保险是要大数法则才能转起来的,也就是说总要把出险概率高和低的人放在一起,才能赚大数的钱。假设未来大数据发展到极致,可以精准的定义每个个体的差异化的风险,那保险最后赚的是谁的钱?这里不展开讨论了。
3. 基于个体的定制化定价
围绕保险产品,如前文所述,目前市场上基本同类产品的定价都差不多(比如以车险为例)。伴随第二点的深入,以后必然会出现差异化的定价、差异化的产品以致差异化的分工。比如,做 VC 的 30 岁女开红色的跑车,在保险公司A的车险可能是 100 元;但在保险公司B可能只有 50 元。也就是说,伴随着费率的市场化,未来会就产品和人群一定会出现专业细分的保险公司。
4. 基于云+端的远程信息获取、处理、定价系统
以车险为例,通过创新的车联网技术,使得车况、路况、驾驶员习惯都能得以实时捕捉与分析,进而得到更为精准的定价和更为迅捷高效的查勘定损。再以寿险为例,结合可穿戴设备,可以对用户的体征进行更为精准的采集,进而实现饮食、行为的推荐,达到对保费的重新定价。事实上,目前已经有些财险和寿险公司开始了这方面的尝试。
5. 无缝的数字化中后台与大数据的变现
保险公司内部转型与变革的必然趋势。中国目前大部分的传统保险公司在中后台管理和自身数据的分析处理上仍以手工、静态为主,自动化程度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因此服务于保险公司的创新、易用的数字化手段依然看好。
6. 基于互联网场景的险种
如前文叙述,保险的销售一定伴随着场景。传统的保险产品是由传统的线下场景伴生出来的。伴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无论在产品、需求、客群等方面均出现新的“线上场景”,比如虚拟生活与虚拟资产、简单明了的专项重疾险、适合家庭群体特征的捆绑险、赔付灵活(日缴月缴)的意外险等。
这些险种很大程度上伴随着互联网现象会出现短平快的需求。而传统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报备上大船难掉头,很难满足这一快速创新、快速迭代的要求,这客观上给了初创互联网保险公司的窗口与机会。但从长期来看,同业与互联网巨头的介入也必然使这一领域竞争愈发惨烈。
7. 构造纯粹的“互联网保险”形态
如今中国保险行业中渠道过于强势,导致产品、组织架构都要围绕渠道建立。因此导致传统的保险公司很难真正做好互联网保险——他们不可能从组织架构层面重新塑造一个保险公司。所以颠覆性的保险公司只能从推倒重来。
保险最原始的本质是互助(比如美国的 western mutual,英国的 Lloyd 都是互助本质),互联网其实是最可能实现互助的载体(使得地理位置、时间的聚集成为可能)。因此从真正颠覆的角度看,“相互保险”很可能未来会出现真正的大众的、纯粹的互联网保险形态:有相同需求、利益的群体将资金放到统一的互助池中,出险以后从池子里来,不出险就分还互助人。真正的取之与众,用之于众;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由于大家的需求、利益相同(同类人),风险定价会有同质性,更主要的是真正的消灭了渠道,大幅降低了成本。
互助是保险的本源,所以并不是天方夜谭。而从监管层面,对于这一形态也先知先觉,日前出台了《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明确了态度,却也提高了门槛。
四、互联网保险的最大悖论
作者把本文结题部分定做互联网保险的最大悖论。那么什么是互联网保险最大的悖论? 互联网保险的最大悖论,其实就是互联网保险,到底是互联网,还是保险。这个问题其实在没有实证的情况下是蛮难回答的,至少作者还的确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在 P2P 经历了一整年的喧嚣之后,作者给 P2P 最大的悖论下的结论是,P2P 源于互联网,但回归金融本质。那互联网保险也是这样吗?
互联网作为新型的商业模式本身就具有巨大的颠覆性。互联网带来最大的颠覆性之一,可能是用所谓“想象空间”来估值的神奇理论 – 按照这一神奇理论,互联网元素公司的估值不是以盈利能力为准绳的,而是以可想象变现的用户数与数据量为准绳的。
在此种理论下,最郁闷的莫过于那些有着巨大可变现用户数和数据的传统行业了,比如电信、银行、保险。以银行为例,它有着海量的用户数和数据量,它做大数据、征信绰绰有余,但可是谁叫它是传统金融行业呢?也只能在前些年还以低于 1 的 PB 估值。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互联网企业不愿意惹上金融、要和金融撇开关系的原因。
同理,那互联网保险呢?如果从保险的角度看,资本市场对保险的评估是以内涵价值为准绳的,这便是为什么保险公司一定希望做长期的寿险产品。按此,目前市面上不断涌现的互联网创新险种,其实内涵价值是不高的。但若以互联网的角度看,却是另一个故事。
低价值的险种、甚至免费的险种变成了获客的巧妙手段,的确,高赔付的成本或许比日益渐涨的流量获取成本还要便宜。按照这一逻辑,获客之后,下一步便是希望这些“用户”能够购买高价值的保险产品。当然,这一步是否能实现目前还无法知晓了。
所以考虑把这一问题留给读者,也希望大家各抒己见!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6-13 12:27 齐春影 客户经理

