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给好友后发生事故保险公司给赔吗

借车给好友后发生事故保险公司给赔吗
齐春敏 来自: 网页 2021-04-27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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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7 08:5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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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出了事故,保险赔不赔?
1
未经车主同意,2次转借,保险不赔。
在保险的免责条款当中,有一条明确规定: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可以拒赔。通俗点说,就是车主把车借给朋友,朋友在未经过车主的同意下,又借给了另外一个朋友后出了事故,最终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2
对方驾照不合法、驾照类型不符、酒驾保险不赔。
跟前面的法律责任一样,如果你在明知对方无驾照、过期、吊销,或者驾照类型不符合、酒驾醉驾的情况下把车借给对方。出了事故保险也是可以拒赔的,这个在保险的免责条款当中同样有明确的规定。
3
购买保险时指定驾驶人,有10%免赔率。
车主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保单上有一栏是否指定驾驶人。如果指定可以获得一定的保险优惠,但如果你借车给别人开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将会有10%的免赔率。例如,事故造成10000元的损失,扣除10%免赔1000元(10000元*10%=1000元),你就只能获得9000元的赔偿。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27 08:51 粱俊芳 客户经理

    可以获得赔偿,机动车保险合同针对的是该机动车,机动车的驾驶人不是保险公司支付保金的参考条件,不过需要注意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如果机动车实际驾驶人有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驾、毒驾等),保险公司就不赔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 2021-04-27 08:51 黄盛波 客户经理

    借车出了事故,保险赔不赔?
    1
    未经车主同意,2次转借,保险不赔。
    在保险的免责条款当中,有一条明确规定: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可以拒赔。通俗点说,就是车主把车借给朋友,朋友在未经过车主的同意下,又借给了另外一个朋友后出了事故,最终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2
    对方驾照不合法、驾照类型不符、酒驾保险不赔。
    跟前面的法律责任一样,如果你在明知对方无驾照、过期、吊销,或者驾照类型不符合、酒驾醉驾的情况下把车借给对方。出了事故保险也是可以拒赔的,这个在保险的免责条款当中同样有明确的规定。
    3
    购买保险时指定驾驶人,有10%免赔率。
    车主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保单上有一栏是否指定驾驶人。如果指定可以获得一定的保险优惠,但如果你借车给别人开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将会有10%的免赔率。例如,事故造成10000元的损失,扣除10%免赔1000元(10000元*10%=1000元),你就只能获得9000元的赔偿。
  • 2021-04-27 08:48 齐晓彤 客户经理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侵权责任法还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借别人的车开出事故了保险给赔。
  • 2021-04-27 08:48 赖鹏华 客户经理

    从交通该事故处理专业角度回答你,希望你加分。
    道路交通事故的事故当事人也就是事故认定书中得事故责任人于后期赔偿的民事赔偿责任人
    是两种概念,你要区分开了。作为车主出借车辆,只要是出借于的人有驾驶证则不存在有事故责任。而所谓的民事赔偿部分车主是否要进行赔偿就需要根据今年出台的《侵权责任法》来分析判断,如果出借人出借车辆从借车人那受益,那么在民事赔偿时车主也应当承担一定赔偿。还有你车辆损坏了,你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上的事故责任人来进行追偿。还有就是保险公司拒赔的行为在法律角度上是站不住脚的。建议起诉。
    加分。加分。
  • 2021-04-27 08:45 齐旺梅 客户经理

    自己租车借给别人开却发生车祸,保险公司会赔偿。交强险不存在免陪责任问题。
    如果驾驾人存在不当或过错,保险公司(交强险部分)赔偿后可以向驾驶人和相关责任人追偿。
    自从201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开始实施以来,就明确规定:借车给他人使用后出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驾驶员承担,车主如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 2021-04-27 08:45 樊扬诗 客户经理

