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司机发生交通事故没有从业资格证保险给不...
黄盛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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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3 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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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3 07:16最佳答案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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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3 07:13 齐晓强 客户经理
货运汽车无从业资格证发生保险事故以后怎么理赔,关键是看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
如果投保人的车辆是运营车辆但是按照非运营车买的保险,在投保前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实际所交的保费远低于应交的保费标准。
在实际使用性质不符的情况下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按照合同规定是不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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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3 07:10 赵风莲 客户经理
货车司机没从业资格证保险公司理赔:
只要在道路行驶上并无违法行为是会赔偿的,但是商业险上是不予赔偿的。
相关法规: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此可见,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有关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的规定,就是本条所说的有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
侵占国家的 、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 ,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交强险不赔范围:
无证驾驶的行为,也就是说没有驾驶资格的人开车上路;
故意行为,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人为故意制造的;
酒驾行为;
被保险车辆是在被违法分子盗窃期间发生的事故。
汽车商业险保险责任免除:
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四) 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4)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5)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6)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7)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摩托车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
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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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3 07:07 齐春惠 客户经理
保险公司会拒绝赔付。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3、保险公司不理赔的情形
1、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不赔。
以上这些情形中,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此外,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
扩展资料
第三者责任保险在此保险的责任核定,应当注意两点:
1、直接损毁,实际上是指现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各种间接损失不在保险人负责的范围。
2、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补偿。
这两个概念是不同的,即被保险人的补偿金额并不一定等于保险人的赔偿金额,因为保险人的赔偿必须扣除除外不保的责任或除外不保的损失。
例如,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本车的驾驶人员及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在交通事故中的损失,不在第三者责任保险负责赔偿之列;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驾驶员酒后或无有效驾驶证开车等行为导致的第三者责任损失,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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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3 07:04 黄睿多 客户经理
交强险理赔。无运输从业资格证不应驾驶货车,出事故后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法律依据: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没有规定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四条第九款规定了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的情形:
第四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
(四)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五)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的;
(七)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
(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九)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扩展资料:
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提供的该免责条款加重了投保人责任,减轻了自身责任,属于无效条款
案例:货车司机无运输从业资格证 保险公司据此拒绝理赔败诉
罗某驾驶自有一辆厢式货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以其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为由,要求免除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责任。
2017年12月1日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保险公司提供的该免责条款加重了投保人责任,减轻了自身责任,属于无效条款,判决被告长安保险南通支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罗某已垫付的1.6万元太阳能路灯维修费。
罗某和妻子在如东老家开办了一家羊毛衫厂,为了自己运货方便,他购买了一辆江淮厢式运输货车,并领取了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016年9月22日,罗某在长安保险南通支公司为这辆货车投保了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其中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二十四条约定,驾驶人存在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情形的,保险人不予理赔。该条免责条款文字已经加粗加黑,罗某亦签字确认并在长安保险南通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含不计免赔特约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100万元。
2016年10月21日,罗某驾驶货车从南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购买了一些水产品。在返程途中,为紧急避让过往车辆,罗某向右猛打方向盘,不慎撞上了路边的太阳能路灯,致太阳能路灯和货车损坏。
公安交警部门认定罗某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罗某因此赔偿了太阳能路灯维修费1.6万元。多次向保险公司理赔未果,罗某诉至如东县人民法院。
法庭上,保险公司辩称,案涉商业险投保单及机动车综合商业险免责事项说明书中均由罗某本人签字,表明其认同保险条款中的各项责任免除事项;事故发生时,案涉车辆所载物品均是经营水产品所用物品,因罗某驾驶营业性货车未从交通管理部门领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保险公司拒赔具有合同依据。
如东法院经审理认为,罗某已经取得了驾驶证、行驶证,并在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了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驾驶案涉车辆的驾驶资格,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罗某系以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为主业。事故的发生是为避让过往车辆,罗某没有从业资格证与事故的发生不存在必然因果关系,也不能显著增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进而增大保险公司理赔风险,故不能成为保险公司免除其承担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
同时,保险公司提供的该免责条款加重投保人责任,减轻自身责任的免责条款属于无效条款,遂判决保险公司给付罗某理赔款1.6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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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3 07:01 赵骏凯 客户经理
交强险肯定会赔。
商业险要看情况,有些保险公司会有一个绝对免赔额。
在司法过程中,保险公司要举证尽到告知义务,如果没有,法院会判保险公司赔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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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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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不理赔的情形
1、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不赔。
以上这些情形中,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此外,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
2、地震不赔。
3、精神损失不赔。
4、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
保险公司在事故车辆送往修理前,都会派专人前往勘查定损,确定修理价格。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再次发生任何碰撞或被盗,保险公司将拒赔。而修理厂对车辆有妥善保管责任,故对车主的损失应进行赔偿。
5、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赔。
保险公司认为该损失是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当车辆行驶到水深处时,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又强行打火才造成损坏。近几年暴雨灾害频出,汽车被水淹的案例也层出不穷,需特别注意。
6、爆胎不赔。
未发生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坏,只是车轮单独损坏的情况不赔。当然,由于轮胎爆裂而引起的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依然负责赔偿。
7、被车上物品撞伤不赔。
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击伤,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8、未经定损直接修车的不赔。
如果车辆在外地出险,车主也必须先通知保险公司前来定损,然后送去修理厂。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实际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对于1000元以下的轻微物损,则需要交警提供事故处理单。
9、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了不赔。
如果车主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交警定己方为无责,不能因为嫌麻烦或发善心而私下放弃向对方司机要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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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3 06:58 粱俊芳 客户经理
如果投保人的车辆是运营车辆但是按照非运营车买的保险,在投保前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实际所交的保费远低于应交的保费标准。在实际使用性质不符的情况下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按照合同规定是不承担责任的。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一般用于客运或是货运及营运类车辆的驾驶员要求。
营业性道路运输指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非营业性道路运输则指为本单位生产、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车辆应当办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也必须 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如果保险合同没有在这方面给予明确规定,保险条款中所列的对于驾驶人员的限制仅为:“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对于有没有从业资格的没有要求,那么在保险赔偿时,只要手续齐全,不论驾驶人员是否有从业资格,保险公司都应该负责赔偿。
没有从业资格证与事故的发生不存在必然因果关系,也不能显著增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进而增大保险公司理赔风险,故不能成为保险公司免除其承担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
还有一种情况,是必须合同里面有具体规定,对于缺少保险理赔必需材料的,给予减免百分之多少的理赔金额,这样的情况下,原则上就可以按照合同进行理赔。一般情况下,货运汽车无从业资格证发生保险事故理赔减免百分之二十的理赔金额。 -
2021-04-23 06:55 路要通 客户经理
货车出事故后,司机没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的。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九条 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
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扩展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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