    是指在网上买保险(车险、人身险)吗?
    这个应该算保险销售渠道的增加的互联网化吧。有利在于卖方买方都节约了时间,产品更透明,可选比更多。弊端在于缺少保险代理人,索赔时是与保险公司接触,会比较麻烦。
  • 2021-06-13 12:24 连丽芳 客户经理

    中保协发布《2020年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分析报告》:互联网信用保证险保费收入62.52亿元-工保网



    当前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字技术不断创新突破,为保险业数字化线上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推动互联网保险市场在近年来取得高速增长。2020年,在疫情影响和监管政策的推动下,财产保险业加速了线上化转型进程。一方面,疫情的爆发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居民投保习惯,倒逼机构提升线上展业水平和数字化能力,提质增效。另一方面,银保监会提出“到2022年,车险、农险、意外险、短期健康险、家财险等业务领域线上化率达到80%以上”,鼓励机构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便捷的线上保险服务。在疫情影响和监管政策双重推动下,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迎来新的机遇与挑战。



    1、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总体情况


    1. 互联网财产保险业经营主体持续扩张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及网民规模的扩大,保险公司纷纷布局互联网渠道。根据保险业协会统计,六年间,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经营主体实现翻倍增长;2014年,共计33家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截至2020年,共计73家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


    2. 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规模同比有所收缩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以及车险综改、意外险改革、信用保证保险新规等监管因素综合影响,互联网财产保险累计保费收入797.95亿元,同比下降4.85%,低于财产保险市场同期增长率近9个百分点;互联网财产保险累计承保保单数量279.51亿件,同比下降0.92%。



    3. 互联网非车险业务发展优于车险业务,非车险保费规模占比超七成


    2020年,互联网车险累计保费收入220.60亿元,同比下降19.64%,占比27.65%,较2019年下降5.09个百分点;互联网非车险累计保费收入577.35亿元,同比增长2.35%,占比72.35%,相较2014年4.41%的份额增长超15倍。在非车险高速增长,特别是退运险、意外险等产品热销的背景下,互联网财产保险整体件均保费逐年下降,从2014年的25.18元/单降至2020年的2.07元/单。此外,虽然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渗透率出现下降,由2015年峰值9.12%下降至2020年的5.87%,但是互联网非车险渗透率呈现持续增长态势,从2014年的1.10%增至2020年的10.81%。



    4. 互联网财产保险业积极应对,多措并举抗击疫情


    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保险业快速响应,除捐款、捐赠物资外,更立足保险业务本身,充分发挥经济稳定器的作用。一方面,针对疫情进行产品与服务双重升级,在第一时间为客户提供保险保障;另一方面,将销售、服务、运营线上化,降低因疫情导致的承保、理赔及其他客户运营不利影响。同时,疫情也持续提升着客户对互联网保险市场的关注和健康保险保障意识,给行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积极意义和发展推动。


    5. 监管政策陆续出台,保障行业良好健康的运行环境


    科技与保险的结合,催生了全新的市场,很多公司开始探索构建互联网保险生态圈。在积极鼓励互联网保险创新发展的同时,监管机构也非常重视互联网保险经营行为的规范和相关风险的防控,通过多种监管措施有效部署和推进行业结构转型升级,以推动互联网保险向更高质量的方向发展。2020年,明确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要求,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出台《关于推进财产保险业务线上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线上化任务,提升保险业务可获得性和服务便利性;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严格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行为,加强互联网保险风险防控。



    2、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分渠道情况


    1. 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主要来源于第三方


    2020年,在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中,第三方(包括第三方网络平台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合计保费收入593.23亿元,占比74.34%,同比上升5.45个百分点;其中第三方网络平台保费收入335.28亿元,占比42.02%,同比下降3.76个百分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费收入257.95亿元,占比32.33%,同比上升9.21个百分点。自营网络平台保费收入187.85亿元,占比23.54%,同比下降5.68个百分点。



    2. 自营网络平台渠道客户数和活跃度有所提升,但整体业务量大幅下滑,销售险种以车险为主


    2020年,自营网络平台渠道保费收入187.85亿元,同比下降23.35%。从细分险种来看,该渠道以车险业务为主,车险保费收入占比为70.82%。随着互联网车险业务的萎缩,自营网络平台渠道在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中的贡献度也在下降。从细分渠道来看,移动端官网在客户数、活跃度双重提升的同时实现保费规模增长;其余渠道虽客户数、活跃度有所提升,保费规模却大幅下降。2020年,移动端官网独立访客户和访问量同比增速均超300%,保费收入9.80亿元,同比增长22.96%。移动APP累计安装量约5100万人,同比增长3.25%,独立访客数和访问量同比增速均超25%;保费收入97.22亿元,同比下降28.99%。微信公众号关注数2.80亿人,同比增长14.19%;保费收入42.25亿元,同比下降15.99%。此外,PC官网累计注册客户数约4756万人,同比增长54.40%,但独立访客数和网站页面查看量却均出现同比下降,可见用户的行为习惯从PC端演变到了移动端。


    3. 第三方网络平台渠道保费规模首次呈现收缩,业务以非车险为主,退货运费险占大头


    2020年,第三方网络平台渠道保费收入335.28亿元,同比下降12.66%。从细分险种来看,相较于其他渠道,第三方网络平台的险种结构较为多元化,其他险(主要为退货运费险)、意健险、信用保证险业务保费收入较高,占比分别为 32.61%、31.88%、13.57%。从具体平台来看,根据保险业协会主要合作机构数据,前四家第三方网络平台为淘宝网、支付宝、天猫、美团网,四家机构累计保费收入占第三方网络平台总保费的57.15%。


