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的医疗保险会计分录怎么做

没有办理医疗保险公司法人医院报销单可以进么怎么作分录电话费报销有比例
樊振清 来自: 网页 2021-04-12 18:13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04-12 18:19最佳答案

你说的医疗保险是否是“三保一金”中的医保费?
若是的话,代扣代缴的医疗保险,可以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来核算。
在缴纳医疗保险时,应做分录:
借:管理费用——医疗企业部分
借:其他应付款——医疗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在发放工资时,代缴的个人部分应从工资中扣除: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医疗个人部分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12 18:37 黄盛斌 客户经理

    1、计提个人负担金额时: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医保(个人负担金额)

    2、缴纳时:

    借:管理费用--医保(单位负担金额)

    其他应付款--医保(个人负担金额)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在登记账户前,通过记账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账符号,有关账户名称、摘要和金额。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

    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以一个帐户的借方和另一个账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与几个账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账户的贷方与几个账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4-12 18:34 赵风莉 客户经理

    医保分企业负担部分和职工负担部分,企业负担的部分直接入管理费用,职工负担部分挂其他应收款或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反映。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医保 (企业承担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职工个人(职工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 2021-04-12 18:31 赵颖轶 客户经理

    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的。
    借:应付福利费--补充医疗保险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补充医疗保险
    交纳时:
    借:其他应付款--应付补充医疗保险
    贷:银行存款
    在缴纳医疗保险时,应做分录:
    借:管理费用——医疗企业部分
    借:其他应付款——医疗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在发放工资时,代缴的个人部分应从工资中扣除: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医疗个人部分
  • 2021-04-12 18:28 黄生龙 客户经理

    处理方法也可以用预付账款代替待摊费用。
    1 支付 借:预付账款-补充医疗保险
    贷:银行存款
    2 每月实际摊销 就是
    借:管理费用-补充医疗
    其他应收款-补充医疗
    贷:预付账款-补充医疗保险
    员工负担的在发放工资已经在其他应收款-补充医疗 贷方代扣了。
    3增加人员 借:预付账款-补充医疗保险
    贷:银行存款/现金
    4减少人员 借:银行存款
    贷:预付账款-补充医疗保险
  • 2021-04-12 18:25 齐晓庆 客户经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一、补充医疗保险费的计提和缴纳与基本医疗保险的会计处理是相同的。只是按照税法规定,超过5%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故在期末计算应交所得税时应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调减项目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这笔数。
    二、有关会计处理
    1、计提补充医疗保险费时,按照职工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有关成本费用账户,并确认负债。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补充医疗保险
    2、向有关部门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补充医疗保险
    贷:银行存款
    3、税法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因此,期末补充医疗保险超过5%规定部分只需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不需另作会计分录。
    应纳税所得额=期末利润总额+补充医疗保险超过5%部分

  • 2021-04-12 18:22 符育明 客户经理

    事业单位职工医疗补充险的会计分录
  • 2021-04-12 18:16 连传杰 客户经理

    借:管理费用--医保(补缴部分)
    其他应付款-医保(欠缴部分)
    贷:现金

相关百科精选

  • 富德财产保...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

  • 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安保险公司”)于2011年8月3日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保监发改[2011]1248号),历经10个月的紧张筹备后,于2012年6月15日正式成立。鑫安保险公司由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旗下的一汽