    首先要看车主买的保险全不全。然后是保额足不足够,借车给朋友发生事故,车主要负连带责任。这与保险公司赔不赔要看发生事故的情况。
    1.明知借车人饮酒、吸毒却还是将车借给借车人的,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借车人在借到车后饮酒或吸毒驾车发生事故,交强险和商业车险均不承担赔付责任。
    2.明知道自己的车有故障却还是将车借出的,车主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要想获得车险理赔,要满足投保车辆在出事前是完好无损的,而且没有驾驶缺陷。对于那些因车辆驾驶缺陷所引发的损失,商业车险是不会赔偿的。这里说的车辆故障指的是被借车辆的动力系统、刹车系统、轮胎鼓包等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问题。
    3.借车前,不光要看对方有无驾照,还要注意对方的驾照有效期和准驾车型,一旦驾照过期或准驾车型不符被借车辆的,车主都需承担连带责任。商业车险免责条款中明确载明 ,“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不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
    只要你把车借给朋友啦。即使车主无错,以下几种情况车主也得赔!
    1.车辆借出后驾驶人肇事逃逸,由保险公司在保额范围内赔偿,超出部分由车主先行垫付。找到肇事者啦,再由肇事者赔偿。
    2.如果肇事司机无力偿还,法庭会判决车主垫付赔偿金,一般情况下垫付费用不会超过汽车自身价格。事后,车主可以向法院对肇事司机或其亲属追讨垫付的金额。
    车借出去,发生事故,车主肯定要有损失的,只是大小的问题。如果要借,车险哥提醒最好签署借车协议,切记不可为了一时的面子不签,签署借车协议能够更好地维护借车双方的相关利益和责任,避免事后纠扯不清。最好不要借车给朋友,那不下面子的时候,宁可你送朋友去。
  • 2021-04-27 08:44 龚崇松 客户经理