    4.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渠道业务增长迅速,主攻意健险


    2020年,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渠道保费收入257.95亿元,同比增长33.07%。从细分险种来看,其主要销售险种为意健险和车险,保费收入占比分别为64.03%、24.13%。根据保险业协会统计,泛华集团和明亚经纪两家机构互联网意健险保费收入占比均超过99%。



    3、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分险种情况


    不同险种发展呈现分化格局,业务结构与财产保险公司整体险种分布存在较大差异。2020年,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中前三险种为意健险、车险和其他险(主要包括退货运费险),累计保费收入656.70亿元,占比82.30%。其中,互联网车险份额比财产保险公司整体市场低33.05个百分点;而意健险则体现出与互联网更高的适配性,占比高于财产保险公司整体市场(12.18%)27.93个百分点。



    (一)互联网车险业务情况


    1. 互联网车险业务持续负增长


    2020年,互联网车险累计保费收入220.60亿元,延续2019年负增长趋势,同比下降19.64%。



    2. 互联网车险业务发展与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主要集中于东南发达区域


    2020年,互联网车险保费规模排名前五地区为山东省、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和河南省,累计保费收入88.31亿元,占比40.17%,和车险整体市场的区域分布趋势一致。虽然西部地区互联网车险规模较小,但是受线下机构铺设较薄弱的影响,当地互联网车险渗透率普遍较高。


    3. 互联网车险市场集中度进一步下降


    2020年互联网车险保费规模排名前五的公司分别为大地保险、平安产险、太保产险、人保财险、泰康在线,累计保费收入121.18亿元,CR5 为54.93%,较2019年下降14.51个百分点,集中度持续下降。



    4. 自营网络平台是互联网车险主要业务来源,但业务贡献度逐渐下滑


    2020年,互联网车险业务中自营网络平台保费收入占比60.31%,较2019年下降7.91个百分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费收入占比28.22%,同比上升7.78个百分点, 第三方网络平台保费收入占比9.23%,同比下降0.50个百分点。



    (二)互联网非车险业务情况


    1. 互联网非车险业务维持正增长,但同比增速有所回落


    2020年互联网非车险累计保费收入577.35亿元,同比增长2.35%。从具体险种看,除信用保证险外,其余互联网非车险险种累计保费收入均实现同比正增长。从主体增速来看,超一半的保险公司互联网非车险保费实现同比正增长。



    2. 互联网意健险业务维持较高增速,保费规模跃居互联网财产保险首位;信用保证险保费规模大幅收缩


    2020年,互联网意健险累计保费收入320.05亿元,同比增长19.70%。自2020年1月起,互联网意健险保费收入开始超过车险且差距不断拉大,截至年底,超过互联网车险12.46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互联网短期健康险紧抓用户需求,产品简单透明、性价比高、投保智能高效,同时疫情下健康保障意识大幅提升、社交图谱集群化效应凸显。信用保证险方面,鉴于个别网贷平台出现不同程度的违约风险情况,信用保证险迎来新规,各家险企纷纷收紧融资性信用保证险业务,规范业务流程,提高风控级别。2020年,互联网信用保证险累计保费收入62.52亿元,同比下降52.18%。


    3. 互联网非车险市场集中度远高于互联网车险,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发展强劲


    2020年互联网非车险保费规模排名前五的公司分别为众安保险、泰康在线、国泰产险、人保财险和太保产险,累计保费收入377.14亿元,占比65.32%,较2019年下降0.75个百分点,但是仍比互联网车险CR5高出10个百分点。从具体公司情况来看,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在互联网非车险业务中表现优异,2020年合计保费251.86亿元,占比43.62%。



    4. 互联网非车险业务主要来源于第三方网络平台,专业中介机构渠道次之


    2020年,互联网非车险业务中第三方网络平台保费收入占比54.55%,同比下降8.77个百分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费收入占比33.90%,同比上升9.48个百分点,保险自营网络平台占比9.49%,同比下降0.75个百分点。



    5. 互联网非车险热销产品中短期健康险、退货运费险表现突出


    各类科技应用飞速发展,各类互联网平台层出不穷,为互联网非车险的产品服务场景化创新、营销精准触达、用户体验优化提供了机遇,如快速迭代的百万医疗、电商场景的退货运费险、出行平台的航意航延险、移动支付的账户安全险等。根据保险业协会对2020年前60款热销产品监测,短期健康险产品有27款,累计保费收入占比48.12%,主要为百万医疗产品;意外险产品7款,累计保费收入占比6.61%,主要为航空意外险和个人人身意外险。此外,在各类热销产品中,退货运费险承保保单数量最高,保费收入呈现持续较快增长态势,保费规模排名前三的分别为国泰产险、众安保险和大地保险。



    4、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分主体情况


    1. 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集中度下降,竞争更加充分


    2020年,互联网财产保险保费规模排名前十的保险公司分别为众安保险、泰康在线、人保财险、太保产险、国泰产险、大地保险、太平财险、平安产险、京东安联、阳光产险,累计保费收入622.12亿元,占比77.96%,较2019年下降4.46个百分点。



