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人寿保险附加医疗转换是什么情况
黄盛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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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8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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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8 20:23最佳答案
具体是有这个事情,看来你应该是孤儿单客户,没有代理人负责讲解业务了。
此事为真。
1999年的老保单,平安的老客户了。
当时的附加险,确实没有区分是否医保报销的情况。
此规定,是按照目前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医疗险收入补偿的基本原则,进行的转换,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经过保监会的审批行为。
医疗险的基本原则,是报销,但不能重复报销,简言之,就是补偿,不能以此创收。
目前,严格区分是否有医保,分为A/B款。
详情可拨打平安客服电话95511,进行咨询核实。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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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8 20:35 龙安顺 客户经理
一般情况下,智胜人生的附加险包括:附加重疾,附加意外,附加意外医疗,附加医疗类的保险和附加重疾豁免B或C。这个在您的保单上写的清楚,如果您不了解可以联系买保险给你的人,或者打95511让他们派人去给您做保单年检和保全服务。
我就是平安的一员,请相信我,打95511就行!
理赔与否要看您附加的险种有没有医疗类的,陪多少要看您买了多少?具体情况告诉95511他们会帮您处理的! -
2021-04-18 20:32 齐昆明 客户经理
你好,请问你买的平安智胜人生附加保险是健享人生吗?买了几份?有附加住院补贴没有?胰腺炎是住院治疗了,你的药费报销和你的附加医疗买的多少油关联,你如果有交社保,那么,你可以从社保报销后再到平安报销。医药费报销自费药除外的。 -
2021-04-18 20:29 齐晓影 客户经理
是根据保监会和行业协会的要求,对客户以前投保的医疗险,进行一个区分,区分客户是否有医保,本质上,对于客户的保单利益,没有影响。
此次转换,公司是以函件通知的形式下发给客户的。客户只要确认自己是否有医保,有医保的默认转换,无医保的需要先公司提出异议,把函件寄回或者拨打平安客服电话95511,说明情况,即可。 -
2021-04-18 20:26 米培燕 客户经理
平安福的重疾附加、意外附加以及豁免是多为一体的,不能够取消,除此之外的其他附加险(如住院医疗等)是可以取消的 -
2021-04-18 20:20 龙展航 客户经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该转换通知书,是按照保监部门的要求,针对以前投保商业医疗保险,未区分是否有无社保情况的客户的一种告知行为。
按照目前的相关规定,所有的商业医疗险客户,都要区分是否有无医保,这样,在发生理赔,进行报销理赔时,也做了相应的区分对待。
总体说来,对客户权益无影响。 -
2021-04-18 20:17 管火金 客户经理
可能就是把你的医疗保险 险种 换成比较好的其它险种。 -
2021-04-18 20:14 黄盛昌 客户经理
附加险都是可以随时取消的。住院医疗保险是住院医疗费报销,社保用药,自费药也是不报的,上限为保险金额。都会有免赔额,免赔额以下的部分不报。
举例:没考虑医疗附加险,但过去的一年身体不是很好,经常生病住院,在年初想要加上此险种,保险公司考虑之前的一年的住院情况,予以拒绝附加医疗险。
附加险中的意外伤害的价格,要比单独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及意外医疗保险的价格要高,建议单独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扩展资料:
主要保险利益:
住院费用保险金: 30天等待期后,每次住院在约定范围(同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赔付范围)内的床位费和医疗费以及住院期间前后各30天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产生的门诊费,可在各项费用限额内按实际支出的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的80%分项领取保险金。
手术费用保险金: 30天等待期后,每次住院并施行手术,按每次手术在约定范围(同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赔付范围)内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手术费用的80%领取保险金。
每次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最高可达20000元,每次非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最高可达3000元。
重大疾病保险金:90天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可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50000元,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每满三周年仍生存,领取4000元。
身故保险金:未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时,拥有身故保障5万元;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为零。
分红:享受分红,共享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成果。
保证续保: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保险期间为一年,保证续保期间为5年。
犹豫期:自您签收合同次日起,有10天的犹豫期。在此期间您可以认真审视合同,若您在此期间提出解除合同,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身份证明,我们会无息退还您所交的全部保险费。
险种转换: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请您及时将 “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合同”转换为“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合同”。
如果您按时向我们交纳保险费,自您申请转换本附加险合同的下一个保单周年日起, “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合同”开始生效,本附加险合同效力同时终止。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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