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广东省内异地转移

小弟户籍广州番禺人,在番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已有5年,今去到中山市打工,中山公司方面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说让我重新办过社保,小弟不大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求请高人指点在省内跨市的社保可否续费续保?该如何办理?麻烦请尽量详细点,谢谢
黄百煜 来自: 网页 2021-04-29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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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9 08:51最佳答案

你不必担心,需要向2地社保局申请才可以的。 现目前政策只能转移养老保险,而医保只能在参保地使用。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预计今年7月,国家将施行医保的异地转移了。 国家政策,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养老保险不允许退保,只能转移关系。 所有手续需要45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 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的12%,其金额是单位交纳金额的60%; 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 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 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29 09:00 边占武 客户经理

    "昆重帅师"
    有病就要看
    否则又乱回答
    误人非浅.
    回答楼主:
    针对你这种情况,是可以往户口所在地转入的。
    转移手续是需要在转入地社保局申请开具<调出证明或函>,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本本材料在调出社保局申请即可.
    是这样的,医疗保险并不支持异地转移,且只能在购买地消费使用和享受报销待遇.也就是其它除种只能在本地使用.
    在统筹区域内可以随便办理转移关系,而在非统筹区域,转移社保中,只能转移养老保险,且只能往户口所在地社保局转入,因此,如果说你的户口是当地,是可以办理转移的.
    对于跨省市转移,其手续需要分别向两地社保局提出申请,且只能转移个人帐户部分,不能将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一起取走,做好心理准备.
  • 2021-04-29 08:57 赵飞虎 客户经理

    广东省内跨市办理社保转移的流程是:

    一、总的来说,流程为: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后台所有手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处理。

    二、具体的时间规定: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和《缴费凭证》。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 2021-04-29 08:57 齐景岳 客户经理

    中止期两年的,再不补交就无效了,在广东就是这样,公司缴纳的部分是不能转移,但是买了社保可以对你在职时间有保障,在你辞职,或离职时可以一次性将钱取出!
  • 2021-04-29 08:54 龚宁静 客户经理

    社保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
    2、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
    按你的情况,因你现在在中山缴社保,你如果想将东莞的转到中山的话,去东莞社保局打印参保缴费凭证交中山社保局申请转移就可以了。
  • 2021-04-29 08:54 黄盛木 客户经理

    根据《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粤府办〔2008〕76号)、《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责任分担与转移基金管理办法》(粤劳社函〔2008〕2092号),广东省跨市社保办理操作规定如下:

    第三条 参保人员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参保后,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的,应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索取参保凭证,并确认本人参保信息。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当场审核参保人信息,按初审、复核程序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以下简称《参保凭证》)交参保人员签名确认,社保机构和参保人员各留存一份。

    参保人员来办理停保手续或其参保信息未核定的,待参保人员按规定办妥相关手续后,由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参保凭证》。

    第四条 《参保凭证》应完整记载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基金信息及缴费记录情况等三部分内容,具体包括:

    参保人员姓名、性别、社会保障号、参加工作时间、当地统筹时间、个人首次缴费时间、本人建账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基金储存额、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地方养老金储存额;历年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记账信息。

    第五条 参保人员在现参保地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其本人或用人单位向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应提交《参保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书》(附表2)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第六条 现参保地社保机构业务部门收到参保人员转移申请后,应予当场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出具《受理回执》,并按初审、复核程序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在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业务部门将相关材料存档备案。

    经审核不符合转移条件的,应当场按初审、复核程序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交参保人员或其用人单位签收。告知其不办理的原因和政策依据,并将相关材料存档备案。

    如需补充提供材料的,应当场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告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及时补齐。经办期限从补齐材料之日重新计算。  

    扩展资料: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根据经参保人员确认的参保信息记录及基金到账情况在9个工作日内办妥转出手续:

    (一)业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与留存的《参保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对。经审核无误的,按初审、复核程序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附表7),流转至财务部门进行会计核算处理。

    (二)财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确认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基金信息,并以“一人一单”的汇款方式将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地方养老金总额实账划转至现参保地社保机构账户,汇款单须载明转移参保人员姓名和社会保障号。财务部门通过业务系统初审、复核程序将汇款单编号录入《信息表》后转回业务部门。

    (三)业务部门在财务部门开出汇款单3个工作日内,打印《信息表》传送给现参保地社保机构。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相关材料存档备案。

    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转来转移参保人员《信息表》及其转移基金后10个工作日内(不包括基金流转和业务协调时间)完成转入接续工作:

    (一)财务部门在接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转来参保人员转移基金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账确认。

    (二)业务部门在参保人员转移基金确认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信息表》将参保人员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并告知参保人员办理情况,收回《受理回执》。相关材料由业务部门存档备案。

    (三)现参保地社保机构对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核定的信息审核结论和转移基金金额予以认可,不再重新审核。

    转移业务办理过程中,社保机构之间应加强协调联系,必要时可发出协调函。社保机构收到协调函5个工作日内给予函复。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4-29 08:51 齐景宪 客户经理

    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入广州市为例: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同时提交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加盖公章且近期打印《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原件。

    2. 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经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上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信息至广东省转移平台。

    3、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省转移平台下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信息审核无误,且转移基金到账后,为申请人完成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业务。

    4.申请人可到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并打印《广州市社会保险转入确认表》,或可通过社保网查询转移业务的办理情况

    扩展资料

    1.跨省转入: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邮寄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已联网的地区要求同时上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信息至劳动部转移平台。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出地社保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移接续业务。

    2.省内转入: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信息上传至广东省转移平台;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广东省转移平台下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信息审核无误,以及转移基金到账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

    参考来源:

  • 2021-04-29 08:50 米培燕 客户经理

    广东省内跨市社保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
    2、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
    个人可以同要转出地的社保局说明你需要办理社保转移的,然后带身份证复印件及这份缴费凭证去转入地社保局窗口办理就好,要填写一份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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