    2. 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保费规模占比超三分之一,非车险业务发展强劲,其中意健险表现更为突出


    受疫情影响,消费者对零接触消费模式愈发关注,这也为专业互联网公司业务拓展提供了较好的机遇。2020年四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累计保费收入280.60亿元,同比增长19.27%,占比35.17%,较2019年上升7.11个百分点;累计承保保单数量96.49亿单,同比增长4.46%,占比34.52%,较2019年上升1.78个百分点。在互联网非车险业务方面,四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累计保费收入251.86亿元,占其整体业务比重89.76%,高于传统财产保险公司26.84个百分点。一方面,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在车险服务领域不具备比较优势,促使其聚焦非车发展;另一方面,百万医疗等网红产品在具备较高互联网适配性的同时,对技术迭代、产品创新等都有较高要求,而这也是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的优势所在。从具体险种来看,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意健险保费收入在其总保费收入中占比超六成,占据互联网意健险总保费的半壁江山。


    3. 传统保险公司在互联网车险经营中占据比较优势


    2020年传统保险公司累计保费收入517.35亿元,同比下降14.25%,占比64.83%;累计承保保单数量183.03亿单,同比下降3.54%,占比65.48%。从分险种来看,传统保险公司在互联网业务拓展中,车险经营更占据优势,主要是由于车险对线下服务要求较高,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需进一步强化线上销售线下服务相结合的能力。2020年,传统保险公司互联网车险业务保费收入总计191.86亿元,占整体互联网车险业务比重86.97%。



    5、对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的思考和建议


    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发展,作为当下消费主流的以80、90后为主的“新中产”人群正逐步养成网络消费习惯,该人群具有年轻、新事物适应性强、受教育程度高、主动保障意识强的特征,正是互联网保险的主要目标客群。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 47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0.4%,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达99.7%。与此相比,中国互联网保险用户2亿多人,可见互联网保险仍具有较大的潜在增长空间。


    (一)当前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1. 后疫情时代经济风险压力


    2020年,在新冠疫情黑天鹅事件全球性蔓延、中美摩擦升级等影响下,我国和主要经济体都遭受了较大的冲击。当前国内疫情已经得到控制,但仍面临境外输入性疫情压力等不可控因素,预计国内经济影响将会一定程度地持续存在。国内保险市场面临新的形势,保险存量用户和新增用户的风险管理是业内较大的挑战。


    2. 信息不对称引发逆向选择和纠纷风险


    互联网保险业务与传统线下业务不同,由于保险公司与投保人无法面对面接触,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沟通限制和信息不对称,由此可能导致的逆向选择以及纠纷风险都不容忽视。一方面,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中,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提高风险识别和处置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部分保险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全面等问题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由于保险人和投保人缺乏正面沟通,投保人可能对保险产品条款产生误解,从而产生诸如保险利益难以确认等赔偿纠纷。


    3. 新技术放大潜在风险,应对能力亟待建设


    互联网保险业务对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在极大提升社会生产力的同时,也带来了隐私保护、信息安全等方面的诸多问题。伴随着新技术在保险行业的应用,此类风险也相应进入保险领域。例如,基于大数据的个性化核保过程意味着更多维度数据的埋点、采集与应用,一旦发生信息泄露,后果会更加严重。诸如此类的风险,需要保险业积极投入,共同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4. 互联网创新产品设计和科学定价存在难度


    当前,大多数创新型互联网保险产品都属于首创,产品设计需要兼顾产品本身属性和网络化操作要求,即进行在线咨询、投保、理赔和售后服务等,这在提高了产品设计适应性的同时,也带来了相应的风险。此外,由于互联网保险业务开展时间不长,没有太多的历史数据积累,消费者行为习惯相较传统产品难以预测和控制,这对互联网保险的产品科学定价也形成了一定的挑战。


    (二)下一阶段的思考和建议


    1. 推进财险业务线上化工作,强化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为更好地服务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向消费者提供更便捷高效的保险服务,财产保险公司应积极提升业务线上化水平,优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同时,通过线上赋能传统线下业务,探索线下服务的数字化转型,加强线上线下业务的有效联动,做优存量、做大增量、做好服务,提高消费者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保险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


    2. 强化科技应用,激发行业发展新动能


    互联网保险场景碎片化、交互频次高、交易时效强、业务峰谷波动大等特点推动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在行业的应用,使保险公司建立起更加全面的业务流程、更加完整的业务监控体系,从而实现业务流程的智能化运营。保险公司需借助新兴技术带来的强大计算资源和大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对用户数据、保险业务场景数据和外部大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和快速适配,并建立起应对多元化场景需求、多样化产品类型、多层次产品运营、多维度风险监控要求的智能化保险运营体系。


    3. 坚持融合创新,提升线上保险产品和服务价值


    当前,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保险公司对互联网渠道掌控力较弱,需树立互联网思维,从价值转移迈向价值创造,利用线上技术形成差异化能力。围绕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居民消费等重点领域,迭代创新保险产品,例如拓展UBI、网约车等创新产品。同时,形成更丰富完善的保险服务供给,做厚保险服务的价值,强化自身核心竞争力。