    借来的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拒赔第三者责任险。车主质疑说:“难道老公买的车老婆开,出事后保险公司也不赔吗?”
    据了解,近年来保险公司遇到非车主肇事的理赔申请不少。对此,保险公司的总体原则是区别对待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通常是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不能赔,只能在交强险范围内给予赔偿。
    近日,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借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件。据法官介绍,此类案件频频发生,对此,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分歧不断。针对这一争议,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法庭上展开了激辩。
    目前,亲友间借用车辆、车主和司机并非同一人的情况很常见。因此,借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要不要赔偿?这一争议无疑涉及众多投保人利益。
    保险公司拒赔第三者责任险
    龙岩武平县农民李老汉已经年过五旬。去年,一个猝不及防的灾难,不但意外地夺走了他的健康,还让他不得不对簿公堂。
    2010年1月13日17时55分左右,李老汉正骑着一辆自行车在武平县中堡镇街上往上济村方向正常行驶,没有想到,身后一辆同方向的厦门牌照的轿车突然加速,准备超越他,就在超车的过程中,自行车与小轿车发生了碰撞。
    碰撞后,李老汉受伤,他躺在病床上37天不能动弹,经医院诊断,他左颞顶部血肿、左颞顶骨骨折,还有牙外伤性缺失。司法鉴定机构评定李老汉的伤残等级为十级,认定他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经交通事故认定,事故的全部责任在于肇事者汪司机,李老汉无责任。但是,肇事者汪司机不愿承担全部责任。对此,汪司机解释说,是保险公司不给赔偿。而保险公司说:“肇事者汪司机并非车主本人,因此不能赔。”
    无奈之下,受害者李老汉,只好把肇事者汪司机、车主陈女士和保险公司都告上法庭。据了解,肇事者汪司机确实并非车主,轿车的真正主人是汪司机的同事陈女士,事发当天汪司机借用了陈女士的车子。
    依据相关法律,法庭作出判决:被告陈女士无责任,被告保险公司十日内在交强险赔偿额度内赔偿李老汉28071元。
    事情看似圆满结束,但随后,又出现了新的争端:车主陈女士一纸诉状又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厦门财保公司在其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额度内赔偿14771元给第三人汪司机。
    原来,除了交强险外,之前她还为其车辆买了第三者责任险。而保险公司以事故肇事者并非车主本人为由拒绝赔偿。
    陈女士认为,汪司机是她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并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理应按照交强险涵盖经投保人允许的合法驾驶人要求赔偿。
    非车主肇事索赔通常被拒绝
    据了解,近年来保险公司遇到此类非车主肇事的理赔申请不少。对此,保险公司的总体原则是区别对待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通常是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不能赔,只能在交强险范围内给予赔偿。
    一位保险公司的法律部门工作人员认为,《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因此认为,上述规定表明,车辆所有人出租、出借车辆,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如果无过错,则无需负责。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四条约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对于超过交强险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那么,当被保险人作为车辆出租人、出借人,在租赁和借用过程中无过错时,根据侵权责任法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交锋
    车主无过错保险不赔偿
    一位保险公司的法律顾问表示,通常只有在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商业第三者险才给予赔偿。
    而车辆所有人的过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未对借用人、承租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驾驶能力、驾驶资质进行合理审查;未对机动车是否适用于安全运行状态进行检验;未对车辆进行合理的维护,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车辆在被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所有人未妥善保管车辆,履行注意义务,致使车辆被盗。
    因此,根据保险公司的观点,家庭成员之间相互使用车辆:车辆使用人使用车辆通常均得到所有人的允许,发生事故时,车辆使用人是赔偿责任人,车主(被保险人)只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相应的责任,反之,则不承担责任。同理,依据商业险条款,在投保的车主无责任时,保险公司依法不应赔偿。
    另外,建议家庭成员之间相互使用车辆,使用人与车主(被保险人)并非同一人的,如果法院判决仅车辆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可以提供其与使用人的家庭关系证明向保险公司索赔商业险,保险公司可从家庭经济共同体这一角度予以确认。
    借车出事故保险也要赔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林敏辉律师:我认为,借车出事故,保险公司也应该赔偿。
    保险合同约定的内容应遵循公平原则,不能以格式条款免除自己的责任。保险公司拒赔的依据主要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但我认为该规定的立法本意是为了处理交通事故,最大保护生命权,而该条款并没有明确保险公司无需对车辆使用人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对象是车辆。而目前的实际情况,被保险人、车辆驾驶员不是同一个人是很常见的,在交通事故中,真正需要承担对第三者赔偿责任的往往不是投保人或车主。
    保险公司以格式条款形式限定了第三者责任险适用范围即将借用车辆情形排除在外,从而导致部分第三者责任险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这违反了公平原则。这有可能导致一种情形:两个朋友在同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如果这两个人将车辆借给对方开并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两个人都没办法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
    这不符合车主的缔约目的,对车主来说是不公平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因此,我认为车主可以据此主张该条款无效。
    专家说法
    增设特别约定填补赔偿空白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健雄: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出借人并非控制机动车的一方,因此,借用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而出借人仅承担过错责任。
    在商业第三者险无法涵盖受害者损失的情形下,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弥补?对此,我建议,在投保人投保商业第三者险时,增加一条特别约定条款:“本保单下的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扩展为共同被保险人。家庭成员包括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投保时,由被保险人在投保单上自行填写共同被保险人的名称。
    此外,通过开发责任险的附加险,即驾驶人员个人责任保险条款,责任限额也可以与商业第三者险限额一致,以填补这一损害赔偿空白。当然,这也可能增加投保人的费用支出。
    焦点
    投保对象是车,还是人?
    保险公司认为,拒绝赔付是有依据的。因为,肇事司机不是被保险人,没有与保险公司建立合同关系,无权主张赔偿。而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条款第4条列明,对于造成第三者损失的,只有被保险人本人,即陈女士需要承担责任的才给予赔偿。
    对此,陈女士的代理律师认为,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对象“是车,并非人”。原告投保的目的在于保障车辆事故时能得到赔偿。但是,保险公司的条款将车辆限定于“投保人本人”,这是对投保人保险利益的限定,不符合新保险法的宗旨。
    “那如果夫妻之间借用车辆发生事故,难道保险公司也不赔?”陈女士反问。她认为,这是保险公司的“格式条款”,该条款单方面限制了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范围,不符合保险法的目的,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导致大量事故不能得到理赔。因此,应依据保险法第19条认定无效。
    但是,保险公司答辩说,根据保险法规定,第三者责任保险作为责任保险的一种,承保的是在保险期内可能造成他人的利益损失而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这一风险,而不是被保险人之外的其他当事人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更不是车辆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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