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是个人递交到...

办理跨省转移的时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这个函在自己手上,是要自己递交到原办理社保的地方吗?
黄真敏 来自: 移动端 2021-04-20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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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0 10:37最佳答案

转出条件:为医疗保险为减员转出状态
第一种情况为:用人单位提出转移申请,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
请表》,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生成《参保凭证》,生
成《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自表》,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医疗保险关
系。
第二种情况为:收到外阜转来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生成
《参保凭证》第二联、《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自表(转出)》一并装
订归档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20 10:52 龙安顺 客户经理

     具体方式问社保局。
     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般需要10天-30天,不 会超过 30天。
    养老保险如 何转移:
    1、原单位将《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及其《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增减人员登记表》一并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将你的个人账户做减员,即从该公司的社保账户里将你减去。减员后,单位会将你的《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相关手续交还于你。
    2、当你办理转移手续时,与解除劳动合同期间肯定有一段间隔,此期间所欠缴费用,必须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的社保中心窗口缴费。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相关手续以自谋职业者的名义办理续保手续。这样你才能办理转移手续。
    3、办理转移手续前必须提供,所需转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帐号等相关手续给以自谋职业者缴费的服务中心,这样他们就能准确地把你的养老保险个人怅户金额及期间利息一并转入到所需地社保中心续接。这样你的保险关系就续接清楚了;
    4、各地手续有所差异,你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一步咨询
  • 2021-04-20 10:49 童裕孙 客户经理

    需要寄到参保地的医疗保险中心征缴科。
  • 2021-04-20 10:46 梅金红 客户经理

    根据2010年1月1日出台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的规定,养老保险在全国将实现无障碍转移,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第二步: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参保人只需办妥上面两步手续就可以了,简单地说就是“走时带走,就业续回”,其养老保险关系将由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办理,这样参保人前后参保记录就连接在一起了。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4-20 10:43 齐新潮 客户经理

    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第六条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转移手续:

    1、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2、按规定处理个人账户,需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的,划转时需标明转移人员姓名和社会保障号。

    3、生成并核对《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提供给转入地经办机构。

    4、转出地经办机构将参保人员有关信息转出后,仍需将该信息保留备份。

    《联系函》信息不全或有误的,应及时联系转入地经办机构,转入地经办机构应予以配合更正或说明情况。不符合转移条件的,转出地经办机构应通知转入地经办机构。

    扩展资料

    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接续手续:

    1、核对《信息表》列具的信息及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

    2、将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

    3、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4、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信息表》按照社保档案管理规定存档备案。

    参保(合)凭证、《信息表》或个人账户金额有误的,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及时联系转出地经办机构,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予以配合更正或说明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4-20 10:40 黄益民 客户经理

    是由转入地社保局向转出地社保局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不是个人邮寄。

    一般来说,跨省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各地社保部门会这样办理:转入地社保局受理审核转移接续申请;转入地社保局对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转出地社保局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转出地社保局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及资金划拨手续;转入地社保局在收到有关资料及资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转入手续。

    扩展资料: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三)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4-20 10:34 龙宣霖 客户经理

    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保缴费凭证,填写《**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时须注意两点:
    第一,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第二,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保关系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
    医保关系转移转入流程
    一、 转入
    (1)参保人员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①携带资料
    a.参保人员或新就业地用人单位代办人员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办理流程
    a.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b.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接续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c.原参保所在地收到《联系函》后,将参保人员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回我市;有个人账户的,同时转移个人账户余额: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d.各经办机构接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返回的凭证、《信息表》及个人账户余额,并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将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2)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的
    ①携带资料
    a.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
    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办理流程
    a.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b.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接续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c.原参保所在地收到《联系函》后,将参保人员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回我市;
    d.各经办机构接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返回的凭证和《信息表》,并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 2021-04-20 10:31 齐春影 客户经理

    一、医保转移需办理手续如下:

    1、在转入地就业并参保缴费。

    2、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由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向转入地社保经办部门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待基金到帐后,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至此,整个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完成。

    二、医保转移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养老保险手册;

    3、医疗保险证卡;

    4、《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三、医保转移注意事项:

    1、医保转移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单位接收的,个人应该在终止原几班医疗保险关系后,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2、医保关系转移,三种医保可自由转移,分别为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扩展资料:

    社保卡,总称社会保障卡,是记录社保相关信息的集成电路卡。由于社保与国民生活息息相关,它关系到的是最根本的保障。而社保卡记录的是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社保卡个人账户等相关信息,对参保人来说很重要。

    若参保人离开参保地,其社保转移就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社保转移对于人们的工作生活意义巨大,可以让参保人在转换地域后持续的参保,让他们拥有持续的保障。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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