    4. 坚持合规经营,在保障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切实保证风险可控


    随着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迅速发展,不断涌现出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给保险消费者带来困扰的同时,也影响了互联网保险的健康发展。保险行业应本着“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在更好地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角度出发,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制定线上服务标准、建设线上销售追溯体系、保护客户信息安全等方面,提升线上消费者满意度。同时,进一步完善保险在线业务风险防控体系,运用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技术提高保险业务风险识别和处置的准确性,防止风险交叉传染。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提升风险防控的及时性。

  • 2021-06-13 12:18 辛培兵 客户经理

    用户搜索行为是互联网营销当中必须要研究的话题,所以用户搜索哪些商业价值高的关键词才可以找到自己的产品页面,是形成产品销量提升的重点。当然,还包括了分析目标用户的需求数据,来对症下药去针对性的制定互联网营销策略。产品的目标用户需求在哪里,就在哪里做用户体验就可以。
  • 2021-06-13 12:15 齐晓平 客户经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一、互联网保险创新的现状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2015年年初发布的《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显示,针对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分类,人身险公司有44家,财产险公司有16家,总体占全行业133家产寿险公司的45%。包括中国人保财险、泰康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保险、天安财险等在内的多家险企已率先在线上跑马圈地,中国保险公司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已全面到来。
    首先在监管层面,上个月,酝酿已久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终于由中国保监会发布,这标志着中国互联网保险业务基础监管规范的形成。《办法》以鼓励创新、防范风险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基本思路,从经营条件、经营区域、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的基本规则;规定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及客户服务等保险经营行为应由保险机构管理负责;强化了经营主体履行信息披露和告知义务的内容和方式,着力解决互联网自主交易中可能存在的信息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以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其次在保险主体方面,早在2013年,中国人保就推出“掌上人保”,并号称是指尖上的保险;去年,以“理赔简单,就在天安”为口号的天安财险“车易赔”APP在全国上线;随后,“中国太保”“大地通保”、“泰康在线”等保险在线服务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可见,拼服务、拼体验已经成为各家保险主体竞争的主要方向。同时,各家保险公司在立足保险本身的同时,从渠道上也不断向外围延伸,分别与P2P平台、信用保证机构等开展不同程度的合作。以下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从服务创新、技术创新、渠道创新等三个方面对2014年60家提供互联网服务的产、寿险公司进行评价后的前15名榜单:
    二、互联网保险创新背后的风险
    应该说基于提升客户体验的互联网保险创新,方向是对的。互联网保险作为一个新兴的领域,发展空间巨大,但同时互联网保险创新也带来一系列风险和问题。从目前已经暴露的风险来看,主要包括保险产品创新异位、消费者投诉急剧增加、消费者道德风险敞口扩大、风险评估和控制不到位等。
    (一)保险产品创新异位
    自2013年底由“三马”投资的众安在线成立以来,带动了中国各大保险主体在保险产品上的创新热潮。盗刷险、高温险、退货险、喝麻险、世界杯足球流氓险等创新险种不断涌现,寿险公司也相继推出求关爱、爱升级、救生圈等所谓的基于微信平台的“扔捞”产品,名字一个比一个花哨,其中,不乏一些险种初具规模,但更多的是为创新而创新。如世界杯足球流氓险从头到尾就没卖出几份,导致本来就比较便宜的3元/份,到后期直接降价到1分钱/份,变成了一个十足的噱头。更有甚者,开发出雾霾险、赏月险、摇号险等,严重脱离保险的本质。
    (二)消费者投诉急剧增加
    据保监会近日公布的《关于2015年上半年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2015年上半年,中国保监会12378投诉维权热线全国转人工呼入总量157544件,同比上升40.24%。而其中,捆绑销售互联网产品的投诉占据一定比例,究其原因,很多保险主体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迅速,但管理和服务能力严重不足,片面注重销售前端网络化,后台运营管理却仍是传统思维,前端和后台不配套,买时容易退时难,从而导致消费者投诉。
    (三)消费者道德风险敞口扩大
