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按工资总额的20计提职工社会保险费怎么...
辛培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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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0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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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0 10:48最佳答案
银行代扣代缴本月社会保险费是公司或企业帮员工代垫的,所以会计分录如下:
2.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工资总额社保保险(企业缴纳)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工资总额公积金(企业缴纳)
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份)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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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0 10:51 齐晓平 客户经理
支付职工社会保险费,会计处理如下:
1、发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工资
贷:现金
其他应付款——代扣社会保险
2、单位向社保部门统一支付保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3、月末,分配应付职工薪酬余额:
借:管理费用——工资
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二条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06)》第二条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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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0 10:48 齐景宪 客户经理
根据题主描述,20人,工资总额56880元,可以根据所在城市的缴纳比例计提。
以北京为例说明:
一、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下限为3082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 585.58元,个人 246.56元;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4392.42元 ,个人1849.44元;
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
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19%,雇工8%;
二、医疗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 462.4元,个人95.48元;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2311.8元,个人465.36元;
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10%,雇工2%+3元;
三、失业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082元;
2、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84.944元,个人46.236元;
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0.2%;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8%,雇工0.2%;
四、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6.992元,个人免缴;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 184.944元,个人免缴;
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用缴费;
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8% ,雇工不用缴费;
五、工伤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缴费金额:单位根据行业确定缴费费率,个人免缴。
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费率:0.5-2%之间;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5-2%,雇工不用缴费; -
2021-04-20 10:45 黄盛木 客户经理
一、计提职工福利费按照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二、说明:
1、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职工福利费的扣除标准,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发生数扣除,超过扣除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这个工资总额的14%并不是职工福利费的计提标准。
2、对于职工福利费这项职工薪酬,国家没有明确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当期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3、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向职工提供的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利支出。
企业应当在实际发生时上述支出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一一职工福利费"科目。
三、具体规定请参看《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
2021-04-20 10:45 赵风莉 客户经理
社会保险费是指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雇员和雇主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它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最主要来源,也可以认为是社会保险的保险人(国家)为了承担法定的社会保险责任,而向被保险人(雇员和雇主)收缴的费用。
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社会保险费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
采用比例制,原因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
2021-04-20 10:42 黄百煜 客户经理
计提职工福利费按照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借:生产成本
借:制造费用
借:管理费用
借: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扩展资料:
新准则取消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即将职工福利费列入职工薪酬范围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规定:“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
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原来工资总额的14%属于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不属于财政部规定的企业计提比例(会计处理应遵循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因此,职工福利费属于没有规定计提比例的情况。
在新准则下,如果有明确的职工福利计划,即有明确的金额和明确的支付对象范围,(例如公司有成文的福利计划,并通过《员工手册》等方式传达到各相关员工)则可以计提应付福利费。
关键还是在于福利费的余额是否符合负债的定义。以前那种提而不用的福利费是不符合负债定义的,新准则下不应继续,即应付福利费不存在余额。
新准则下福利费通常据实列支,也就不存在余额的问题,但企业也可以先提后用,通常,企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在会计年度终了经调整后应该没有余额。
但这并不意味着职工福利费不允许存在余额,在会计年度中间允许职工福利费存在余额,如企业某月提取的福利费超过当月实际支出的福利费,则职工福利费就存在余额。
福利费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福利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红字冲回多提的福利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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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0 10:42 赵风英 客户经理
1、工人福利费应当属于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产品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2、如果是管理人员: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现在不直接记提福利费
3、根据新会计准则,职工福利费属于应付职工薪酬,计提时应区分不同的对象,如,生产工人,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等进行处理,记入当期损益。
借:生产成本——**产品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4、如果是工人福利费就直接
借:生产成本XXXX
贷:应付薪酬——福利费XXXX(工资总额*14%)
5、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职工福利费的扣除标准,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发生数扣除,超过扣除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这个工资总额的14%并不是职工福利费的计提标准。
扩展资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账务处理
(一)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二)计提比例:
医疗保险费:10%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12%)
养老保险费:12%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22%)
失业费:2%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2%)
工伤保险:1%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0.5%)
生育保险:见工伤保险即可。
住房公积金:10.5%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7%)
工会经费:2%
职工教育经费:2.5%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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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0 10:41 黄瞻云 客户经理
1、您题目提到的按照工资总额的14%计提社会保险费,说的不具体或有误。按照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包括个人应负担的部分),基本养老保险为28%,其中个人负担8%;基本医疗保险为8%,个人负担2%;工伤保险都由企业负担,实行差别费率,0.5%-2%;失业保险为3%,个人负担1%;生育保险不超过1%,全由企业承担,以上都是按照工资总额计提的。
2、你说的按照工资总额14%是不是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啊,它和社会保险不是一回事情。计提职工福利费是按照工资总额的14%计提: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如我的回答能对你有些帮助,恳请采纳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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