    目前,各家保险主体在理赔服务上基本上都推出了简易赔付,即保险公司对于一定金额以下(2000-10000元不等)的保险事故实行简易赔付,消费者通过保险公司自己推出的APP平台,或拍照、或视频,将事故现场信息传输到保险公司后台,保险公司审核确认后立刻赔付,全程一般在5分钟左右时间完成。应该说这种做法极大地简化了理赔程序,缩短了理赔时间,方便了消费者。但是,客观地讲,我们也不得不面对当下国内的基本现状,国民的平均道德水准有待提高,修理厂、4S店有组织地批量造假,保险欺诈层出不穷,这些无疑都将保险公司的风险敞口无限扩大。
    (四)风险评估和管理不到位
    保险从本质上是风险转移的安排,应该有可量化的数据支撑,目前,很多产品的创新,缺少基本的费率厘定、成本测算等程序。同时,保险讲究的是大数法则,如果一款产品不能具备一定规模,赔付水平就会极不稳定,风险管理也就无从谈起。
    三、互联网保险创新的风险管理
    (一)保险产品创新:回归本质
    保险,在法律和经济学意义上,是一种风险管理方式。因此,保险产品创新的基本原则和底线是创新的产品具有风险管理的可能性,即通过经验的积累和有效的管理措施能够降低保险标的风险。这也就是一般情况下地震、飓风等不可抗力不列入保险范围的根本原因,因为到目前为止,人类还无法通过自身的行为影响上述事件的发生。反观现在的保险产品创新,雾霾险也好,赏月险也罢,甚至是高温险,基本上都突破了上述这一基本原则。
    之所以会出现现在这种情况,我想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保险本身,在目前的保险市场上,规模产品的同质性非常严重,基本相同的条款,基本相同的费率,基本相同的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产品创新的目标已经不再是客户的“需求”,而是客户的“眼球”。记得若干年前,有一个保险公司开发了一个险种叫“酒驾险”,从始至终没卖出一份保单,但公司从上到下都非常开心,因为这个产品在当时引起了包括新闻媒体、监管部门、同业公司以及消费者的极大关注,很好地提高了公司的知名度。二是与目前整个社会的大环境有关,当下,从集体到个体,在物质和经济的指挥下,每一个社会组织和细胞都在极力获取尽量多的资源,而忽视了资源本身的效用和价值。正像有一句话所说,走着,走着,忘记了出发的目的。
    (二)保险风险管理:大数据为器
    1.大数据在费率厘定中的应用。保单的费率设定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源头,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主要目的是使设定的费率对应于投保人的风险等级,风险越小,费率越低,尽量做到公平。确定费率较为关键的问题就是找出“影响赔付支出的风险因素或变量”,其实生命表就是“影响赔付支出的风险因素或变量”之一年龄的一个分类。再如,在车险定价中城市交通的拥挤程度、驾驶员的年龄、驾龄、性别、汽车的新旧程度等都可能是“影响赔付支出的风险因素或变量”,而这些因素或变量就是可以通过大量数据分析和处理来确定。
    2.大数据在风险评估中的应用。在大数据时代,风险评估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公司的历史数据、行业的历史数据,无论是风险特征的描述还是数据资源的获取都更加便利。首先在占据财产险市场70%以上份额的车险领域,保险公司可以获取三个层级数据来支撑风险评估,第一层级是核心层,包括公司和行业数据,第二层级是紧密层,包括车型、汽车零整比、二手车等数据;第三层级是外围移动层,包括利用车载传感设备收集驾驶员行为数据等。同时,对于保险公司的精算师来讲,更多、更广的数据获取,可以更精确地识别个体对象的潜在风险,建立更加有效的数据模型,不断改善和提高精算的精准程度,以帮助判断和评估风险以及风险准备金。
    3.大数据在反理赔欺诈中的应用。在确保数据资源的情况下,通过完整的、多样化的数据(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内部保单及理赔历史记录、行业数据、征信记录、公共社交网络数据、犯罪记录等),辅之以有效的算法和模型,来识别理赔中可能的欺诈模式、理赔人潜在的欺诈行为以及可能存在的欺诈链条,应该是未来反理赔欺诈的主要方向。而对于整个中国保险行业来讲,尽快建立起一套行业级的保险数据信息平台,是反理赔欺诈的关键。目前,上海、江苏等省市已经实现理赔信息数据共享,在这些地区反理赔欺诈行为的成效明显提高。
    4.大数据在保险行业风险管理中应用之核心—数据整合。目前保险公司的数据有行业平台的同业数据、前端客户APP导入(或现场出单)数据,中端中介、渠道、理赔、呼叫数据,后端财务收付数据,另外,还有定价系统的汽车零配件数据、人事系统的人员数据、稽核审计风控系统的风控数据等,种类繁多和庞杂,因此,急需建立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整合,统一数据存储和传递标准,并将不同系统进行数据打通,再根据不同需要进行数据挖掘。
    (三)保险风险控制:新技术应用
    未来,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将成为保险行业风险控制的主要途径。在承保环节,基于大数据基础的数据分析技术将在第一时间立体呈现保险标的各项数据和特征,为承保决策和政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从源头控制风险。在理赔环节,新技术、新设备同样将被广泛应用。在车辆保险领域,通过装载在车上的无线电子设备,运用通讯网络,实现对车辆、道路以及行车驾驶员进行静、动态信息提取和行为记录,从而监督行车驾驶员人的行为风险和道德风险,并进行出险前预防、出险中响应和出险后处理,从而使保险事故管理变被动为主动,降低理赔成本。在人寿保险领域,利用能够实时监控人体健康情况的可穿戴设备,来获取和细分不同群体、不同年龄的人体健康和生死概率,并适时向客户提供饮食、健身等方面的建议,从而降低投保人的医疗费用。在家庭财产险领域,通过智能家居系统对住宅进行远程监控并及时发现和缓解风险,当家中发生煤气泄漏或水管爆裂,可自动关掉阀门,从而减轻损失等。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有与之相对应的配套管理措施,互联网保险创新也不例外。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互联网保险创新都将在路上,基于互联网保险创新的风险管理也必将亦步亦趋,紧紧跟随。

  • 2021-06-13 12:12 管爱国 客户经理

    不同于此前的直播招募保险代理、直播科普保险干货,近日水滴保险商城创始人沈鹏、平安集团首席保险业务官陆敏、华夏保险总精算师李建伟变身主播“直播带货”,更是赋予直播以互联网营销模式的新身份。

    不同于“口红一哥”、“淘宝一姐”直播推荐的口红、食品、个护等快消品,保险作为一种无形的产品,其价值在于保单中包含的保险人对未来的承诺,且该承诺是否兑现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其开发、设计、备案、销售都处于严密的监管之下,以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因此对于直播卖保险这一新兴模式,首先需要厘清其合法合规问题,而后才是商业效率最大化的问题。

    1、直播卖保险合规吗?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明确:对保险机构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应用软件、社交平台等途径销售保险产品的管理,参照适用本办法。因此直播卖保险也需符合相关监管要求,销售资质、销售范围、销售人员、销售文本等都应符合保监会有关规定。

    从直播后台看,电商直播平台、社交直播平台、泛娱乐直播平台等都不具备销售资质——保险机构仅可将直播平台作为展示公司形象、推介保险产品、介绍保险服务、普及保险知识、宣传保险理念的渠道,为通过自营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等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提供流量入口,万万不能越界。

    从直播前台看,主播需具备展业资格、“持证上岗”,并在直播过程中确保产品介绍合规准确——保险机构需承担起直播营销行为管理的主体责任,且对直播营销行为的管理要求不得低于其他互联网渠道保险营销有关规定。

    针对直播带货中可能出现的保险销售误导、不实信息传播问题,河北银保监会也于6月1日印发《组织开展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全面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保险公司和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对照监管要求开展全面排查。这也启示保险行业尽早做好自律工作。

    2、直播卖保险有效吗?

    直播卖保险将保险产品交易与互动直播形式进行融合,是通过直播带来流量从而实现保险销售的全新模式。其所具备的海量用户、线上场景、沉浸体验都赋予保险营销以高效。

    首先,庞大的用户体量是直播营销变现的前提。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5.60亿,其中在2019年兴起并实现快速发展的电商直播用户规模已达2.65亿。

    其次,新型的消费场景是直播营销变现的依托。直播依靠以险企高管为主力的“明星型”主播、以精算师为代表的“专家型”主播、以自媒体大V为大流的“实力型”主播,通过重构“人、货、场”关系,一方面为保险产品销售创造线上化场景,另一方面也为融入线上化场景的碎片化保险定制提供契机。

    最后,沉浸的消费体验是直播营销变现的支柱。研究表明,沉浸式体验会显著影响网络购物者的购物体验。移动直播给观众带来了临场感和虚拟体验,实时互动给观众带来了自主感和交互体验,这都提升了消费体验与用户粘性,推动直播营销快速发展。

    3、直播卖保险怎么做?

    保险机构在踊跃尝试直播卖保险时,还需透过现象把握本质,方能高效开展工作。

    直播是工具,电商是基础。直播是电商迭代创新的方式之一,直播卖保险归根结底也是保险电商化的路径之一。电商渠道在新冠疫情期间展现了顽强的生命力,也将成为疫情结束后保险业经营的有力抓手。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还指出,电商网购、在线服务等新业态在抗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出台支持政策,全面推进“互联网+”,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保险行业更应加快电商化进程,积极采用直播等创新工具。

    直播是形式,产品是内核。虽然销售的形式变成了直播,但消费者对于保险产品的需求却不会轻易改变。一方面,保险机构应加强直播保险产品管理,不得违反社会公德、保险基本原理及相关监管规定;另一方面,保险机构也需一如既往地对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等业务环节严格管理,为直播售出的保险产品提供不次于其他销售渠道的客户服务。

    直播为卖货,带货方长远。卖货致力于短期出售保险产品,带货则旨在发挥主播对于保险产品的长期带动作用。因此保险机构应不仅仅在单场直播中“以保费论英雄”,还应持续优化场景聚焦、商品展示、咨询答复、主播导购、销售实现全流程,充分发挥直播中的情感、价值和品质效用,打造“引流→激活→留存→变现→裂变”的营销闭环。

    直播正加速成为新的商业基础设施,也将迎来自身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强。另外值得期待的是,近期中国商业联合会发布通知,要求由该会下属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牵头起草制定《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等两项标准。随着技术赋能以及监管加码,直播或将为保险行业开启崭新而宽广的天地。

  • 2021-06-13 12:09 龚家逵 客户经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今年上半年,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扭转持续负增长状态,较去年同期呈现回暖现象。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计,今年上半年,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实现累计保费收入326.40亿元,占产险公司上半年所有渠道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的5.42%,较去年同期提升0.91个百分点;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增长平稳,上半年互联网财险业务同比增长37.29%,较产险公司所有渠道业务上年同期增长率高出23.11个百分点。

  • 2021-06-13 12:06 黄盛毅 客户经理

    订单数量骤减、物流运力不足、原材料价格止跌回升......上半年疫情全球蔓延,轮胎行业笼罩在阴影中。3月以来,由于疫情影响,米其林、普利司通、固特异等全球轮胎生产陆续关停,与此同时,轮胎电商等线上模式却呈现一番增长势态。

    车辕车辙分析慢慢买平台上天猫、京东平台乘用车轮胎3-7月数据,从销量、价格、品牌、型号、店铺等多纬度分析中国上半年轮胎电商情况。

    轮胎电商整体增长势好

    01

    轮胎销量逆势增长

    上半年,乘用车轮胎电商平台销量及销额整体呈上升趋势,前期积压需求逐渐释放,以及618电商大促活动影响,6月份达到2020年以来单月峰值。

    3月,天猫平台售出5.74万条,共计2096.29万元,京东平台售出11.64万条,共计5253.55万元;6月,天猫售出23.05万条,共计8859.55万元,京东售出30.29万条,合计14476.15万元。

    3-6月,天猫乘用车轮胎销量实现4倍增长,京东近3倍。业内分析,随着疫情好转,消费者需求逐步释放,消费者与平台黏性增强,为轮胎电商带来新机会;同时消费群体年轻化,线上购物常态化延伸到生活方方面面,包含传统以线下消费为主的轮胎产业。

    02

    轮胎均价相对平稳

    首先,从价格方面考察两大平台的销售情况。

    总体来看,天猫均价相对稳定,小幅呈N字波动,由于厂商促销刺激,5月份轮胎均价有所下降,6月份开始小幅上升,7月持续上涨,均价为494元,环比上涨42元。

    京东平台均价恒稳,基本没有大的起伏,7月均价458元,环比下降1元。

    天猫平台由于商家较为分散,产品种类繁多,从自行车轮胎到高端乘用车胎,产品价格跨度大。轮胎均价受单月热销产品影响较大,所以天猫均价较京东均价稍有波动。

    03

    轮胎销量与价格成正态分布

    从价格区间分布来看,天猫290-549元轮胎占比最大,总占比达49.96%,其次是179-289元轮胎,占比29.01%。

    京东290-549元轮胎以总占比52.56%占据半壁江山,其次是560-869元轮胎,占比19.02%。

    天猫商家较为分散,以中低端轮胎为主,京东品牌性较强,中高端市场相对优势。

    米其林京东销量夺

    京东平台品牌销量Top10中,主要是国际大牌的天下,米其林3-7月共计出售121327条,市占13.8%,夺得京东平台乘用车品牌销量冠军,领先第二位佳通1.77%,邓禄普以11.6%成为第三名。

    米其林进入中国已31年,以消费者为中心让品牌更具有活力,消费者研究现实,各大轮胎品牌中,米其林在中国的品牌影响力、品牌认知度和净推荐值都排第一名。

    Top20品牌中9家国产品牌上榜,分别是佳通、玛吉斯(台湾)、双星、朝阳、正新(台湾)、三角、莱威特、京安途、LANVIGATOR,占据3-7月Top20总销量的19.85%。

    京东平台Top20品牌,国产品牌虽然上榜数较多,销量却整体靠后,一方面国产品牌的知名度较低,消费者网购时对大牌品牌先入为主的选择;另一方面,受产品定价考虑,许多国产轮胎品牌并没有入驻线上平台。

    产品集中发力,品牌优势明显

    01

    头部优势突显,普利司通单品销

    京东平台,乘用车轮胎单品销量前三分别为普利司通(205/55R16 91V)、韩泰(205/55R16 91V)、米其林(205/55R16 91V),分别为21418、18854、18476条,市场占比2.44%、2.14%、2.10%。

    02

    205/55R16 91V为热销型号

    205/55R16 91V型号占据市场14.47%销量,成为乘用车轮胎大部分品牌单品销量之冠。225/65R17 102、195/65R16 91H表现也不错。

    03

    16英寸轮胎市场近半

    在乘用车轮胎市场,15-18英寸轮胎以94.92%占据市场主要销量,其中16英寸轮胎销量最多,占比42.81%,其次是17英寸轮胎;巨型胎市场需求最小,占比0.03%。

    天猫商家店居多,京东品牌店集中

    01

    天猫商家店居多,互联网店销量为主

    天猫平台3-7月Top20店铺类型以商家店铺和个人店铺为主,5个月中,合计上榜34家共69次,品牌旗舰店合计上榜6家共21次,互联网平台店铺有2家(途虎养车和天猫养车)共10次。

    途虎养车和天猫养车销量以66.24%的绝对优势占据天猫乘用车轮胎主要市场,其中天猫直营店铺占比30.71%。

    途虎养车和天猫养车在天猫平台的销量优势不难想象,途虎养车作为全国知名的汽车养护电商平台,全国拥有超过1500家工场店,品牌保证消费者放心;天猫养车是阿里巴巴旗下平台,坐拥资金和供应链两大优势,实力领跑。

    02

    京东品牌自营店为主

    京东3-7月Top20店铺类型中,京东品牌自营店占主导,小型商家店铺较弱势,5个月中,互联网平台店铺仅有途虎旗舰店和途虎养车2家。

    京东平台国际品牌优势明显,合计销量以89.54%占据京东平台的主要市场,途虎旗舰店及养车店铺占比8.24%。

    随疫情退去,新基建加强,国内消费力恢复,据多数企业表示,目前轮胎生产能力基本恢复,订单陆续增加,预计下半年产量会超过去年同期水平。

    对轮胎企业来说,电商销量可能比不上一个中型经销商销量,但线上店铺存在的意义更重要的是一个为客户提供公开的、可对比的产品竞价渠道,有助于保护品牌方和消费者利益。

    轮胎线上市场对品牌热衷度更高,这也使得大品牌纷纷入驻电商平台。对用户来说,懂轮胎、会用胎、会养胎整条轮胎知识线亟待需要普及,在这方面轮胎电商能做的会许会比线下更多更好;对电商平台来说,如何从用户角度出发优化产品搜索速度,帮助用户购买到适合产品有待进一步思考。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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